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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干部培训图片大全

发布时间:2023-06-15                       资料来源:老师                       点击次数:

铜仁干部培训图片大全

《思南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选聘教育教学视导员工作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予以公布。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全面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督促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教研队伍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通过遴选教育教学视导员,拓宽用人视野,发现和挖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优化教研队伍结构,加大教育教学视导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教学业务管理与研究队伍。

二、组织领导

教育教学视导员选聘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选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成立“思南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选聘教育教学视导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应华

副组长:朱万惠 万昭欢 李思荣 钟尚刚 黄朝宣

成员:李旭 张泽刚 张钟富 刘波 杨再龙 胡国祚 冉光波

领导小组下设监督组,组长:钟尚刚,成员:刘波、詹吉琴;资格审核组组长张泽刚,成员刘波、文宗奎、罗发明;业绩考核组组长张钟富,成员:刘波、王凌、徐正勇、文宗奎;办公室设在人事股,由张泽刚、张钟富、王凌、文宗奎、徐正勇、罗发明等具体办公。

三、招聘岗位

拟招聘教育教学视导员共11人,分学段具体岗位如下:

小学2人:数学2人。

初中3人:物理、生化、综合文科(含政史地)各1人。

高中6人:数学、英语、物理、生化、综合文科(含政史地)、体育各1人。

四、申报资格

1.近五年来未受到任何党纪或政纪处分、未列入县教育局重点监管对象(由县教育局监察室统一出具证明)。

2.任教本专业10年以上且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由县教育局人事股统一出具证明)。

3.截止2017年12月30日,男45周岁、女42周岁以下(以人事档案认定年龄);小学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高)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人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获得聘任(本人提供教师职务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时间。

五、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方案:2018年1月13日前将选聘工作方案在思南政府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3.组织人员:由文宗奎、罗发明、熊波负责组织报名;

4.报名要求:①报考具体岗位必须与本人任教学段、学科、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相一致;②报名时须须带齐 “申报资格”中所需材料;上交填写好的《思南县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选聘教育教学视导员报名登记表》。③报名时需将提供业绩考核的相关证书或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2018年1月17日晚7:00,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组对报名人员资格和具体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8日一22日。

(四)组织考评

考评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业绩成果占10%。具体考评环节及标准如下:

1.笔试

时间:2018年 1月23日上午9:00-11:00考试(参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到指定座位就考),11:30开始评卷。

地点:考试及评卷地点在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人员:命题、监考及评卷人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内容:教育教学业务管理与研究基本常识。

记分:笔试满分100分,参考人员“笔试得分×0.4”即为笔试环节考评得分。

2.面试

时间:2018年1月23日下午2:30开始面试(面试人员须持身份证现场验证)。

地点:县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人员:命题人员、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及工作人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内容:教育教学业务管理与研究基本常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回答评委提问。

记分:面试满分100分,评委中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其余五位评委的总分平均分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得分,面试人员“面试得分×0.5”即为该面试环节的考评得分。

3.业绩考核

由业绩考核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业绩材料采用考核记分的方式进行,不超过100分,具体为:

①县级、市级、省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或教学、长,分别记30、40、50分;相应工作室助理、成员分别记10、12、15分。

②近五年所撰写的论文,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选中,荣获县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记3、2、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记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7、6、5分,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记9、8、7分;在刊物上发表的,每篇一般性期刊、核心期刊分别记6、10分。

③近五年来,在县级(符合思教发〔2016〕189号文件规定)、市级、省级承担过培训或专题讲座,每次分别记5、10、15分。

④近五年来本人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技能或优质课竞赛,每次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5、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7、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9、8分,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2、11、10分。

以上①②③④各项中同一内容只按分值记分一次,不重复计算。

记分:被考核人员“考核得分×0.1”即为该业绩环节考评得分。

4.成绩公示

综合考评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1月24-26日共3天。

5.体检

根据综合考评成绩先后顺序按选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2018年1月27日统一到县人民医院体检,1月28日将体检报告单交人事股。

6.聘任

领导小组根据选聘者的考评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任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29-31日共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聘任。

六、工作纪律

1.教育教学视导员选聘工作坚持“三公开一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2.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七、其他事项

