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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训
发布时间:2023-05-11
资料来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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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力量不高,环境嘈杂。
1、师资力量方面。厦门大学港澳台联考培训班,师资力量不雄厚,优秀教师人数少。
2、环境方面。教学环境拥挤,班级人数太多。
一定。厦门大学港澳台联考培训班一定要住宿,因为是该班规定的必需要住宿。厦门,简称“厦”或“鹭”,别称鹭岛,是福建省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设16个职能处(室)和监察处、机关党委。1、办公室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件起草;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处理机要文电;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和机关日常值班及办公楼的保卫工作;负责检察统计、档案、密码管理和保密工作;对各区人民检察院的相关业务进行指导。2、侦查监督处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的指导;承办应当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案件;承办本市各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指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审查批捕工作;研究侦查监督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有关规定。3、公诉处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等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工作的指导;负责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的指导;负责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的指导;承办应当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抗诉案件,对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及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职务;承办本市各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检察部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指导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及相关工作;研究加强起诉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有关规定。4、反贪污贿赂局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市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本市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个案协查工作;研究分析全市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本市各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制定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的意见。反贪污贿赂局下设办公室、侦查一处、侦查二处、涉台个案协查处(均为副处级)。5、反渎职侵权局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参与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全市性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本市的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个案协查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本市各区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制定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的意见。6、监所检察处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和对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以及对超期羁押监督工作的指导;负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的侦查工作和其他自侦案件立案前调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办;承办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的意见。7、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对全市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检察工作的指导;对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对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对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出庭履行职务;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对市、区两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人员枉法裁判案件开展立案前的调查;研究分析全市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工作对策;承办全市各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的意见。8、控告申诉检察处(挂“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和“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办公室”牌子)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控告、举报、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及其他信访案件的工作指导;受理、审查、处理承办控告和举报及其他来信来访,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的申诉;依法复查不服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依法复查不服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受理承办检察机关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综合反映全市控告、举报、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情况。9、职务犯罪预防处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指导;研究、分析全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出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有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细则、规定的意见;承办厦门市预防职务外国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10、检察技术处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技术工作和勘验取证、检验鉴定、文证审查及计算机网络建设的指导;管理全市检察司法鉴定工作,组织重大疑难案件的会检。编制检察机关技术工作计划,执行检察机关技术建设标准化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培训技术人员;承办科研立项及经费审批工作;负责技术仪器设备选型、计划供应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的办公自动化建设。11、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向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有关检察工作地方法规的起草工作;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组织调查研究全市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党的刑事政策和适用法律问题,并提出意见;负责检察工作的法制建设的调查研究、规划;指导检察机关执法大检查;收集管理图书资料;编辑检察工作应用法律、法规文件和检察工作年鉴。负责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12、涉台案件办公室协调处理涉台湾地区案件,开展台湾地区检察制度和法律问题研究;联系台湾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工作和相关法律事务交流;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其他涉台检察工作。13、行政装备处负责对全市检察系统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的指导;制定发展规则并组织实施;对市计委、财政部门安排区检察机关的基本建设计划和资金进行协调和指导;负责对全市检察系统的物资技术装备、交通工具、通讯、武器弹药、服装的统筹计划和管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市检察院机关业务、基本建设、外事等经费预算申请、核算和管理及各种装备物资的统一购置和分配;负责市检察机关财务管理、赃款赃物管理、房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环境秩序管理、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工作以及直接查办大要案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绿化、交通安全和本区域内综合治理、保卫等工作。14、干部处协同地方党委负责本市各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考核、配备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全市检察系统机构编制工作以及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等工作;负责全市检察系统检察官等级评定、调整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检察系统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及干部管理工作,依据党的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检察机关有关干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检察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考试录用和干部任免、调配、检察官等级评定、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及干部人事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工作证的发放工作。15、宣传处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宣传工作的指导;负责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的宣传工作,组织新闻报道、影视宣传等有关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的指导;负责制定全市检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总结推广全市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先进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学习教育;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争先创优、评功表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16、干部教育培训处负责制定全市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则和年度工作实施计划;组织和开展学历教育和各类岗位职务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检察系统干部素质考试工作;规划市检察机关的教材编写和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基层检察院干部培训工作。鉴于检察院工作的特殊性,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中发[1999]6号)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1999]17号)精神,为加强检察政式部门建设,设置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宣传处、干部教育培训处由政治部统一管理。17、监察处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内设监察处与市纪委驻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合署办公,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18、机关党委负责本院机关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领导本院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厦门不错的港澳台联考学校有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港澳台侨联考班,集美大学。
