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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训
发布时间:2023-07-01
资料来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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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离退休党员的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2、所在党组织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采用座谈会、学习讨论会、集中培训、参观考察、组织文艺表演等适合离退休党员特点的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队、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求办事,不参与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离退休党员参加社会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原则,事先向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
要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通过本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积极参加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开展党组织活动,尤其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工作多做贡献,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扩展资料:
离退休党员不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原因。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推进,离退休人员在城市街道社区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高,广大离退休党员在居住地广泛参与义务劳动、政策宣讲、重大活动保障等活动,积极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经到基层调研,个别离退休党员在基层党组织也有发挥作用不利的一面,产生问题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部分离退休党员思想观念党性意识发生了变化。个别离退休干部有“船到码头车到岸”的思想,认为自己干了这么多年,已经完成了使命,退下来就该“享清福”,不愿再履行党员义务;
有的离退休党员刚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角色转变慢,对党组织关系转到社区管理有失落感,认识跟不上去,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不积极;
还有的离退休党员对党内腐败等负面现象有想法、看不惯,造成一时对党组织失去信心,党员信仰产生危机,这些都影响了他们党员作用的发挥。
二是部分离退休党员家庭有负担。个别离退休党员因年龄和身体健康原因,无力也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一些离退休党员因父母、老伴无工作,或子女收入低,家庭经济负担繁重,退休后还要去打工造成“退而不休”,还有的离退休人员业务时间和精力放在照顾老人或第三代子女上,与党组织联系少,造成不愿也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三是个别地区党组织关系还未理顺。调查中发现,个别离退休党员居住地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与子女长期居住无法转入组织关系,而将党员组织关系放在了原单位,因此,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不利于基层党组织召集离退休党员参加党内各类活动。
参考资料: 额济纳旗人民政府-中共额济纳旗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首先需要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知识修养,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党员自身能力素质,精神境界,思想觉悟的重要途径,特别是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理论学习为动力,坚持理论学习与改进思想作风为主,要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解决问题。
(一)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着力强化党员干部“五种”意识
中心意识。要立足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坚持“一个要求,确保达到”三个转变。“一个要求”,即:要求党员干部受教育。增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主动性。“三个转变”。即:向“主动服务”转变。改进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法,促进党员干部以人为本主动服务的意识,真心诚意为纳税人服务。向“服务基层”转变。始终把群众和纳税人的需求作为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基层、关心群众、服务大局。向“以小见大”转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群众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促进地税党员干部与纳税人感情明显增强,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能力明显提高,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作风明显改进。
核心意识。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组织的权威,履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持政令畅通。自觉遵守党章,坚持原则,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确保党组织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畅通无阻,切实在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和落实。
32学时
1、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第第17条规定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
2、《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3、《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明确提出,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两次集中培训。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参加集中培训,参加集中培训是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之一,可以提高其理论水平和组织工作能力,推动党支部工作的开展。
一、清醒认识社会背景和发展趋势
(一)老年人口占比越来越高。我国已经进入“长寿时代”,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从5年前学者口中的热门话题,转变为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老年人群体越来越庞大,社会力量不可忽视,特别是广大离退休干部,他们既是党的干部,也是社会老年人的组成部分,同时知识水平和文化层次相对较高。所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是创新社会管理中“积极老龄化”必不可少的环节。
(二)养老金社会化管理的趋势不可逆转。2015年,我省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正在逐步转变离退休金的发放方式。一旦养老保险体系走上正轨,施行养老金“双轨并行”制度,全面推行社会化管理。广大离退休干部突然从体制内被转变到体制外,思想上容易出现“空窗期”,产生负面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新形势、新变化既是对党执政兴国能力的考验,也为基层离退休干部工作者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了新的考验。
二、基层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惑与问题
一方面,对基层老干部局工作职能上的困惑。重离休,轻退休。重生活待遇,轻政治待遇。党建工作职能不明确,老年大学建设被视为“副业”。当然,这些困惑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而是随着社会变化而逐渐产生的,虽然不是什么大的社会矛盾,但时常让我们基层老干部的工作人员感到困惑,我们老干部局的工作重心和工作方向到底在哪里?到底要往哪走?
