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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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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
人民警察简章
为保证我省公安机关新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严把公安机关进人关,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08年,我省公安机关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详见《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一)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0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在黔服务满一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4.定向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定向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报考。
5.报考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公安机关的除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外,其余的仅限于户籍或生源属本市(州、地)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
①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报名时须满18周岁)、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公安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员、部队服役后返校学习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报考全省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安机关的(重点县名单见附件五),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③报考本人现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正式职工(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和C类职位具备所报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C类职位(见职位表),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可放宽到4.6以上(或双侧单眼矫正视力均4.9以上,400度以内),男性身高可放宽到165CM。
除身高和视力条件外,其他身体条件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
5、公安类专业职位限以下人员报考:
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和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
⑵其他公安警察院校贵州生源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
⑶公安机关的正式职工(限报学历条件为大专层次的公安类专业职位)。
6、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下人员报考省级公安机关的,必须具备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2005年以来新录用的公务员(含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
6、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7、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28日至3月2日
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为方便考生报考,设省直和各市(州、地)报名点,市(州、地)报名点负责本区域招考职位的报名工作。各地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8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省外普通高校全日制2008届毕业生可由他人代为报名,省内高校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除“公安类专业”职位外,每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招考单位根据初审意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招考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招考简章》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招考单位承担责任,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考工作办公室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发票领取。
(三)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采取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加分在按比例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公民的子女;
2、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现仍在县及县以下机关工作的选调生;
3、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并在服务单位年终考核合格的在黔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4、报考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民族自治县公安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公民的子女需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选调生需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选调时间和现工作单位;
3、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
4、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本人或父(母)亲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5、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统一格式的《贵州省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加分申请表》(附件三),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各级招考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五、笔试
全省在省直和各市(州、地)设考区。市(州、地)考点设在市(州、地)政府所在地城市。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招考办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地)招考办负责本地区考试考务工作。
招考职位分B、C两类。B类为执法执勤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法医、生物、化学、通信工程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分类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具体分类、科目和分值如下:
B类(执法执勤类):《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0分)、《申论》(100分)、《公安基础知识》(100分);
C 类(专业技术类):《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0分)、《专业知识》(200分)。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后,再按本简章规定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笔试时间:2008年5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30—12:00 《公安基础知识》
14:00—16:30 《专业知识》、《申论》
除《公安基础知识》外,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公安基础知识》参考用书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公安基础知识》(2006版修订本)。《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职位专业条件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内容。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招考办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最低面试分数线,进入最低分数线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及各招考职位计划数的300%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公安类专业职位面试人数原则上按全省公安类专业职位总数的300%确定,并据此划定最低分数线,确定面试对象。公安类专业职位面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在省直考区进行。
(二)体能测试
主要是测查报考者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试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回跑,男、女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测试结束后将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附件四)评定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省、地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七、体检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40 %,体能测试成绩占1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各招考职位数的20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对报考者身高、视力、体重、血压项目的检查,在体检时采用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省、地招考办依职责权限进行的复查除外)。复查结果由纪检监察人员、复查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后确认,考生拒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在省、地招考办指定的地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数等额确定考察和政审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考察和政审工作由省、地组织、人事、公安部门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统一组织,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和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考察和政审对象系2005年以来新录用的公务员(含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3、考察和政审对象系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考察和政审对象系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6、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7、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11、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12、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经省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列入考察和政审对象。
九、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地招考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增加招考工作透明度,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和身高情况。公示合格的,由招考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规定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手续。地、县两级公安机关及所属单位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需报省公安厅审核,经省公安厅审核同意后,报市(州、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为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对本次招考出现的空缺职位,可采取调剂录用的办法进行招录。具体调剂录用办法由省招考办另行制定。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并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招考单位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向社会公布招考咨询和监督电话。
省直咨询电话: 省公安厅
省直监督电话: 省委组织部
省人事厅
十一、特别规定
贵阳市公安局特警职位招录工作按照《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组织实施。
十二、招警考试工作未尽事宜,由省招考办研究确定。
十三、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省招考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附件:
一、《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表》;
二、《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贵州省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事厅 贵州省公安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详细情况请登录:
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
贵州人事考试网:http//
贵 州 信 息 港:http//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
省直及各地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省直报名点:贵州省人才大市场(贵阳市毓秀路,中华北路云岩广场对面);咨询电话:
贵阳市报名点:贵阳市人才大市场(贵阳市紫林庵),咨询电话:(市人事局);6797116(市公安局)
遵义市报名点:遵义市政府大楼四楼市人事局大厅,咨询电话:(市人事局考试中心),3119330(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8323282(市公安局)。
安顺市报名点:安顺市人才市场(中华东路公路局对面),咨询电话:(市人事局)、3529070(市人才市场)、3501582(市公安局)。
六盘水市报名点:六盘水市人事局人才大厅,咨询电话:,8223451,8690862。
黔东南州报名点:黔东南州委党校,咨询电话:(州人事局)、8512223(州公安局)。
黔西南州报名点:黔西南州公安局,咨询电话:(州人事局),3292019(州公安局)。
黔南州报名点:黔南州公安局大院,咨询电话:(州人事局)、8235056(州公安局)。
铜仁地区报名点:铜仁地区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咨询电话:(地区人事局),5935027(地区公安局)。
毕节地区报名点:毕节地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会议室四楼(洪山宾馆斜对面),咨询电话:(地区人事局),8295030(地区公安局)。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贵州省铜仁市千名英才智汇铜仁引才公告【1058人】已发布, 报名时间11月7日9:00至11月10日17:00。为了方便考生报考, 无 现将相关信息发布如下:
1.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截止到2022年11月7日,年龄在18至45周岁;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报考人员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五)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2022年铜仁市“千名英才·智汇铜仁”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的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2.人才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铜仁智慧党建云、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梵净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本次引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在11月7日9:00至11月10日17:00期间登录网站报名(网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考民营企业岗位的,不进行网上报名,请报考人员与企业对接联系。
(三)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9:00至11月10日18:00。
(四)缴费确认。本次引才,每人收取考试考务费10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2022年11月10日20:00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及考试。本次引才设3个资格复审及考试点,长沙市为第一站、北京市为第二站、广州市为第三站。经资格复审和考试,在第一站已招满人员的岗位不在第二站、第三站引进,第二站只对第一站未招满的岗位进行资格复审及考试,第三站只对前两站未招满的岗位进行资格复审及考试;若第三站引才结束后,仍有岗位未招满的,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相关事宜。
凡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和考试环节,不退返考试考务费用。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铜仁智慧党建云、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梵净人才微信公众号。
2.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解聘或开除处理。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引进岗位所需其他条件(如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书等)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进行计算。
3.考试
结合报名情况,本次引才采取笔试+面试(面谈、试讲)或面试(面谈、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水平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铜仁智慧党建云、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梵净人才微信公众号。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人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引进意向人选。
拟引进意向人选确定后,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签订《铜仁市2022年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步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由报考人员自备)。
(六)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和《铜仁市2022年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的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企业岗位的,体检有关事宜由引才企业自行确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引才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在校表现、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等。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察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5.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八)公示及聘用。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引进对象,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由拟引进单位报送考察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3.福利待遇
引进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其工资福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按本市同岗位标准执行;引进人才属企业人员的,其待遇按照引才企业有关规定执行。符合《铜仁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试行)》《铜仁市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按规定兑现有关待遇。
4.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要求
(一)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均在铜仁智慧党建云、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梵净人才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不再电话通知。
(二)因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三)本次引才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引才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考生要密切关注所在地有关疫情防控情况,并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全程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违者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六)本次引才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
(七)本引才公告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研究确定。
(八)报名咨询电话:
1.市直事业单位咨询电话:
铜仁人才服务热线“96567”,省外拨打“0851-96567”,根据语音导航按6键接入铜仁市根据语音导航,再按1键接入铜仁市本级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
2.区县事业单位咨询电话:
(碧江区)
(万山区)
(松桃自治县)
(玉屏自治县)
(江口县)
(石阡县)
(印江自治县)
(思南县)
(德江县)
(沿河自治县)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
3.国有企业咨询电话:,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2.2022年铜仁市“千名英才·智汇铜仁”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市直事业单位).xls
3.2022年铜仁市“千名英才·智汇铜仁”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区县事业单位).xls
4.2022年铜仁市“千名英才·智汇铜仁”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国有企业岗位).xlsx
5.2022年铜仁市“千名英才·智汇铜仁”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民营企业岗位).xlsx
原文标题:2022年铜仁市“千名英才·智汇铜仁” 引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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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遴选# 导语】2021年贵州铜仁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遴选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适应新时代财政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铜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铜仁市财政局局属单位铜仁市国库集中支付局和铜仁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布实施。
一、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工作在中共铜仁市财政局党组的领导下,由铜仁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遴选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并按照制定遴选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三、公开遴选职位及数量
铜仁市国库集中支付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不含一级主任科员)工作人员8名,铜仁市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事业工作人员1名。
四、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人员范围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范围为全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管理登记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遴选范围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上范围不含工勤人员。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团结合作,作风严谨,熟悉财政业务工作;
2.具备《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还需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历史问题、犯罪记录;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被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录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铜仁市财政局办公室(铜仁市财政局3楼,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南路33号,联系电话:)。
3.报名程序:考生自行下载填写《铜仁市财政局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相关报名材料,到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时需携带《铜仁市财政局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含电子版,需经单位党组(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参加工作文件、任职文件和获奖证书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4)个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铜仁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意见报中共铜仁市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参加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在铜仁市财政局办公室领取。
六、组织考试
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脱贫攻坚任驻村第一书记期间本人或所在村获得市级及以上脱贫攻坚表彰的和优秀硕士研究生不用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笔试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通过铜仁智慧党建云、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铜仁市财政局网站发布。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政治政策理论水平、财会金融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财政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文稿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复习内容。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2年1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两证不齐或考试迟到15分钟,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免笔试的不在3:1范围。面试由铜仁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通过铜仁智慧党建云、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铜仁市财政局网站发布。