199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厦门大学设立台港澳学生先修部,举办港澳台侨联考班。每年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输送大批优秀学生,至今已有28年联考办学经验。联考班依托厦门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强大的师资及一流的办学条件,为广大港澳台侨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平台。
集美大学:地处福建省厦门市,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批准,我校自2003年起开始招收港澳台侨学生,并单独招收台湾学生;
自201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自2012年起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自2013年起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统一考试招收港澳台研究生;2018年起招收澳门保送生。
港澳台联考,学制的一种,是内地为了向港澳台招生而兴起的一种学制考试。联合招生考试于每年5月第三个周末举行考试。全国联合招生考试分为6个考区,分别是北京、上海、福州、广州、香港、澳门。
1985年起,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始实行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这是加强海外华侨青年对祖国了解、增进感情的重要方式,是加强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途径。实施多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了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地区青年学生的广泛欢迎和认可。
厦门市湖里区水木年华教育培训中心。培训课程体系比较完整,口碑好,权威大,师资阵容雄厚,有专业的老师进行指导,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有保障。厦门市湖里区水木年华教育培训中心,成立于2013年,位于福建省厦门市,业务范围是“华侨港澳台联考培训及外语培训”。
厦门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点击院系名称可以查阅各院系简介
院 系
招生专业(类)名称
招生科类
设置与分流专业(方向)
人文学院
中文系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史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应用语言方向)
戏剧影视文学
文史
戏剧影视文学
历史学系
历史学类
文史
历史学
考古学
哲学系
哲学类
文、理
哲学
哲学(国学方向)
人类学与民族学系
人类学
文史
人类学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系
新闻传播学类
文、理
新闻学
新闻学(国际新闻方向)
广播电视新闻学
广告学系
广告学
外文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系
英语
文、理
英语
日本语言文学系
日语
文、理
日语
法语语言文学系
法语
文、理
法语
欧洲语言文学系
俄语
文、理
俄语
德语
文、理
德语
法学院
法学类
文、理
法学
公共事务学院
政治学系
政治学与行政学
文、理
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发展方向)
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政策方向)
社会学系
社会学类
文、理
社会工作
社会学
公共管理系
公共管理类
文、理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方向)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关系系
国际政治
文、理
国际政治
经济学院
经济学系
经济学
文、理
经济学
金融系
金融学
文、理
金融学
金融工程
保险
财政系
财政学
文、理
财政学
税务
网络经济学
计划统计系
统计学
理工
统计学(经济管理统计方向)
统计学(投资决策分析方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工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国际经济与贸易系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
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系
工商管理类
文、理
人力资源管理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学系
会计学
文、理
会计学
管理科学系
电子商务
理工
电子商务
旅游与酒店管理系
旅游管理
文、理
旅游管理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系
数学类
理工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数学系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物理学系
物理学类
理工
物理学
电子信息科学类
理工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学
机电工程系
机械类
理工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仪器仪表类
理工
测控技术与仪器
航空航天类
理工
飞行器动力工程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系
化学类
理工
化学
化学生物学系
化学生物学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
化工与制药类
理工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工程类
理工
生物工程
材料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材料类
理工
材料科学与工程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学系
生物科学类
理工
生物科学
农业生物技术系
生物技术
生物化学与生物技术系
生态学
生物医学科学系
海洋与环境学院
海洋学系
海洋科学类
理工
海洋科学
海洋技术与工程系
海洋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环境科学类
理工
环境科学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系
自动化
理工
自动化
电子工程系
电子信息工程
理工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系
通信工程
理工
通信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系
智能科学与技术
理工
智能科学与技术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系
软件工程
理工
软件工程
数字媒体工程系
数字媒体艺术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系
建筑学
理工
★ 建筑学
城市规划系
★ 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系
土木工程
理工
土木工程
医学院
预防医学系
预防医学
理工
★ 预防医学
临床医学系
临床医学
理工
★ 临床医学
药学系
药学
理工
药学
中医系
中医学类
文、理
★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
护理系
护理学
理工
护理学(涉外护理方向)
艺术学院
音乐系
音乐学
文、理
音乐学
音乐表演
文、理
音乐表演
美术系
美术学
文、理
美术学
艺术设计
文、理
艺术设计
绘画
文、理
绘画
注:凡有“ ★ ”标识的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一般是从每学期的弟四周开始,持续三个月。
党校培训内容:
(一)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二)培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
(三)培训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四)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五)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
(六)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马新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8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全省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坚持“三个至上”,落实“四求先行”,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历届打下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全面加强法院各项工作,为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法院工作持续发展
面对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国内外形势的新考验,从去年3月起,全省法院系统深入开展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9月开始,省法院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扎实开展分析检查、群众评议和整改落实等,切实在人民法院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如何服务科学发展、怎样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统一思想、认识和行动。
一年来,省法院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政治方向,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坚定自觉地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定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坚持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牢牢把握法院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谋划和落实服务海西、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等“七个着力、七个更好”的工作思路,坚定自觉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海西建设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牢牢把握“四求先行”的实践要求,以“坚持‘三个至上’、公正高效司法、服务海西先行”为实践载体,积极推动司法工作在海西建设中求先行。