1.各学校要积极鼓励符合资格的教师申报,严禁采用“关、卡、压、劝”等方式阻拦教师报名应聘。

2.小学、初中学段选聘人员于2018年2月26日到教研室上班;高中学段选聘人员于2018年暑假开始之日正式到教研室上班。

3.选聘人员的人事关系暂保留到原任教学校,涉及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奖等,由县教研室负责考核并呈局党组研究决定后交由原任教学校兑现执行。今后根据教研室编制情况和视导工作表现情况,分批调入教研室。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22809 7222826 7153153 监察电话:7153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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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思南县教育系统选聘教育教学视导员报名表

张观涛的人物履历

1976.11——1981.02,贵州省德江县委办公室工作员;1981.02——1983.10,贵州省德江县政府办公室干部;1983.10——1985.07,贵州省铜仁地委党校党政干部培训班学员;1985.07——1986.08,贵州省德江县委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办公室副主任;1986.08——1989.03,贵州省德江县文新区委副书记、书记;1989.03——1990.11,贵州省德江县煎茶区委副书记、区长、书记;1990.11——1992.12,贵州省德江县委办公室主任;1992.12——1994.03,贵州省沿河县委常委、组织部长;1994.03——1997.03,贵州省沿河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1997.03——2001.09,贵州省沿河县委书记(1994.09—1997.06在贵州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函授本科〉);2001.09——2005.05,贵州省铜仁地委副秘书长(正县级);2005.05——2007.06,贵州省铜仁地区行署党组成员、秘书长(其间:2005.09—2005.11在贵州省委党校培训班学习);2007.07——2012.01,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铜仁地区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其间:2009.09—2009.10在贵州省委党校地厅班学习;2010.04—2010.05在国家行政学院西部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2012.01——2015.08,贵州省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冉晓东的人物生平

1982.09——1986.08:贵州师范大学化学系学生;1986.09——1990.09:贵州省沿河县二中教师;1990.09——1993.08:贵州省沿河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员;1993.08——1993.12:贵州省沿河自治县烟办副主任;1993.12——1998.02:贵州省沿河自治县黑水乡党委书记;1998.02——1998.11:贵州省沿河自治县计生局局长;1998.11——1999.03:贵州省沿河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1999.03——2002.03:贵州省沿河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2.03——2002.12:贵州省沿河自治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2.12——2004.03:贵州省沿河自治县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期间:2003.08——2003.12挂任武汉市江夏区区委办副主任);2004.03——2005.05:贵州省铜仁地区移民开发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05.05——2005.08:贵州省铜仁地区移民开发办公室主任;2005.08——2008.11:贵州省铜仁地区移民开发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期间:2005.10—2005.11在铜仁地委党校全区新提拔县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2008.11——2011年10月:贵州省江口县委委员、常委、书记。2011年10月起 任中共松桃苗族自治县委书记。2011年11月至今, 任铜仁市政协副主席

陈康的人物履历

1981.09—1984.08,贵州省德江师范学校学习;1984.08—1984.10,贵州省德江县煎茶镇完小教师;1984.10—1986.06,贵州省德江县委组织部工作员(其间:1986.01—1986.06,赴德江县张家湾扶贫队工作员);1986.06—1986.08,贵州省铜仁地委组织部工作;1986.08—1992.01,贵州省铜仁地委组织部科员(其间:1988.09—1991.07,在贵州省电大铜仁分校人事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1990.02—1990.06,赴玉屏县亚鱼乡扶贫工作队队员);1992.01—1994.08,贵州省铜仁地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1994.08—1998.01,贵州省铜仁地委组织部干部科、干部一科科长;1998.01—2001.09,贵州省铜仁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1999.01—2000.01,赴沿河县扶贫工作团副团长、挂任沿河县委副书记;2000.09—2000.12,北京大学经济研修班学习);2001.09—2009.01,贵州省铜仁地区印江县委书记(其间:2002.03—2002.07,在中央党校进修部县市委书记培训班学习;2000.09—2002.12,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9.01—2009.08,贵州省铜仁地委委员、统战部部长,印江县委书记(其间:2009.03--2009.04,在国家行政学院西部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2009.08—2011.12,贵州省铜仁地委委员、统战部部长; 2011.12—2016.01,贵州省铜仁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6.01—,贵州省铜仁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陈康同志是十届省政协委员。