七、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组织考察由铜仁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考察组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信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等有关材料,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八、体检
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由铜仁市财政局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遴选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体检环节出现缺额,按最后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九、办理调动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经铜仁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中共铜仁市财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拟调动人员由铜仁市财政局统一在拟调动人员原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铜仁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调动。
十、工作纪律
此次遴选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遴选工作情况及时报市第三纪检监察组备案。参加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遴选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依纪做出处理。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铜仁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由铜仁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铜仁市财政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铜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1:铜仁市财政局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铜仁市财政局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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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时间——培训机构从事公务员考试培训行业的时间,尤其是真正从事自主研发的时间,是一个相对量化的标准。时间越长,对于考试整体发展的趋势脉络了解就越清楚,对于未来的考试趋势的预判越准确,具有前瞻性开创性的课程研发才会为考生提供最有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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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机构口碑就会好很多,他们了解本地方考情,以铜仁为例,就能看出哪家好了。
为切实加强贵州铜仁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和《铜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2015-2017年度用编计划的通知》(铜市机编〔2014〕14号)文件精神,铜仁市直事业单位201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7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市组通〔2012〕77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铜仁学院、铜仁职院、铜仁幼儿师专、市委党校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单位党委制定本单位公开招聘简章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自行负责组织实施;市直教育系统、市直卫生系统的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制定本系统(部门)公开招聘简章报“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直招聘办”依照本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市直招聘办”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市直招聘办”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工作由本单位(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均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报“市直招聘办”备案。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77名。其中:铜仁学院16名、铜仁职院30名、铜仁幼儿师专57名、市委党校2名,招聘工作由上述四个招聘单位分别另行发布招聘简章;教育系统人员34名(含2015年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聘简章由市教育局另行发布,卫生系统人员57名(市卫生和计生委已于2月16日发布招聘简章)、市直其他事业单位人员81名。
四、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次招聘职位为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计划招聘的81名工作人员,主要面向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进行招聘,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2015年铜仁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197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2年招录的公务员,2013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2年);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和截止2015年5月11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信息发布
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信息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同)发布。
铜仁网网址: ;
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 。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条件,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标注“”字符号为紧缺专业职位,不受此比例限制),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11日8:30-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按照网上提示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照片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按照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一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电子照片上传后,由工作人员在24小时内对照片进行审核,电子照片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入报名交费环节。技术咨询电话:;。
2.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到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市直招聘办”修改。
3.2015年5月14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5年5月15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于5月16日11: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
4.报名交费。照片审核通过的网上报名人员须于2015年5月11日8:30-5月16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交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需提前开通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只有报名交费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随即自行打印出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时使用)。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职位(被取消职位和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如无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本人不愿改报其他职位的可办理退费。
5.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加分
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截止2015年5月11日,由省级统一选派到我市区(县)及区(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两年、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
3.截止2015年5月11日,在铜仁市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和“三支一扶”项目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5年5月18日-5月19日上班期间到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交相关证件(现仍在岗且符合加分条件的到村任职人员可由县级“引导办”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2015年铜仁市直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对象为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照职位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标注“”字符号的紧缺专业职位,其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其他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铜仁市直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市直招聘办”(招聘单位)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5年5月26日8:30-5月2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按照职位类别进行考试,分为A、B、C三类职位。A类职位为普通职位;B类职位为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C类职位为标注“”符号的紧缺专业职位。
A、B类职位参加“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的笔试,C类职位不参加“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的笔试,其笔试、面试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直招聘办”的指导下,制定考试简章并经“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报考A、B类职位考生的考试,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值15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笔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9:00-11:30(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含加分)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进行。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含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A类职位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B类职位(招聘条件“需作专业测试”的职位),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测试方案,经“市直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1.5×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报考市惠民医院医护类职位合格分数线为5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还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2015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市直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察工作,考察采取面谈、查阅个人档案、走访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要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并按时送“市直招聘办”,“市直招聘办”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察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6.其它经“市直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直招聘办”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本《简章》由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招聘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
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2015年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 《2015年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2015年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贵州铜仁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公考辅导 题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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