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话

021-6293 2519

首页 > 干部培训

国税局干部培训

发布时间:2023-07-05                       资料来源:老师                       点击次数:

国税局干部培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信息,该构建格局如下:
1、规划设计: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目标和标准,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的方向和重点,以及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等。
2、资源整合:整合税务局内部和外部的资源,包括培训机构、教师、教材、案例和实践等,为干部教育培训提供充足和优质的资源保障。
3、横向统筹:加强税务局内部干部教育培训的横向统筹,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资源共享和互动交流。
4、纵向联通:加强税务局与上级领导机构和下级税务机构的纵向联通,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联络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干部教育培训的顺畅开展。

丽水市缙云县税务局公务员入职前要去哪里培训

在缙云县税务局成为公务员后,你需要到浙江省税务干部管理学院进行培训。原因是该学院是浙江省税务机关专门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税务系统的后备干部进行培训。通过这个学院培训,你可以系统学习税务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提高专业水平,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此外,该学院培训还可以增加你和其他地方税务干部的交流,拓展你的人脉和职业视野。总的来说,到浙江省税务干部管理学院进行培训,是缙云县税务局公务员入职之后必须完成的重要环节。

国家税务局系统培训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税务系统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节约培训费开支,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各级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3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_
      第三条 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加强内部统一管理,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培训质量,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_
第二章 计划和备案管理
      第四条 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级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制订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党委)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五条 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_
      第六条 省级税务机关应当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报送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备案。
第三章 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培训费是指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_
      (一)住宿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_
      (二)伙食费是指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_
      (三)培训场地费是指用于培训的会议室或教室租金。_
      (四)讲课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所支付的必要报酬。_
      (五)培训资料费是指培训期间必要的资料及办公用品费。
      (六)交通费是指用于接送以及统一组织的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_
      (七)其他费用是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级税务机关应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_
      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_
      第九条 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_
      (一)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处级及以下干部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_
      (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司局级干部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_
      (三)院士、全国知名专家、部级干部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_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_
      第四章 培训组织
      第十条 培训实行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领导下,各地税务机关及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分级分类实施的体制。_
      第十一条 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和标准内,择优选择税务系统培训机构承担培训。确实需要在系统外举办的,应当选择组 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_
      第十二条 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_
      第十三条 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_
      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_
      第十四条 培训应尽量利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干部选学、在职自学等方式,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
      第五章 报销结算_
      第十五条 报销培训费,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培训机构出具的报销单据应为正式发票或印有财政部门监制章的收款收据。_
      财务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对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 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_
      第十七条 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各级税务机关日常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并自觉接受人事、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_
      第十九条 省级税务机关应当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包括培训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及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培训成效等)报送税务总局(教育中心)。_
      第二十条 各级税务机关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督察内审部门、监察部门等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培训活动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_
      (一)培训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_
      (二)培训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_
      (三)培训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_
      (四)是否存在虚报培训费用的行为;_
      (五)是否存在转嫁、摊派培训费用的行为;_
      (六)是否存在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的行为;_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_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所在单位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员,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_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结合本系统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培训费管理具体规定。_
      第二十三条 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组织的调训和统一培训,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的出国(境)培训以及商务部组织的援外培训,不适用本办法。_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税系统税务干部院校外聘教师讲课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办发〔2011〕12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税务总局主办的培训班项目经费标准的通知》(国税办函〔2012〕240号)同时废止。_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天津国税局初任培训在哪举行

天津空港经济区流霞路。通过查询天津国税局发布的公告可知,2023年天津国税局初任培训于天津市税务干部学校进行,学校地址位于天津空港经济区流霞路,报到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天津国税局地址位于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是税务总局在天津市设立的税务机构,负责天津市范围内的税务管理工作。

税务干部脱产教育培训期间,请假时间最长为

30天。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务员培训的若干规定》中,税务干部脱产教育培训期间的请假时间最长为30天以上,超过30天需要报请上级领导批准,并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备案,批准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1/2培训总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难进吗

难。根据查询中公教育官网显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招聘要求为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直属于国家税务总局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国税系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篇一】国税系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一、在岗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区国税局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和干部成长发展主题,坚持以在岗培训为抓手,突出“抓理论学习、增党性修养,抓技能学习、优知识结构,抓道德学习、树高尚人格,抓法纪学习、促廉洁从税”等思想境界和岗位能力提升培训工作,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执法水平和履行岗位本职能力等有了大幅度提升,为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但是,由于各单位培训对象的年龄、学历差异等原因,目前开展的在岗培训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Www.Tz365.cN