2014铜仁市印江县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贵州铜仁市印江县事业单位招聘22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黔人发〔2006〕4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人社厅发〔2013〕11号和黔人社通〔2014〕170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220名。其中:教育部门95名,卫生部门21名,县直其他部门44名,乡镇其他站所6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印江自治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应往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乡镇幼儿教师职位和乡镇卫生院护士职位的考生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中职)学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招考的职位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高中、职高)学历;报考少数民族乡土医生职位,应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证,学历放宽到初中学历;文工团演员职位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高中、职高)学历。中专及其以下学历的考生,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2014年7月6日前在印江登记入户)。

2、面向“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需在我县服务期满二年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截止2014年7月6日)“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及“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

3、本县籍大学毕业后到部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士兵;驻印部队随军家属。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4年7月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1979年7月6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4年7月6日以后出生);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少数民族乡村医生和随军家属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4年7月6日以后出生)。

4、报考(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职位的,需在本县连续任职满三年以上的在职村干部。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6、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部门)安排人员具体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和职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紧缺专业职位不受比例限制),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予以调减或取消的职位由县招聘办公室于7月10日在印江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不改报的视为放弃,改报工作于2014年7月11日17:00停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6日至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商贸城二楼)。

3、报名交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到交费处交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考生持报名资料及缴费收据及时到资格审查处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注册登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印江自治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名所需资料及资格审查:

1、所有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需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报考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需持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截止2014年7月6日连续任职满三年的证明、推荐材料(须包含现实表现、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及相关材料(当选证明、任职文件)1份。

4、报考少数民族乡村医生职位的考生需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乡村医生证明。

5、本县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县民政局出具的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条件证明原件1份、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驻印江县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材料复印件(须批准机关盖章)或证明1份,结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7、需证明“本县生源、本县户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需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加分政策。

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我县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子女考生。报名时持独生子女证或二女结扎相关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需户口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证明,经县计生局审核签字盖章。

加分确认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填写《印江自治县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笔试成绩公布前在《印江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在报名期间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资格审查和加分所需相关证明需由证明出具人和审查人亲笔签名,未签名的证明一律无效。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1、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7月22日9∶00—17∶30。

2、准考证发放地点:印江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商贸城二楼)。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

教辅人员J1类职位考生笔试科目为相应科目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相应科目高中教材。

教辅人员J2类职位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医务人员Y类护理职位考生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护理学基础知识;其他职位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其他人员Q类职位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将在《印江政府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专业测试)人员按各招考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末位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紧缺专业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印江政府网》进行公示。面试(专业测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教辅人员、医务人员和文工团演员职位面试形式为专业测试,其他人员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专业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1、文工团演员职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0%+面试成绩(专业测试)×70%。

2、其他职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专业测试)×50%。

考生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在《印江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职位计划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出现并列,笔试成绩分数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再次考试,再次考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县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各招聘单位(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核工作,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应往届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少数民族乡村医师主要侧重于工作实绩、考核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已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以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6、其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印江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九、审核、聘用审批

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关事项

(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行文聘用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聘期,试聘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1、本《实施办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3、本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在印江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4、招考咨询电话:(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5、招考监督电话:(印江县纪委举报中心)。

附件:

1、《2014年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14年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4年印江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附件1-3点击下载.rar

印江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29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贵州招警考试分几类

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

人民警察简章

为保证我省公安机关新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严把公安机关进人关,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经研究决定,2008年,我省公安机关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详见《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一)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08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在黔服务满一年以上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4.定向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只能在定向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报考。

5.报考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公安机关的除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外,其余的仅限于户籍或生源属本市(州、地)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

①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报名时须满18周岁)、2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公安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人员、部队服役后返校学习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报考全省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安机关的(重点县名单见附件五),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③报考本人现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正式职工(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和C类职位具备所报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以上;C类职位(见职位表),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可放宽到4.6以上(或双侧单眼矫正视力均4.9以上,400度以内),男性身高可放宽到165CM。