另一方面,来自基层离退休干部的困惑。以我市资兴市为例,资兴市自2003年以来,在全市养老金全部进入社保系统发放的基础上,探索利用社区资源管理离退休干部,统一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关系划转到社区管理。现在,形成了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局党支部负责其部门离休干部及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党组织活动;离休干部参加原单位党支部活动;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职工参加社区党支部活动的局面。由于各单位各社区党支部在精力、物力、财力、场地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党支部活动的组织开展存在脱节的现象,导致参加社区党支部的退休干部意见比较集中,要求参加原单位党组织活动,并在原单位建立离退休党支部。
目前,我市除资兴市以外的其余县市区包括市直,没有全面推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参加党组织活动都是由各级老干部局和离退休干部原单位负责,所以资兴遇到的问题在其他地方表现并不突出。但是,资兴市面临的困惑,是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在改革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当然,以上的困惑是基层老干部工作的现实纠结,也是中央对新时期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新思考的落脚点。
三、文件中的新变化
相较于2008年中组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8﹞10号),中央文件从指导思想、结构形式、侧重板块和具体要求等方面都有所变化和调整。
(一)从指导思想上看。广大离退休干部不仅仅是“宝贵财富”,更是“重要资源”、“重要力量”。财富是用来收藏和保护的,而资源和力量更需要科学开发、合理利用。
(二)从结构形式上看。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框架已稳,更强调在“精、细”二字上丰富内涵。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应“顺应老龄事业发展趋势,坚持社会化管理服务方向。”同时,将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学习阵地建设纳入到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中,为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正名。
(三)从侧重板块上看。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明确“不可为”。增强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操性,明确规定了领导选配、设置方式、组织培训、经费保障、工作补贴到党费缴纳方式、党员互助等方面的内容。将针对性和时效性作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落脚点。
(四)从组织领导上看。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只会加强,不会减弱。从文件的具体变化中可以体现出来,2008年“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协调”,2016年“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08年“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离退休干部利益的政策规定前,要征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2016年“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2008年“逐步实行地方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2016年“全面实行地方各级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意见》的出台,不仅表明中央已经清醒的认识到人口老龄化的不可逆、社会化管理的必然和党员脱岗后党组织生活“空窗期”等现实问题。更是为基层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面临的纠结和“无能为力”指明方向,明确要求。作为基层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者,更应增强政治敏感性,提升自信心,在精细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和开创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工作中实现自我认同感和部门归属感。配合中央“积极老龄化”这盘大棋,走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这步先手棋。
为严格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根据有关党建文件精神,结合国土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主要讲五个问题:
一、党支部制度建设
1、报告工作制度。党支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集体研究决定。党支部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评议和监督。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并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通报。
2、“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每个党员应自觉地坚持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上党课每季度1
次。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
3、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要加强组织生活的思想性和针对性,注重实效,不断提高质量。党员要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负责地报告上级党组织。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按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和本单位工作总结,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党员标准,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五个阶段,对党员作出评价,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5、述职述廉制度。党支部每年要召开一次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大会,党支部书记述廉述职主要内容包括:①带领所在党支部完成《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赋予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的情况;②完成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③支持和协助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情况;④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述廉可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会前,要广泛宣传,深入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会上,要邀请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并当场进行无记名的民主测评;会后,将收集汇总的民主测评情况及意见和建议向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反馈,对涉及支部班子的问题,由支委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涉及重大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谈话与诫勉制度。党支部负责人每年至少找党员谈话一次。按照党员标准,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对涉及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策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醒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对党员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
7、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党支部年初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全年工作任务,建立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每半年对完成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作用: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是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基本依据,是全体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基本制度。其作用:
一是组织作用。党支部只有通过组织生活制度把个体党员组成一个整体,才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如果没有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就会形同虚设,党支部就不可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是规范作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了党员党内生活准则,对组织生活每项制度组织实施的方法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为党组织管理监督党员提供了保证。
三是协调作用。党内有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党员与党员关系,只有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才能协调好内部关系,化解矛盾,增强党的团结。
四是制约作用。组织生活制度是党支部和党员必须执行的行为规范和纪律,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五是监督作用。通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和遵守党纪国法,使党组织更好地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是落实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
落实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基本要求:
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支部一项根本性、长远性的建设,是健全党的生活、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和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措施。落实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应注意把握三个方面:
一是要坚持经常。党支部每月对党日活动要有安排,党支部“一班人”要落实责任,确保组织生活制度不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二是要力求规范。党支部要规范组织生活每项内容,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组织实施,严禁简化。如民主评议党员一般要经过动员教育、党员自评、组织考察、表彰与处理等,绝不能跳跃步骤只简单投票打分就完事。
三是要贴近实际。教育要紧密联系个人和单位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党小组会个人汇报思想也要联系实际如实汇报。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更要联系实际汇报个人学习、思想、工作、履职、廉政等情况,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二、党员经常性教育
1、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2)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
(3)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4)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
(6)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7)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
(8)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上述要求,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教育内容。
2、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方法途径:
(1)抓好学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坚持每年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党员干部还要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干部教育培训。
(2)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党员到基层锻炼,到艰苦地区、艰苦岗位锻炼。
(3)严格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3、党员经常性教育保障措施
(1)加强党员教育队伍建设。要选好配齐党员教育人员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他们在党员经常性教育中的骨干作用。加强对党员教育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每3年要安排基层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县级以上党校轮训一次。
(2)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革命纪念地(馆)和科技示范基地等方面的教育资源,建立党员教育基地。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和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介,拓展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自主学习的途径。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活动场地建设。
(3)加强教材体系建设。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编写统一规范的党员教育基本教材;地方党委结合实际编写制作党员教育辅助教材。党组织应根据党员需求,向党员推荐、提供自主学习的材料。
(4)确保教育时间。党组织要统筹兼顾,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党员集体教育活动。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党员,应区别对待,有的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落实教育要求。基层单位要积极支持党员集体教育活动,保障党员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
(5)妥善解决教育经费。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党员教育经费。党员教育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应主要用于党员教育。
三、、机关党委、党支部、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和党员应履行的职责
1、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2、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批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抓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3、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
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具体地组织党员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情绪要求;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向支委会反映本小组的情况;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4、党员应该履行的职责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l)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5、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按党章规定定期改选,增强党支部领导班子活力,充分发挥支部书记、委员作用,应认真履行好职责,在学习、工作中起表率作用;搞好支部干部培训,使书记、委员熟悉掌握支部的性质、任务、工作原则、方法和各自的职责,自觉地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
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党章要求做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牢固地树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崇高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高尚人生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真正成为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做好党员的组织发展和组织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组织管理,防止在党内出现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的组织领导和组织管理的特殊党员。
三是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主要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党支部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不仅支部书记、委员要亲自去做,每个党员也要积极去做,主动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四、党员应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模范
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的性质所决定的,党员做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模范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1、党员为什么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共产党员的光荣传统。回顾党的八十多年历史,中国共产党人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使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和领导人民翻身解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可以说,没有共产党人先锋模范作用,就没有中国的今天。
二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体现。党的性质要求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的先进性的根本要求,是党组织有战斗力和凝聚力的体现,也是影响党群关系和社会风气的重要环节。
三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时代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任重道远,建设祖国、振兴中华是党员应尽的义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更要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职干事创业,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2、怎样做合格共产党员
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应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严格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一是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理想信念,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党员而言都是根本的和首要的问题,只有树立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坚持不懈地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如果理想信念动摇,人生观、价值观就会发生偏移,严重的有可能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性质决定了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必须始终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三是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要爱岗敬业,努力成为学习、工作、守纪、廉政的模范,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挺身而出,不怕牺牲,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事事处处起先锋模范作用。
3、如何做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的模范