(一)培训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同志由于对“大规模培训干部队伍,大幅度提高 干部素质”的内涵与意义理解不够,对实施在岗培训工作的认识不足,总认为学不学都能适应岗位工作,消极对待教育培训,主动学习的激情和动力缺乏。

(二)培训内容不够全面。在实际工作中比较注重岗位技能业务知识培训,对党性修养与作风养成等“修德”、“尽责”、“守纪”方面的内容培训不够。

(三)培训方式不够灵活。培训的方法基本上仍沿袭传统的“一人讲、众人听”的灌输式方法,没有把培训学习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不能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

(四)培训机制不够健全。虽有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和组织领导机构,但由于相关职责不够明晰、责任不够落实等原因,在岗培训工作存在应付现象,“学习工作一体化”的运行机制没有真正形成。

(五)培训基础不够完善。在教育培训常规运作上,注重完成各种班次(时间),忽略了培训对象的知识需求与培训知识应用情况的认定,培训不能取得较好的收效。

二、进一步深化在岗培训工作的思考

(一)应注重加强在岗培训学习的引导

作为基层国税部门,提高 干部职工综合素养和岗位胜任力是国税事业发展的基础,而开展在岗培训是提高 干部职工综合素养和岗位胜任力“主渠道”。开展在岗培训工作,首先要引导干部职工对“学习是知识的增长途径,知识是人生的资本”的认识,对“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一体化”核心理念含义的理解,进而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其次要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补短板”意识。开展在岗培训,既是“正确做事”与“做正确的事”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进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国税人才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如果我们不加强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我们只有不断地接受新知识和新信息、掌握应知应会的岗位技能知识,才能增强履行职责的本领。Www.Tz365.cN

(二)应正确选择在岗培训学习的内容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年)》明确指出,要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在岗培训作为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载体,要确保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有显着增强,必须结合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政策法规、岗位技能、党风党纪、管理科学等方面知识的差距,按照“实际、实用、实效”与“普及、强化、提升”的培训原则,选择培训内容。只有突出干部职工的需求导向,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能,因人因岗创新培训内容,才能切实解决政策不熟、业务不精、作风不实、思路不清等实际工作问题,在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团队精神、服务和效率等观念的同时,把所培训的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本领。

(三)应开拓创新在岗培训学习的方式

开展好在岗培训工作的关键在于坚持与时俱进,按需施教,突出学习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实际操作中,要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效,必须坚持以研究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各类执法风险与问题为牵引,采取以“集中培训”、“强化培训”、“分类培训”、“在岗自学”等全员化、个性化、精细化在岗培训方式,扎实开展好“骨干讲”、“能手讲”、“经验交流”、“问题分析”、“案例探讨”、“读书交流”、“技能竞赛”等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在岗培训活动,运用传统教学方法与现代教学手段,把课堂学习与研讨问题、实践应用等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 干部职工的参与度,增强学员与教员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交流互动,增强教学吸引力,才能确保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结合的学风养成。

(四)应建立健全在岗培训学习的机制

在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在岗培训考核奖惩办法等学习培训制度办法的基础上,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考察干部、发现干部的重要渠道,把干部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把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实践,成为税收工作中的专业骨干人才。同时,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学习培训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是公务员队伍管理的“风向标”,只有将在岗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及岗位技能标准的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按月(季)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与文化知识及岗位技能熟练程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指标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落实到个人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之中,才能激励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努力创造 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氛围。

(五)应扎实做好在岗培训学习的基础工作

要确保在岗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必须大力推行“需求主导、订单培训”模式,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入开展需求调查,统筹兼顾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需求,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应统筹安排好学习与工作时间,避免因学习而延误工作,或者因工作而耽误学习;扎实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工作。日常工作中许多教训表明,一项工作的成败,取决于某一个人的责任心,更取决于一个团队是否严格“把关”。培训工作亦如此,我们在培训有关活动完成后,需要知道培训的效果怎样,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这就需要我们以岗位技能标准进行考核评估,看通过某项业务培训后是否仍然存在违规执行政策、程序错误等过错行为;有机整合在岗培训师资。重点应从本单位选拔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和教学水平较高的业务能手、业务骨干担任在岗培训兼职教员;建立在岗培训信息登记。按照“一人一张表,一局一本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参加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档案资料。