除身高和视力条件外,其他身体条件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

5、公安类专业职位限以下人员报考:

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和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

⑵其他公安警察院校贵州生源的公安类专业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

⑶公安机关的正式职工(限报学历条件为大专层次的公安类专业职位)。

6、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下人员报考省级公安机关的,必须具备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2005年以来新录用的公务员(含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

6、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7、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28日至3月2日

上午9:00至下午16:00

2、报名地点:为方便考生报考,设省直和各市(州、地)报名点,市(州、地)报名点负责本区域招考职位的报名工作。各地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8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省外普通高校全日制2008届毕业生可由他人代为报名,省内高校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除“公安类专业”职位外,每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二)资格审查

1、初审。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进行复审。

2、复审。招考单位根据初审意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和考生填写的《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招考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招考简章》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招考单位承担责任,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考工作办公室在报名时通知考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发票领取。

(三)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采取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加分在按比例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公民的子女;

2、由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现仍在县及县以下机关工作的选调生;

3、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年以上,并在服务单位年终考核合格的在黔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4、报考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民族自治县公安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

(四)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公民的子女需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选调生需提供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党委组织部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选调时间和现工作单位;

3、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提供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毕业学校、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

4、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本人或父(母)亲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5、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统一格式的《贵州省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加分申请表》(附件三),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各级招考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五、笔试

全省在省直和各市(州、地)设考区。市(州、地)考点设在市(州、地)政府所在地城市。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省招考办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地)招考办负责本地区考试考务工作。

招考职位分B、C两类。B类为执法执勤职位;C类为计算机、会计、法医、生物、化学、通信工程等专业技术职位。具体分类详见职位一览表。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具体分类、科目和分值如下:

B类(执法执勤类):《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0分)、《申论》(100分)、《公安基础知识》(100分);

C 类(专业技术类):《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100分)、《专业知识》(200分)。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后,再按本简章规定比例计入考生总成绩。

笔试时间:2008年5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30—12:00 《公安基础知识》

14:00—16:30 《专业知识》、《申论》

除《公安基础知识》外,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公安基础知识》参考用书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公安基础知识》(2006版修订本)。《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职位专业条件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内容。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招考办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最低面试分数线,进入最低分数线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及各招考职位计划数的300%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公安类专业职位面试人数原则上按全省公安类专业职位总数的300%确定,并据此划定最低分数线,确定面试对象。公安类专业职位面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在省直考区进行。

(二)体能测试

主要是测查报考者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试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回跑,男、女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测试结束后将按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附件四)评定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省、地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七、体检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40 %,体能测试成绩占1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各招考职位数的20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数的,不再向下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对报考者身高、视力、体重、血压项目的检查,在体检时采用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省、地招考办依职责权限进行的复查除外)。复查结果由纪检监察人员、复查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后确认,考生拒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在省、地招考办指定的地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职位数等额确定考察和政审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考察和政审工作由省、地组织、人事、公安部门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统一组织,招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和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考察和政审对象系2005年以来新录用的公务员(含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3、考察和政审对象系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考察和政审对象系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6、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7、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11、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12、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经省招考办研究确定不能录用的其它情况。

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列入考察和政审对象。

九、录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省、地招考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增加招考工作透明度,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和身高情况。公示合格的,由招考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公务员录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组通[2007]122号)规定办理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手续。地、县两级公安机关及所属单位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需报省公安厅审核,经省公安厅审核同意后,报市(州、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为鼓励人才合理流动,对本次招考出现的空缺职位,可采取调剂录用的办法进行招录。具体调剂录用办法由省招考办另行制定。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并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招考单位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向社会公布招考咨询和监督电话。

省直咨询电话: 省公安厅

省直监督电话: 省委组织部

省人事厅

十一、特别规定

贵阳市公安局特警职位招录工作按照《贵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组织实施。

十二、招警考试工作未尽事宜,由省招考办研究确定。

十三、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省招考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附件:

一、《贵州省公安机关2008年公开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表》;

二、《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贵州省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事厅 贵州省公安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详细情况请登录:

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

贵州人事考试网:http//

贵 州 信 息 港:http//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

省直及各地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省直报名点:贵州省人才大市场(贵阳市毓秀路,中华北路云岩广场对面);咨询电话:

贵阳市报名点:贵阳市人才大市场(贵阳市紫林庵),咨询电话:(市人事局);6797116(市公安局)

遵义市报名点:遵义市政府大楼四楼市人事局大厅,咨询电话:(市人事局考试中心),3119330(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8323282(市公安局)。

安顺市报名点:安顺市人才市场(中华东路公路局对面),咨询电话:(市人事局)、3529070(市人才市场)、3501582(市公安局)。

六盘水市报名点:六盘水市人事局人才大厅,咨询电话:,8223451,8690862。

黔东南州报名点:黔东南州委党校,咨询电话:(州人事局)、8512223(州公安局)。

黔西南州报名点:黔西南州公安局,咨询电话:(州人事局),3292019(州公安局)。

黔南州报名点:黔南州公安局大院,咨询电话:(州人事局)、8235056(州公安局)。

铜仁地区报名点:铜仁地区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咨询电话:(地区人事局),5935027(地区公安局)。

毕节地区报名点:毕节地区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会议室四楼(洪山宾馆斜对面),咨询电话:(地区人事局),8295030(地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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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合作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昆仑燃气重视与国内燃气企业之间的合作,现已与多家知名燃气开展了合作。我们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信任,进一步扩大合作范围,深化合作深度,与业内企业一起,实现共同发展。作为中国石油在天然气业务方面服务广大用户的桥梁和纽带,中石油昆仑燃气秉承中国石油“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全面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三大责任,为居民、公福、工业用户提供长期稳定的天然气资源保障和优质服务,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专业化燃气,为促进城市节能减排、优化能源结构、创造和谐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做出积极的贡献!2008年六月27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下发《关于整合城市燃气业务和成立昆仑燃气筹备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油人事〔2008〕31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下发《关于成立中国石油昆仑燃气的通知》(石油人事〔2008〕192号),昆仑燃气开始筹备。七月1日,在集团八楼多功能厅召开会议,宣布成立集团昆仑燃气筹备组,对集团部分城市燃气业务进行整合,项平生任筹备组组长,王永纯、姜银涛、胡兆科为筹备组成员。股份以“中油燃气有限责任”更名方式成立中国石油昆仑燃气(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为股份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总裁周吉平在会上作重要讲话。4日,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蒋洁敏赴昆仑燃气筹备组临时办公地金融街投资广场B座6楼现场办公。11日,集团人事劳资部举行城市燃气业务管理权移交仪式,管道燃气投资、华油集团燃气事业部的城市燃气业务管理权移交昆仑燃气筹备组。人事劳资部副主任孙金瑜,昆仑燃气筹备组项平生、王永纯、姜银涛,管道局副局长刘伟、华油集团总经理王文沧参加移交仪式。16日,初步组建了昆仑燃气机关,机关由总经理办公室等11个处室组成,并成立市场开发一部、二部、三部和华中市场部(华中市场开发部后改为市场开发四部)等4个市场开发机构,负责分别华北、华东、西北西南、华中等地区市场开发。21日,昆仑燃气机关在临时办公地亚运村远大中心5楼正式办公。31日,在河北廊坊国际饭店召开昆仑燃气领导干部会议,筹备组组长项平生作工作报告。会议明确了发展的初步设想和目标,提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专业化燃气”的奋斗目标。筹备组成员王永纯、姜银涛、胡兆科等参加会议。八月6日,中石油昆仑燃气经工商注册正式成立。7日,在远大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昆仑燃气干部会议,股份人事部总经理单昆基宣布了中石油昆仑燃气领导班子组成,项平生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永纯任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姜银涛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胡兆科任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党委委员,王刚任总会计师、党委委员。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廖永远参加并作重要讲话。10日,与武汉钢铁集团江南燃气热力有限责任签订成立武汉中油昆仑燃气的合资协议。12日,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签订了《云南省天然气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21日,成立市场开发五部,负责华南地区市场开发。27日,安全生产(HSE)委员会成立,项平生为主任,王永纯、姜银涛、胡兆科、王刚为副主任。29日,与山西天然气股份签订《山西省城市天然气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九月10日,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昆明煤气(集团)控股、云南长安投资在昆明市签订《昆明市天然气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天然气与管道分副总经理侯创业、总经理项平生、副总经理胡兆科出席签字仪式。11日,股份总工程师、天然气与管道分总经理黄维和一行到调研和现场办公。18日,在北京召开首次市场开发工作会议,领导和各市场开发部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市场开发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24日,与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签订转让协议,将湖南长沙鑫能车用燃气股权、湖南中油管道燃气CNG业务转让给昆仑天然气利用,同时接收该的海南文昌、日照、莒南等城市燃气项目业务管理权。