一是要做学习党章的模范,着力在打牢思想政治基础、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上下功夫见成效。要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现在,有极少数党员经受不住复杂社会环境的考验,政治上犯错误、经济上栽跟头、生活上出问题。这些人学的与想的不一样,想的与说的不一样,说的与做的不一样。这种思想上的双重人格、言行上的双重标准、学风上的双重态度,与党章规定的先进性要求背道而驰。只有把真学、真信、真用党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课题,作为弘扬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有力思想武器,作为增强先进性意识、提高拒腐能力的指南,才能实现说理与做人的统一、宣传真理与实践真理的统一、真理力量与人格力量的统一。要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大都是从道德品质上出问题开始的。无数事实说明,思想道德滑坡与政治信念动摇是紧密相连的,两者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如何对待生活,集中反映了领导干部的精神境界、党性修养和官德人品。因此,一定要把学习党章的过程变为加强党性修养的过程,坚决抵御不良风气、不良信息、不良习惯的影响,努力营造讲道德、重修养、尚清廉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提高自我改造能力。剖析一些腐败分子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大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由此可见,党龄与党性不能划等号,权力与权威不能划等号,职务与觉悟不能划等号,千万不能认为职位高了、党龄长了、资格老了,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水准就自然提高了。只有牢固树立积极改造、自觉改造、终身改造的意识,才能牢牢守住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牢牢守住党性原则的防线,牢牢守住拒腐防变的阵地。
二是要做遵守党章的模范,着力在正确行使权力、严格规范从政行为上下功夫见成效。要遵守党章就必须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在社会转型时期,能不能自觉规范权力、正确行使权力、公正用好权力,是对领导干部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也是最根本最直接的考验。要遵守党章就必须在廉洁自律上作表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位尊权重,带头廉洁自律本身就是重要的政治导向。党章要求全体党员要成为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不是要成为搞特殊化的“先锋”,更不是成为以权谋私的“先锋”。
三是要做贯彻党章的模范,着力在严格监督制约、落实法规制度上下功夫见成效。要把贯彻党章体现到发展党内民主上。发展党内民主,核心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这是正确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因此,一定要把增强原则性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实际行动,把敢于开展批评监督作为凝聚班子的有力武器,把扶正祛邪作为自己应尽的神圣职责,努力把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的民主空气搞浓厚。要把贯彻党章体现到严格监督制约上。无数事实表明,越是松懈自律、无视他律的领导干部,越容易在没有恐惧感的情况下滥用权力,犯错误的概率就越高。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正确对待组织、同事、群众和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群众的监督,不断强化主动接受他律来提高自律的能力。要把贯彻党章体现到落实法规制度上。法规制度是人制定的,也要靠人来具体执行和遵守。领导干部必须做严格执行法规制度的模范,带头把严守规矩的标准立起来,把执行规矩的要求严起来,把落实规矩的力度大起来。
四是要做维护党章的模范,着力在严明纪律、严格执纪上下功夫见成效。要把加强政治纪律建设作为维护党章权威性和约束力的核心内容,党员干部一定要把严格政治纪律作为最高政治标准、最高党性原则和最高行为规范,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错误思潮。要把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维护党章权威性和约束力的关键环节。无数事实表明,一些腐败分子之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往往与执纪执法不严,没有达到震慑作用有直接关系。因此,党员干部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维护党章权威性和约束力的重要保证。关键要“严”字当头、责任到位。履行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要严肃,追究责任要严厉。
五、怎样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遵守党员的义务和纪律,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党支部的重要职责,也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怎样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我认为应注意抓好五个方面:
1、当前党员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理想信念淡化。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移,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思想有所抬头,官本位的思想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吃拿卡要的行业不正之风有待纠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甚至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李桂勇、骆中玉案件发生就证明了机关行风不正的问题。
二是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有的党员没有从思想上入党,学习工作等同于一般群众;有的业务不熟,不能独挡一面;有的工作积极不高,不作为,廉政不勤政,不按时上下班,正课时间办私事、上网看电影。
三是心态失衡。有的党员精神状态不好,心态失衡,谋人不谋事,谋私不谋公,考虑个人问题多,工作心思与精力不集中,还有的怨天尤人,埋怨组织和领导。
四是作风飘浮。坐办公室多,深入基层指导少;开会多,扑下身子真抓实下少;讲得多,破解难题少;工作相互推诿、扯皮,怕承担责任;办事拖拉,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满足于工作开了会、发了通知、提出了要求,缺乏一抓到底的狠劲和跟踪问效,没有做到事事有回声、件件有着落。
五是勤奋敬业廉洁从政有差距。由于体制和机制原因,有的党员感到政治没奔头、工作没干头、待遇没甜头,爱岗敬业精神有所减退,奉献意识有所淡化,廉洁从政有所放松,不思进取,不求上进,工作干劲不足,没有激情,缺乏动力,按部就办,不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吃请与请吃现象没有完全克服。
六是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有的党员不假外出,不按规定请示报告;有的人品官德不好,风气不正,乱议论制造矛盾,当面不说背后乱讲;有的不依法依规办事,假公济私,打擦边球,暗箱操作,私拿好处,公车公物私用。
2、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组织功能弱化。有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经常,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党建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两张皮的现象仍然存在。党支部、党小组功能有所弱化,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不按时缴纳党费、不及时向组织汇报思想,不主动向上报组织反映情况。
二是教育手段缺乏创新。组织生活单一化,就事论事多,汇报思想少;民主生活会讲成绩多讲问题少,不能很好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许多党员没有得到严格的党内生活的锤炼;教育模式单一化,党员教育没有根据不同党员的年龄、文化、工作岗位特点因人施教,搞“一刀切”、“一锅煮”;教育手段单一化,传统集中上大课,缺乏现代化科技手段,教育手段老一套。
三是管理监督机制滞后。管理监督制度不健全,监管措施不够有力,重在职轻离退休人员、重在位轻在外人员、重正课时间轻“八小时”外,民主监督氛围不浓,不少人还存在不愿、不想、不敢去监督的问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得罪人。党组、党支部、党小组对党员的思想动态、精神状态、家庭情况、日常工作生活行为了解掌握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存在若明若暗,不能有针对性地和有的放矢地做思想教育工作,导致个别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后才反思原因教训。
3、建立教育、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长效责任机制。
二是建立长效工作队伍机制。
三是建立长效提高党员素质机制。
四是建立长效管理监督机制。
五是建立长效考评奖惩机制。
(一)党员对教育培训重视不够。根据《2013年旧县镇党员教育问卷调查表》统计数据,在被调查的农村党员中,48%左右的党员不能按时参加学习。原因归根为部分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缺乏党性锻炼;学习方式停留在念文件、读报纸,单调枯燥;学习内容与实际需求脱钩,缺乏实用性与吸引力;年轻党员外出务工人数较多,组织集中培训困难。
(二)村级教育培训资源不足。在被调查的农村党员中,95%以上的党员对解决当地支柱产业发展瓶颈、创业就业培训、学习农村适用新技术、获取致富项目信息、发展高效农业等方面要求强烈。由于针对以上五个方面开展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的师资、获取资料途径十分有限,凸显出了当前党员教育的短板。
(三)教育培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党支部未能认识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对党员的学习纪律要求有所放松,造成制度执行不严。同时,党支部对不能长期按时参加学习的党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四)教育培训经费保障不力。农村党支部书记在座谈会上普遍反映,由于缺乏一定的经费保障,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力不从心。为节约经费,只能通过简单的会议形式集中学习文件、传达精神,形式单一,效果不佳。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的先进性需要全体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只有每个党员都独当一面,树起旗帜,党的先进性才有保证。党员教育是党的建设的基本问题,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当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
一、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不甚明确。有一部分同志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思想的把握,存在模糊认识:一是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发展是“第一要务”,抓经济建设要紧,党员教育工作放一放无关大局。二是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党员教育是软指标,只要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了,党员教育工作就自然抓好了,“一俊遮百丑”。三是认为党员教育是老一套,教育内容是“老三篇”,教育形式是“三会一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有些过时了,不太起作用了,是在做“无用功”。四是认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明、好办法难寻”,感到束手无策,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五是认为党员教育工作就是开展政治教育、形势教育,注重营造“政治气氛”,形成“教育声势”,以强高压、大声势达到教育党员的目的。