【篇二】国税系统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一、基本现状

(一)高年龄低级别。我县国税在职人员155人,平均年龄43岁,其中,35岁以上的145人,占在职人员93.55%,队伍老化,征管力量渐渐断层,现已成为我县国税不可回避的现状。全县国税副主任科员以上的职务级别率仅为9.3%,正科级1人,主任科员4人,副主任科员5人,副科级以5人,这些级别的人63%的是即将退休的老干部,37%的是县领导班子。

(二)高文凭低素质。随着干部学历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干部的文凭由低到高取得了明显的“量”的变化,截止目前,我县国税系统大专以上学历有151人,占在职人员的97.4%.但在“质”上,整体文化程度呈较低状态,很难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一是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税收执法能力普遍偏低,部分干部不仅对简单的文材料拿不下来,税收业务也不够精通,工作不能独挡一面;二是计算机应用技能不高,懂得会计电算化的人才微乎其微,少数干部仍然不会操作微机;三是书本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呈“两张皮”,有的干部谈起书本知识头头是道,工作战果不佳;四是具备财会知识的人员较少,多数干部不敢进企业,原因是不懂账,谈账“色变”。

(三)高标准低激情。可以说,我县国税无论是《工作制度》还是《廉政制度》,无论是《工作要点》还是《考核办法》,不仅目标明确,而且标准较高,充分体现了国税领导班子对工作的定位,但在高标准的背后却存在一些低激情表现。一是工作质效不高,在履行工作职责上往往是点到、走到、说到为止,敷衍塞责的工作态度较浓;二是部分干部工作没有紧迫感,主动性差,属于分内的工作,领导不催不做,有的中层领导干部,平时对本股室的工作不闻不问,工作进展怎么样?心里是一塌糊涂;三是少数干部因工作态度消极、纪律涣散、行动滞缓、大局意识差,导致工作衔接断档。

二、存在问题

(一)人员管理措施不硬。

1.约束机制不健全。由于缺乏一个与公务员法和廉政制度相匹配的干部管理制度,使有岗不想上、有责不愿履的行为得不到约束,“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进取心。

2.勾通机制缺位。人与人之间最宝贵的是真诚、信任和尊重,其桥梁是沟通。税务一线的干部是各项工作的践者,哪项工作怎么搞?哪个岗位用多少人?用什么样的人?他们最有发言权。而实际中,却缺乏这种勾通机制与干部进行思想勾通、集思广益,未从心灵上去挖掘干部内驱力,去听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3.人岗配置不科学。人员配置尚未根据岗位的工作量大小确定,而是根据股(室)确定人数,部分行政股(室)按岗位工作职责,其工作量一般由1或2个人就可完成,而在人员编制上达3人以上,如此以来,不仅存在一定的闲置人员,还出现了“有人不用,用不顺手借人用”的怪现象,造成了人力资源浪费。

4.轮岗力度不大。因方方面面的原因,多年来,全县国税岗位人员交流面近30%,有的同志长期呆在特定岗位上,成了“包岗”干部,如此以来,呈现出个人依赖岗位、岗位依赖个人,从事业务工作的综合能力差,从事行政工作的不懂业务,长期管个体的管不了企业,长期管企业的还是管企业,业务能力差的得不到提高,工作能力强的知识得不到拓宽的局面。

(二)素质管理效果不达。

其一,培训方式单一,有些知识从书本中可以学到,有些知识需要从实践中得到,这就需要一个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相互补充、周济才能达到一定培训效果,目前,我县国税的培训方式局限在两点上,一是考前培训,二是上级指示派员培训。忽视了岗前培训、跟班培训和回炉培训等方式。

其二,培训理念片面,不是从提高 干部综合素质切入,把培训对象分为县局和基层两部分,把培训内容分为行政和业务两大块分别进行培训。这种做啥培训啥,不做啥不培训啥的理念,结果呈现出:行政部门不懂得税收专用术语、不敢表达,业务部门政治理论水平低、不敢说话的局面。

其三,重形式轻实效,一是为了应对上级举办的能手、岗位等各项考试,采取拔尖的方法进行专训,没有把以考促学提升到提高全员素质的高度;二是重过程,轻实质,缺乏“回头看”理念,对学过的知识掌握得怎么样?尚未对干部进行评估;三是师资机制不到位,主要是没有组建自己的师资队伍,每次培训都是临时确定辅导人员,因备课等准备不足,导致培训效果不佳。