10月9日举行了管理权交接仪式。十月23日,召开机关大会和效能监察推进会议,进行了工会选举,成立了中石油昆仑燃气工会委员会,由王永纯、王克才、王工、关敏娟、罗凤英、谢茂等6人组成。十一月10日,与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合肥市滨湖新区城市管道燃气项目合作框架协议》。18日,与广西帝恒投资有限责任、广西来宾帝恒燃气签订《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21日,与大连天诚燃气签订《大连市金州区天然气开发与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26日,与兰州市人民政府在北京签订《兰州市天然气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廖永远、喻宝才,股份总工程师黄维和,总经理项平生、副总经理胡兆科等领导参加签字仪式。十二月3日,成立市场开发六部,负责西北地区市场开发工作。5日,成立吉林分,负责吉林市燃气业务和接收的吉林石化燃气运营管理,以及吉林省内市场开发。6日,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框架协议》。12日,武汉中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26日,合肥中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27日,集团人事劳资部在大庆举行城市燃气业务管理权移交仪式,大庆石油管理局所属大庆中庆燃气控股、大庆燃气分、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的业务管理权移交昆仑燃气。28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在长沙签订《湖南省天然气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支持昆仑燃气开发长沙、株洲、湘潭“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天然气利用项目和湖南省内城市燃气开发。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廖永远,股份总工程师黄维和,总经理项平生、副总经理姜银涛等出席。30日,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中华煤气、江苏中兴能源投资签订《苏州工业园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2009年一月4日,与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签订《济南市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15日-16日,昆仑燃气2009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塔里木石油宾馆召开,确定了2009-2011年的“1233”工作思路(突出市场开发一条主线,把握强化管理、扩大销量两个主题,推进效益优先、人才兴企、和谐发展三大战略,逐年实现市场开发、销量、市场份额等三大目标,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专业化燃气)。二月18日,股份总工程师黄维和听取昆仑燃气市场开发工作专题汇报,强调要注重效益开发,抓住重点项目,做好市场开发项目的前期规划,利用资源增量逐步推高新进入城市的天然气气价,配合股份做好整体布局,对管线目前未涉及区域,可以先期用过渡气源进行供气,股份予以支持。三月5日,设立华东、华北、东北三个安全监督站。华东安全监督站设在宿迁中油管道燃气,华北安全监督站设在霸州华油燃气,东北安全监督站设在大庆燃气,分别负责华东、华北、东北地区所属企业的安全监督工作。9日,决定在大庆油田中庆燃气控股有限责任(大庆石油管理局天然气事业部)基础上成立市场开发七部,负责东北地区城市燃气市场开发。16日,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传达了集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和学习实践活动培训班领导讲话精神,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17日,在北京召开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暨2009年第一季度市场开发工作会议,对全年市场开发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了全年完成30个项目开发落地的目标。四月7日,举行中心组(扩大)学习及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体会交流会,领导班子成员交流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体会。18日,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蒋洁敏视察了昆仑燃气所属湖南华油天然气输配星沙首站。项平生总经理陪同。29日,召开科学发展观学习讨论成果交流会。总结了昆仑燃气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情况及成果,液化气分等5个单位分别作了学习调研阶段工作经验交流。五月5日,集团人事劳资部副主任孙金瑜等到调研。11日,集团2009年第18次领导工作例会决定:由昆仑燃气统一负责集团LPG的销售,各石化企业不再从事LPG的销售工作。13日,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项平生、王永纯、姜银涛、胡兆科、王刚参加,集团人事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处副处长崔利民、集团直属机关团委副书记张俊东参加会议。15日,经挂牌交易,与管道局、华油集团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管道局持有的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燃气投资全部股权、华油集团持有的城市燃气项目股权。18日,探索实施苏浙地区项目区域化管理整合,委托宿迁对徐州、东海、东台、射阳、建湖、宝应、无锡洛社进行管理,组建宿迁党委,白宗成任宿迁总经理、党委书记;委托嵊州对新昌、临安进行管理,杨禹任嵊州总经理。同日,机关从临时办公地点远大中心正式搬迁至名人大厦办公。19日,与云南省投、昆明煤气、长安投资在北京云南大厦共同签订昆明合资协议和章程。27日,召开液化气业务整合专题会议,成立液化气业务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项平生任组长,胡兆科、王刚为副组长,着手实施中石油炼化企业液化气业务整合工作。