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衡量标准存有偏差。有的认为,能把党员管住、管死、管得不出问题就是好办法;有的满足于本单位党员“多年没有掉队的”,只要党员不与党组织作对,不当群众尾巴,能够“随大流”、“过得去”就可以了;还有的满足于本单位党员“多年没有犯罪的”,没有违法乱纪和不合格的。
三、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较为陈旧。时代发展了,社会进步了,形势变化了,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却一成不变。一是“一贯制”。党员教育基本上以学文件、读报纸、看录像为主,采取以会代训、办班讲课等常规教育方法,教育的手段和形式多年一贯制,缺乏活力和吸引力。二是“一刀切”。党员教育从上到下“一个声音”,而下级又不管上级的要求是否符合实际,只是“依葫芦画瓢”,形成“上下一般粗”。三是“一锅煮”。不论是干部党员还是无职党员,机关党员还是企业党员,离退休党员还是青年党员,不分行业,不分群体,不看对象,“一个方子吃药”。四是“一家忙”。内部把教育活动搞得热热闹闹,外界则显得冷冷清清,出现党务部门特别是从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家忙”现象,党员教育工作陷入自我封闭、自我循环、自我为中心的“小圈子”。
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调动党员积极性的激励机制;二是缺乏党员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三是缺乏党员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如何进行考核评价,特别是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员的教育效果应该达到什么水平,如何检测,还没有一个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导致一些地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形成工作一般低水平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各项改革的日益深化,对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特别是影响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解决起来经验不足、办法有限,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经调查,目前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表现有:
1、年龄老化,文化层次低问题突出。农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知识层次低下问题相当突出,已经影响到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力的发挥。
一、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着力建立健全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养、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年富力强、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使他们成为农村小康领路人、产业带头人、科技明白人和群众贴心人,为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
根据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前农村实际,村党支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推动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带领农民致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三)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四)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和农村社会保障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村党支部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机制
(一)切实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改革和创新选拔任用制度。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由镇、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不同村情,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镇、街道党(工)委委派等方式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型优秀人才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准配强村党支部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就是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带富能力强,就是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协调能力强,就是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大力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二)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村级领导班子成员。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区直部门和镇办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积极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支部书记。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贫困村、工作薄弱村任职。
(三)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加强跟踪培养,严格日常管理,帮助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尽快成长成才,优秀的要及时通过推荐和参加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要把发展党员、选拔后备干部、培养实用人才和村级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在优秀青年和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不断为农村党组织注入新鲜力量。
四、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机制
(一)整合培训资源。由组织部门牵头,统筹民政、农业、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涉农部门培训力量,对涉农培训资金“打包整合”,形成培训工作合力。发挥区、镇(办)党校主阵地作用,运用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党校等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和资源。积极探索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短期实践培训基地,广泛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培训。
(二)丰富培训内容。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
(三)改进培训方式。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和手段,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开展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巡回宣讲活动,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到先进村实地学习考察,进行短期实践培训。鼓励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学历教育,提升文化层次。
(四)落实培训措施。把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纳入大规模培训干部总体规划,及时制定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组织实施,每年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区委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培训经费按每人不少于300元的标准列入区财政预算。其他村干部由镇、街道党(工)委每年组织培训一次。
五、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保障制度
加大财政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保证村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村干部工作报酬随着村级经济实力增强逐步提高。逐步达到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不低于我区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村委会主任工作报酬比照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标准实施,其他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不低于我区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60%。
建立报酬结构补贴制度。村党支部书记报酬结构补贴由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奖励补贴三部分构成。基本补贴调整到每人每月500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每人每月600元,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到各镇、街道村干部工资专户,按月发放到人。绩效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由各镇、街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发放。奖励补贴由各镇、街道依据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和“双述双评”结果,按照村党支部书记总数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推荐上报区委组织部,经审核把关后,提交区财政局备案,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村党支部书记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补贴,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村干部的职数配备,本着交叉兼职、精干高效、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以行政村人口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为依据配备,一般配备3至5名。