(三)激情管理动力不足。

目前,基层国税干部工作激情滑坡的原因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政治待遇不足。《公务员法》明确领导职务层次,从乡科级副职至正职共10个级别。非领导职务,从办事员到巡视员共8个级别。而我局90%干部工作了几十年还停留在“科员”级别上。纵向看,国税机关是国家垂直单位,晋级权限在上级,上级国税机关工作人员起点高,工作一两年就可晋升为副科级或副主任科员级,而基层人员起点低,无论怎样地敬业,还是一个风尘小吏。横向看,基层行政单位的晋级权限在县政府,工龄十几年的行政干部基本都是乡科级副职以上的级别。同为公务员,同在一线工作,基层国税却没有同样政治待遇,结果导致了基层国税干部“壮志未酬心先死”。

另一方面,经济待遇不足。谁都知道,有的基层国税干部削尖脑袋往经济发达的地区跳转或内退下海,原因是基层国税的经济待遇不能满足眼前的生活需要。特别是贫困地区基层国税机关,核拨的人头经经费标准较低,减去车辆费、房屋维修费、办公费等合理的费用后,仅能维持干部的基本工资,拿什么来激励干部。看看身边的物价涨幅,两年前,我县房产每平米售价700元,现在每平方涨到2400元,干部不吃不喝每月工资只能购到0.7平米的房产,还要养家糊口。“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如果有一个适当的经济待遇,基层国税人员会工作不安心吗?

三、盘活措施

(一)更新理念,盘活脑筋。

1.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淮南柑橘,淮北苦枳”,我们常以此形容环境对人发展的重要性,尽管人员老化是当前基层国税人力资源的现状,但这些人员的工作阅历长,工作经验丰富,努力创造机会,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发他们的激情,发挥他们的潜能;

2.树立“放下包袱,开动机器”理念。首先,要从精神上解除负担,克制消极态度,让思想上的压力变为动力,带好基层国税这支队伍。其次,从公务员的角度做好干部政治思想工作,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可以促进他们工作,不可能处处代替他们工作,要采取有效的方法,引导他们树立公仆意识,使他们从灵深处觉悟到自己的税收天职。其三,建立健全办实事机制,积极向上级争取晋级指标,让干部在政治待遇上有盼头,工作有劲头。同时,积极向上建议,缩小发达与落后地区经济待遇差别,实行“城乡统筹、无差别”的经济待遇,让基层人员感受到“跳转”的非必要性,使基层一线真正的成为税收建功立业的主战场和重要舞台。

3.树立“权变”用人理念。所权变管理就是管理取决于所处环境状况,根据环境不同,不断变换用人措施。基层国税工作要面对四大群体,一是纳税人,二是上级机关,三是当地政府,四是各平行职能部门。这就需要根据不同的群体选人用人,特别是在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上,条件和素质要有针对性。稽查部门和税源管理部门必须选拔业务素质高,懂得财会,执法能力强,廉政建设过硬的干部领队;办税服务部门必须选拔服务态度好,微机操作熟练,懂得业务操作流程,会审核纳税申报表的干部领队;各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应当选拔较高的写作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敬业精神强的干部领队。同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群体环境变化和能力变化,及时调整中层领导干部。

(二)定期评估,盘活知识。

其一,建立素质评估机制,定期结合学习内容和干部的工作成果进行“对等”分析,评估干部的业务知识与实践效率的差距,对业务不够牢固,工作效率低的人员,通过“回炉”的方式进行再培训。其二,找准途径,完善人才管理。在人才问题上,最紧缺的是专业对路人才,现实中,基层税务队伍真正需要的是一大批懂得财会知识的干部,而在进口上,招聘税务公务员尚未设置专业对口的条件。对此,根据基层国税人力资源现状,通过“稳住现有的、引进急需的、培养顶尖的、发掘潜在的、补充后续的”的方式,开展素质人才目标管理。其三,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一是科学灵活地确定培训时间,开展岗前培训,为干部开展工作打好坚实的业务基础;二是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及时组织干部进行即时培训,确保新政策得到及时落实;三是实行“不分科”培训,不分行政和业务部门,实行全员参训,提高综合素质;四是建立自己的师资队伍,通过挖掘内部人才,分类选拔业务素质高,表达能力强的干部,作为培训辅导人员;五是实行多样化的培训方式,从“高人引路”、“名 师指点”切入,通过全员普训、骨干轮训、尖子深训,尖子带骨干、骨干带群体,以考促学的方法,培养出群峰连绵、具有战斗力的人才队伍。