六月1日,召开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启动会议,昆仑燃气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正式启动。4日,股份人事部、炼化分召开液化气统销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以乌鲁木齐石化、宁夏石化、长庆石化、大港石化4家石化企业为试点,由昆仑燃气对其生产的液化气实施统销。15日,开展“百日会战”活动动员,从5月20日至8月30日,在全范围内开展市场开发与项目落地“百日会战”,确保2009年30个落地项目的市场开发目标完成。23日,中石油昆仑燃气芜湖分注册成立。七月1日,集团液化气统销首批4家单位乌鲁木齐石化、宁夏石化、长庆石化、大港石化顺利完成液化气业务管理权的交接,从1日8:00起,除自用燃料、原料、矿区自用以外的所有液化气销售业务,正式移交昆仑燃气。6日,昆明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8日,项平生总经理与宁波市委书记巴音朝鲁、市长毛光烈在人民大会堂进行合作洽谈,并签署了《宁波市梅山岛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同日,与江苏信志投资担保、江苏普恒投资共同签署《南京市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10日,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电话会,昆仑燃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圆满结束。14日,清远中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22日,介休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23日,保定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同日,与天津亿盛石油、天津奥尤盖斯技术服务、天津大港石化服务中心签署了四方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开发天津南港天然气项目。26-27日,昆仑燃气2009年领导干部会议在北京塔里木石油宾馆召开。会议传达了集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暨领导干部会议精神,项平生总经理作工作报告,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半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王永纯书记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28日,岳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29日,机关成立液化气营销处;审计(纪检)监察处更名为审计处,成立纪检监察处。同日,无锡中石油昆仑燃气由原无锡洛社更名成立。31日,抚宁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八月4日,迁安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同日,中石油昆仑燃气中宁分注册成立。6日,绍兴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7日,与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黑龙江奥格投资在北京签署《哈尔滨市CNG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开展哈尔滨市CNG业务。同日,与广州花都区人民政府、广州域丰投资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在广州花都区合作开展城市燃气业务。14日,中石油昆仑燃气萍乡分、武汉东湖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25日,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27日,武威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九月7日,泰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8日,金昌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10日,股份副总裁沈殿成主持召开液化气统销协调会议,确定加快股份炼化企业液化气统销实施步伐,要求2009年底之前完成股份炼化分所属全部炼化企业液化气业务统销。14日,南京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15日,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接收合肥燃气集团在滨湖新区的燃气资产,并实现向滨湖新区用户通气运行。17日,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合作框架协议》。18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报告团在吉林分举行了首场报告。报告团随后分别到宿迁、武汉、合肥、黄石、常德、霸州、北京等地巡回举行多场报告会,集中宣讲大庆精神、铁人精神。23日,莱芜中石油昆仑燃气、张掖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同日,与昆仑天然气利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海南文昌60%股权。30日,苏州中石油昆仑港华燃气注册成立。十月12日,股份在北京召开中国石油液化气业务划转协调会,股份人事部副总经理孙金瑜,炼油与化工分副总经理周世民,天然气与管道分副总经理侯创业,及昆仑燃气和大庆石化等16家炼化企业领导和相关人员出席。会上昆仑燃气与16家炼化企业分别签订了《液化气销售业务划转框架协议》,分批接收16家炼化企业的液化气销售业务。14日,与中国燃气控股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双方同意在管道燃气、LPG业务、天然气供应与采购等领域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19日,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21日,盐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十一月1日,顺利接收锦州石化、锦西石化、华北石化、呼和浩特石化、庆阳石化、兰州石化、独山子石化、克拉玛依石化等8家炼化企业液化气销售业务,从1日早上8:00起,正式由昆仑燃气接手其液化气销售业务。