六、建立村党支部书记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在自愿参保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逐步为在职村党支部书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对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经正常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从2010年1月起,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9年以上18年(含18年)以下的,每月给予100元的生活补贴;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18年以上的,每月给予200元的生活补贴。
具体审批程序为:1、个人申报。先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任村党支部书记起止时间(要求准确到月份)、证明人等。2、村党组织初审。根据个人申报,村党组织查阅有关资料后运用“4+2”工作法研究确定名单并上报镇、街道党(工)委。3、镇、街道党(工)委审批。镇、街道党(工)委组织专门人员,对村党组织上报人员情况逐一进行调查审核。审核时,要征求纪检、综治部门的意见,对程序不规范、条件认定有异议、原始材料档案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的暂缓或不予审批。审核完毕后,镇、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审定,并建立台帐进行管理。4、上报名单。镇、街道党(工)委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劳局。5、补贴发放。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发放至每一位符合条件人员手中。
七、健全村党支部书记关爱帮扶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农村基层干部,对他们要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支持、多一些帮助,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定期体检制度,每两年由区委统一组织为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体检,所需费用由区、镇(办)两级财政承担。建立生活困难村干部慰问帮扶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村干部,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走访慰问,在生产生活上予以帮助。建立村党支部书记谈话谈心制度,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定期与村党支部书记谈话谈心,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及时发现、帮助解决问题。
八、拓展党支部书记成长空间
总结完善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招录镇办公务员的做法,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镇办公务员、镇办事业编制人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定期表彰村党支部书记制度,结合农村党建“三级联创”和“三定三创”表彰活动,定期对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和奖励。注重树立村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九、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
由镇、街道党(工)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和各村自然条件、经济基础、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因素,科学设置各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岗位目标和年度办实事项目,向本村党员群众公开作出承诺,年初建立岗位目标台账,年中加强督促检查,年终由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三票评议”,召开村级“两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述职,从群众、党员、组织三个层面进行综合评价,量化为相应的星级。评议结果作为落实村党支部书记激励保障措施的主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
十、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村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决策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推行“4+2”工作法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强化村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村党支部书记述职、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保证村党支部书记始终处于有效监督。同时,积极推进党务、村务公开。村党支部的工作事项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重点公开支部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民主评议党员、补助贫困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内容,接受党员和村民监督。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形成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的机制。
十一、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经常对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和村级班子现状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区、镇(办)党员领导干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纪委、宣传、农经、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共青团、妇联、扶贫开发等部门密切配合,把教育培训、集中整顿、激励保障等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坚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积极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支持,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要在全区村级组织推广“4+2”工作法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不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水平。
(三)加强财力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保障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村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村干部工作报酬、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所需费用按规定渠道和标准发放,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并监督镇、街道财政统一发放到村干部个人账户。
(四)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在作出决策和部署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要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大力精减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实实在在为村党支部书记减负,让他们集中精力为群众办实事。要推动村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工作的本领。镇办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具体指导,支持村党支部书记大胆开展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注意总结推广村党支部书记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大力宣传、弘扬村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树立村党支部书记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关心、尊重、支持、爱护村党支部书记的社会环境。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第五条 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第六条 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八条 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第三章 基本任务
第九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
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十条 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
(一)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十三条 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十四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 组织生活
第十五条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第十六条 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章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第二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第二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
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
第二十五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
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 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第七章 领导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第三十条 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二条 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第三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
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条例解读:
一、重要意义