(三)动态管理,盘活岗位。

第一,因事设岗。由于各项工作性质不同,业务量大小不同,因此,在岗位设置上,从追求工作效能切入,根据工作性质确定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责的多少和业务量的大小确定岗位,做好一岗多事的文章,重点是要均衡岗位的工作量,确保人人有事做、事够做、做得完、能做好,让干部感到不同的岗位,是相同的工作量。禁忌一事一岗、因人设岗,避免出现无事做或做事无激情的现象。第二,因岗用人。因岗用人并不是每一岗位一对一的安排对路人才,提倡大胆用人、人人都能用的意识,“一根木棒,用来打人它就是凶器,用来抬石头它就是工具,放在加工厂里它就是材料”,关键是看怎么用?同时,要注重优化组合,同一岗位使用各种类型、不同层次业务水平的人才,做到人岗相济,提升干部综合业务能力。禁忌随意采取“竞争上岗”,不是定编减员时期,不用此方法,否则,会造成不稳定局面。第三,定期轮岗。“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轮岗也是一样,一方面,在廉政建设上,可以遏制不廉行为。另一方面,可以发现干部个体能力差异,及时调整岗位,提高工作效率。

(四)机制激励,盘活激情。

激励,不仅是挖掘人力资源潜力、提高人力资源质量的一剂良方,也是调动人力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要措施。

1.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明确专门考核机构,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和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考核干部的能级和绩效。能级激励,禁忌事前进行,如果年初主观的确定一类人员能级为高等,另一类人员能级为低等,将导致低能级的因心里不平衡消极怠工,把工作推积到高能级人员的身上,会出现“等、靠、停”的工作局面。

2.建立稳健的奖励制度。奖励不同于考核,考核是将绩效工资或工作性奖金与工作效率挂钩,按照比例分配,多劳多得,人人都有,相当于企业的计件工资形式;奖励是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工作业绩或突出事迹的人员或集体给予一定荣誉及物质利益的鼓励。基层国税奖励制度,应在坚持“物质刺激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基础上,可设立“四方面”的奖励,即:先进个人奖,先进单位奖,突出贡献奖,业务能手奖。同时,在奖励制度上要有严格的评选程序,防止“三方面”的倾向,一是在评选方式上防止“轮流坐庄”的倾向;二是在选人用人上防止第一印象优先,爱屋及乌或“厌恶和尚、恨及袈裟”的倾向;三是防止领导“一言堂”,不屑制度,随意设奖的倾向。

3.建立有效的惩处制度。破窗理论告诉我们:一幢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人去修补,隔不久,其它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的被人打破;一个很干净的地方,人们不好意思丢垃圾,一旦有垃圾出现,人们就会毫不觉羞愧的去抛。毋庸置疑,如果因忽视一个细小的问题而造成的无序状态,会使更多的人受到暗示或纵容,从而影响整个大局。对此,鉴于目前基层国税影响工作激情的因素,以《公务员法》明确的“惩戒”内容为依据,结合基层国税现状,制定出《基层国税机关工作纪律惩处制度》,通过公示、通报、本位约束和按照公务员法处理等方式,遏制消极工作纪律和不良的工作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地址

扬州市扬子江北路,根据百度地图信息可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位于扬州市扬子江北路515号,附近有瘦西湖风景区,扬派盆景博物馆等。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年均举办各级各类培训项目360期左右,培训税务公务员25000人次左右。

国税系统公务员的新录用公务员的培训要培训多久?

国税系统公务员的新录用公务员的培训要培训三个月左右。

突出强调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基层公务员是公务员队伍的主体,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抓好基层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就抓住了提升整个公务员队伍能力的重点。“十一五”期间,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社区事业协调发展,切实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要实施好基层公务员培训工程,制定和落实定期轮训等制度。

扩展资料:

公务员培训规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务员培训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重大任务,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高质量培训公务员、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体现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公务员能力素质需要,着力增强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

第三条  公务员培训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培训

国家税务总局培训疗养机构有哪些

这种机构名称如下:
1、根据天眼查显示,1烟台税务培训中心(金沙滩大酒店)是一家三旅游涉外酒店,1991年由国家税务总局投资兴建,常年担负国税系统干部培训、疗养、休假。
2、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安波培训中心(曾用名:大连市税务局安波疗养所),成立于1988年,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一家以从事住宿业为主的企业。

干部培训方案定制

姓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E-mail:
咨询主题:
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