2日,博爱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11日,沈阳近海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经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项目。19日,新民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20日,集团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王益岭到昆仑燃气调研党群工作。27日,遵化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28日,与昆仑天然气利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莒南、日照岚山51%的股权。30日,淄博中石油昆仑港华燃气注册成立。十二月1日,顺利接收哈尔滨石化、大庆石化、吉林石化、抚顺石化、辽河石化、辽阳石化等6家炼化企业液化气销售业务,从1日8:00起,正式由昆仑燃气接手其液化气销售业务。4日,蒋洁敏总经理对昆仑燃气液化气统销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平稳操作,与天然气结合起来,争取效益最大化”。同日,决定成立中石油昆仑燃气冀中分,负责冀中地区霸州、永清、涿州、保定等4家城市燃气运行单位的区域化管理,张晓军任总经理,组建冀中分党委,聂光华任党委书记;由常德中石油昆仑燃气对湖南华油输配燃气进行管理,组建常德党委,夏崇仁任常德总经理、党委书记。7日,常熟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8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撤销市场开发三部、市场开发五部,同时成立广州项目部;成立中石油昆仑燃气华北分、辽宁分、黑龙江分、新疆分、西北分、西南分等6个液化气区域分。9日,扬州中石油昆仑燃气、仪征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成立揭牌。11日,伊川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17日,经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审核,机关和黄石、大庆、宿迁、湖南输配、霸州、天水、阳信、液化气分等8家试点单位建立实施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和HSE“四标一体化”管理体系,分别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HSE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18日,经挂牌交易,与吉化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城市燃气业务资产。21日,新郑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28日,仙桃中石油昆仑燃气注册成立。30日,经挂牌交易,与大庆石油管理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中庆燃气控股及燃气项目全部股权。31日,股份批复同意昆仑燃气30亿元人民币增资,注册资本金增加到6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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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建筑工程成立于1954年,是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经营业务集土建、市政公用工程、水电安装、桩基施工、土石方、砼制品构件、装饰装潢、设备周转材租赁、材料检测实验、建筑物资供应、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为一体。注册资本金7104.96万元,具有年完成建安产值2.5亿元,房屋竣工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各类大中型机械设备配套齐全,是怀化市建筑行业的骨干施工企业之一。
怀化市建筑工程始终贯彻“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一直注重培养和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经营管理理念和建筑施工业务知识,积极打造适应发展的企业文化,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环境,增强员工的企业归属感。现有职工1200余名,其中国家一级建造师16人,国家二级建造师16人,全国造价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11人,高级会计师1人,高级经济师1人,工程师102人,助理工程师47人,技术员67人,会计类人员 62 人,经济类人员 43 人。 
怀化市建筑工程一贯坚持“重质量、守信誉”的理念,在总经理领导下,建立了以总工程师负责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以总经济师负责的经营管理体系,以总会计师负责的财务管理核算体系。已经连续17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连续10年被授予怀化市重合同、守信用和企业,并于2006年顺利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怀化市建筑工程先后有多项工程获奖。其中:怀化市交警支队金苑大厦,怀化石油宾馆获省样板工程荣誉称号,怀化市国家粮食储备库综合楼、洪江区税务局办公楼、怀化市计生委服务大楼获市优质工程奖,怀化市商校综合楼、怀化市万昌学校教学楼、贵州铜仁人大干部培训楼获市优良工程奖,沅陵县汽车南站主站房工程获省文明示范工程。
二、怀化市建筑工程企业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三、怀化市建筑工程企业经营信息:
因沅陵汽车南站主站房工程存在材料检测合同由施工单位与检测单位签订等问题,被要求整改
通过中达咨询建设通查询,怀化市建筑工程中标40个,建筑企业资质7个,建筑不良记录6个,具体情况请登入中达咨询建设通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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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建筑工程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南大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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