《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
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此次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和持之以恒推进全面性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经验,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
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意义十分重要。
二、主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共8章37条,7300余字,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
1、是明确了党支部的三大功能定位,并提出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2、是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对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作出规定。
3、是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
4、是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对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等作出规范。
5、是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细化内容和程序。
6、是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党支部书记任职条件和选拔渠道等。
7、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明确为党支部开展工作给予经费保障,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等。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020年基层支部工作计划(一)
一、强化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
1.强化理论武装。把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坚持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党员干部为重点、党支部为基础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推进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在全系统大兴学习之风,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依托“X”学习平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做到学思践悟、入心入脑、知行合一,努力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贯彻落实上求实效,真正把xx届xx全会精神转化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2.提升培训实效。制定全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势任务、上级决策部署、法律法规知识等纳入教育培训内容,举办中层干部、青年干部、业务骨干综合培训班,注重抓好35周岁及以下青年干部培养,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能力素质。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建信息员培训班和党员轮训班。
二、夯实组织基础,激活“红色引擎”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调整支部设置,配齐配强支部班子,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每季度党支部工作手册检查制度和每季度支部书记例会制度,落实党建工作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加大对局机关党支部的指导督查力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实施党支部建设三年提升工程,推行党支部“标准+特色+若干任务”工作模式,完善“一支部一品牌”建设,运用好机关党建在线智慧考评系统,促进各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活动制度化、政治标准化、服务常态化、特色品牌化”。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不断增强两新组织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向心力。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为标准,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不断丰富和创新组织生活的形式和内容,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建立支部书记民情日、宣讲日、巡查日“三个书记日”工作制度,完善机关党建“三单三账”工作台帐(党组织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党组织工作、党员管理、智慧党建三类台账)。认真做好党员队伍“进、出、管、育、爱”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
3.加强党建阵地建设。以打造机关党建示范点为引领,结合党工青妇活动需求,进一步完善建设党员活动室、文体活动室、道德讲堂、党风廉政教室、阅览室等党建阵地,打造宣传标识展示区、党建活动展示区、干部职工休闲区、X文化中心、党员活动室、健身中心、文化走廊等6大功能区,给党员干部提供一个学习交流、文娱活动、展现自我的平台。依托县局老干部活动中心,加强退休党支部阵地建设,为退休干部学习交流、组织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两新组织党建阵地建设分类指导,努力为事务所党员打造一个温馨暖心的“红色家园”。
三、服务中心大局,锻造“红色先锋”
1.服务中心工作。围绕“示范点建设攻坚年”主线,建立健全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强化财为政服务意识,系统谋划、精准保障,努力将党建工作和服务大局有机统一起来,不断丰富党建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员在推动中心工作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行业特点和全县中心工作任务,成立一支以党员为主的审计评估队伍,全面参与我县企业股份制改造,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发展。
2.服务基层民生。将推进民生事业发展作为服务群众的落脚点,进一步完善民生项目经费保障机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加快补齐社会事业短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持续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城市功能建设和活力营造。继续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整合建立财政扶持政策评价体系。坚持领导带头、党员争先,通过开展机关党建调研、深化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推动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中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攻坚克难,带头担当作为。
3.党员志愿服务。加强党员志愿队伍建设,深化机关党建+工作,推进机关党建+发展、机关党建+生态、机关党建+治理、机关党建+改革、机关党建+民生等,推动党支部和党员在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垃圾分类、深化改革、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好作用。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两地报到、双岗服务”“党员楼道长”“文明出行我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参与文明创建。
四、坚持纪律在前,推进廉政建设
1.强化廉政纪律教育。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在纪律处分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积极探索纪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途径,推行党支部“会前10分钟说纪”制度,常态化推送掌上“纪律情景课堂”,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坚持以案释纪、震慑警醒,聚焦身边人身边事,用好专题教育、法院旁听、以案释纪等载体,持续抓好警示教育。
2.推进清廉X建设。以“五个着力”为抓手,即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财政政治生态,着力加强规范透明的公共财政资金管理,着力强化基层关切的财政源头治腐,着力完善高效的财政监督体系,着力倡导崇廉拒腐的财政清廉文化,打造清廉品牌,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约束和流程管控,系统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政策体系,使财为政服务更加主动、精准、有效。
3.打好正风肃纪“组合拳”。认真抓好巡察整改问题“回头看”工作,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为契机,强化问题导向,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盯节点“严督查”,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深入开展常态化察访,对查处的作风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注重发挥派驻纪检组、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机关环境。
五、注重党群融合,构建“红色家园”
1.深化党群共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以组建工会兴趣小组、成立X局第X届妇委会、青年干部“育才逐梦”五大行动和“四个提升”工作为契机,积极推进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形成“资源共享、教育共抓、活动共办、服务共搞”的工作机制。大力支持群团组织工作,协调推进“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增强群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2.加强关爱帮扶。抓好“凝聚人工程”,落实党内关怀、帮扶机制,组织开展困难党员(职工)、患重病党员、老党员、党务干部走访慰问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疗休养、健康体检的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疗休养工作,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向心力。
3.推进文化建设。,引导培育文体活动兴趣小组,结合重大节庆、纪念日等,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种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经常性文体活动,推动干部职工广泛参与,丰富文化生活。深化学习型单位和文明单位创建,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员工和学习型个人先进评选活动;用好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发挥好传播汇聚正能量作用;深化全民阅读行动,组织开展“阅读一本好书”“观看一部好片”等活动。
2020年基层支部工作计划(二)
根据镇党委要求,结合我村党支部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强化基础建设
1、完善党教阵地建设,到达八有标准,即有完整的办公场所,有合格的标志牌,有完整的党教活动室,有电教设备,有完整的规章制度,有规范的档案,有村务公开栏,有党报党刊。
2、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点,搞好党员电教工作,电教设备管理好,做到定点存放,专人管理,有完整的远程教育组织、制度和收看活动记录。
二、党支部活动规范化
1、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支部工作要有新创意和新举措,村两委班子配合的好,及时通报状况,交换意见,做到和谐共事。
2、利用“三会一课”制度,搞好党员教育工作,保证全体党员参与与决策、管理,监督权力的发挥,努力做到党员活动参与率在60%以上。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生活会,研究一次发展新党员工作,年末召开一次总结评比会。
3、搞好新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新党员发展要求,确定发展目标及培养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开确定,认真做好新党员发展公示制有关要求。
4、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做到表册齐全,及时足额按时价收缴上交。
5、做好党员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资料,年内组织党员学习不少于6天,农民科技培训不少于5天,有教材,有学习记录。
6、认真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年末将评议党员的结果进行公示,理解群众监督。
7、流动党员的管理,建立流动党员台帐,制定室外党员管理制度,发放外出党员活动证。
8、制定切实可行的村民增收目标,并按照规定完成,实现年内人均纯收入6000元以上的目标。
9、用心开展无职党员设岗争星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在两个礼貌建设中的用心性。
三、宣传思想教育工作
1、定期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开展科普知识、市场经济理论学习、讨论活动。
2、利用农闲时间集中培训党员,后备干部、入党用心分子,培训率要到达95%以上。
3、两委班子成员要抓好理论学习,力争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4、抓好通讯稿件上报工作和理论成果转化材料。
四、精神礼貌建设
1、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活动,开展礼貌小康户评比活动。
2、利用重大节目开展文体活动,做到活动资料丰富,参加人数多。
3、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4、用心参加“礼貌单位建设”竞赛活动。
五、党风廉政建设
1、有领导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党风廉政建设要有活动记录,党务村务要及时公开透明。
3、做好村民的信访接待工作,对解决不了的来访要及时上报。
4、杜绝*吃喝风,无财务混乱现象发生。
六、兵、青、妇工作
1、用心完成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和民兵整组工作。
2、用心开展和谐家庭竞赛活动,树立本村的“双学双比女能人”典型。
3、全年举办科技培训班三期以上,及时向上级传递信息。
4、认真开展青年建功立业教育活动,进行远大理想信念教育。
5、在青年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做奉献”活动。
2020年基层支部工作计划(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开创我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今年支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城发展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社区建设的实际,以服务居民群众为重点,健全机制,强化功能,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二、目标任务
社区党的建设要努力实现“五个好”的目标要求:(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2)党员干部队伍好。社区工作者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工作机制好。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完善。(4)工作业绩好。社区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民政事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卫生、文化娱乐工作成绩再新台阶。(5)群众反映好。社区群众和辖区单位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满意,社区党组织得到社区群众的拥护。围绕这一总体目标,今年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和落实支部抓社区的领导责任制。一是支部必须加强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二是要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典型,了解、反映和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明确职责分工,和做好各项工作的相互协调,工作人员的相互协作。通过加强社区队伍的建设,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强、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干部队伍。
(二)扎实有效地抓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开展集体活动,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员意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坚持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做好从居民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至少发展1名党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机制
1、社区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分析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工作,协调社区内各种力量和各方面关系,深入开展党建工作联创、思想工作联做、社会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环境卫生联搞、文体活动联谊等共驻共建活动。
2、健全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的工作重心和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定位,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负责、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好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3、健全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实现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障居民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要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
(四)不断强化社区服务功能
1、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首先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来抓,与劳动就业局建立长期的联系,积极推荐下岗和失业人员的就业。社区成立便民服务站,全面推行“一站式办公”和“一门式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在社区内广泛建立服务网点,积极开展面向社区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
2、浓厚社区文化氛围。利用社区夕阳红文艺活动队带动社区居民群众,依托体育中心文化场馆、体育设施等文体资源,搭建每个单位、每个市民都能参与的活动舞台,每年组织举办10场以上辖区单位、居民群众参与的文艺汇演,完善合唱团、文艺队、健身球队、柔力球队,秧歌队、太极拳等文体队伍6支,做到周有广场文体自演、季有庭院文体自乐,年有辖区广场文化活动。展示社区居民热爱生活、追求美好理想的内心世界,又成为党联系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3、全面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居民群众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评选和创建“平安小区”活动,推动社区各项事业不断进步。
三、重点工作
(一)关注民生,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社区居干要细致了解民情,对特困户经常关心,并上门慰问,积极进行宣传和实施医疗救助,每户救助对象做到入户调查,资料审核,开展民主评议并及时向外公示,接受居民的监督.社区积极筹集资金,开展送温暖工作,关爱残疾人、精神病人,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社区救助制度落到实处。
(二)城镇低保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社区通过各种渠道来宣传国家的城市居民低保政策,建有固定的低保政策宣传栏,宣传低保政策,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信息,坚持全程实行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全面铺开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为了贯彻xx大以民为本的思想,社区大规模的宣传声势,主动联系到辖区单位集中办理、提供代收代缴优质服务等多种形式,将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和每一位居民。
(四)进一步推进与“共产党员示范岗”结对共建。根据县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对“岗村结对互助,共建和谐社会”。我社区与“共产党员示范岗”望城县公安局户政科结成共建单位,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共建和谐社区。利用了户政科“共产党员示范岗”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建设,召开共建双方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开展了学习交流活动,借助户政科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经验,促进社区党支部组织、队伍建设的提升,基本形成与“共产党员示范岗”工作的有效对接,深化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推进双方党建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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