全省各级法院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牢记政治使命,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66217件,办结355272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7.15%和16.98%。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695件,办结3260件,分别上升19.27%和18.93%。先后有“全国模范法院”晋江市法院、“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省法院民一庭第一合议庭等160个集体,“全国模范法官”张嵘、龚一海等38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涉诉信访、学术讨论等16项工作受到表彰或在全国会议交流经验。福州、厦门法院的涉台及知识产权审判,漳州法院的“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泉州法院的邀请人大代表等协助调解,三明法院的少年审判,莆田法院的调解衔接机制,南平法院的林业审判,龙岩法院的“红土地法院文化”,宁德法院的巡回审判,以及厦门海事法院的海事海商审判等,各具品牌特色,在全省、全国有较好反响。
二、充分履行司法职责,依法保障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
全省法院紧紧抓住执法办案这个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更加注重服务发展,更加注重促进和谐,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加强刑事审判,确保安定稳定。全省各级法院审结刑事案件33978件,判决生效39677人。其中,省法院审结683件。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破坏群众安全感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从严惩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坚决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犯罪案件22327件,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58件,走私、集资诈骗、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1144件,挽回经济损失6504.77万元。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效果良好。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6098人。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权益保障,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867件,尽力帮助被害方获得物质赔偿。重视对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依法宣告无罪10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福建”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司法建议工作;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0659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加强少年审判,使4215名失足青少年及时得到矫治,我省法院探索建立的“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法情相融、多策并用”少年审判机制,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
调节经济关系,保障改革发展。全省各级法院审结合同、、海事海商等纠纷案件125272件,涉及标的金额180.36亿元。其中,省法院审结636件,标的总额26.41亿元。紧紧围绕海西发展战略,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我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突出抓好金融、外贸、房地产和中小企业等纠纷案件审理,稳妥采取诉讼保全、强制执行措施,多做互利双赢的调解工作,既维护金融债权、化解金融风险,又积极扶持和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审结金融、融资、企业债务、房地产等纠纷案件54466件。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加强涉农及林业审判工作,审结农村承包、农副产品购销、林权纠纷等案件3204件。着眼于保护自主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强化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动月活动,审结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案件1504件。着眼于促进闽台交流合作,坚持把涉台审判作为我省法院的一大特色,积极探索解决涉台案件文书送达难、调查取证难、法律适用难问题,创新涉台审判机制和司法服务工作,受到台商和有关部门好评。审结涉台案件1719件。
办好民生案件,维护群众利益。全省各级法院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80038件。其中,省法院审结595件。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纠纷案件,涉及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等纠纷案件,涉及地震、台风、雨雪等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的纠纷案件,认真执行 劳动合同 法审理劳动合同纠纷及农民工案件,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强化对妇女儿童、老人等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在全省法院设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依法办理涉及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案件,组织开展“百名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我省法院涉军维权工作受到中央政法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等的充分肯定,作为“福建经验”向全国推广。
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全省各级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365件,其中,省法院审结46件。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妥善审理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行政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诉权保护,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探索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加强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与执行工作,执结征收社会抚养费等非诉案件8506件。认真贯彻国家赔偿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7件,决定赔偿12.54万元,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强化执行工作,实现合法权益。全省各级法院执结各类案件93657件,标的总额115.84亿元。其中省法院执结272件,标的总额22.78亿元。制定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考核办法等,强化统一管理、统一协调。认真实施修订后民事诉讼法赋予的各项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异议复议和督促执行等执行救济制度,保护当事人权益。充分运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当事人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查询、采集工作机制,推进执行威慑机制建设。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全省法院从去年11月起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力争把2007年底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因案件未能执行引发的信访数量大幅减少,初步建立起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三、着力维护公平正义,落实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全省法院始终把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创新和完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坚持公开公正,提升审判质效。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加强诉讼指导和判前说理、判后答疑等法律释明工作,实行知识产权、涉外民商事等案件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以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继续实施审判质量效率评估考核制度,我省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开展案件质量评估体系试点单位。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基层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73.14%。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并就刑事案件缓刑适用、减刑假释、行政案件立案管辖以及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商品房买卖等民商事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司法尺度。调整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管辖标准,实施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由上一级法院审查的新规定,加强审判监督。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案件207946件,审限内审结率达99.99%,当事人服判的占89.62%;审结二审案件21397件及当事人申请、检察机关抗诉等再审案件52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的占16.83%。
坚持调解优先,注重案结事了。确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的原则,完善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工作机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坚持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把调解贯穿于案件立案、受理、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不轻易放过可能调解的机会,实行院长、庭长、审判长、合议庭成员、承办法官多级联调,“一盘棋”运作。全省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4.47%,比上年提升4.67个百分点;行政案件协调解决的达30.61%,执行案件当事人和解及自动履行率达59.96%。其中,省法院以调解、协调方式化解各类重大纠纷案件239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衔接互动的工作机制。去年7月,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为议题的第三届中英司法研讨会在福州召开,我省法院探索创新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做法,引起了较大关注。
坚持理诉疏访,力促息诉息访。探索建立“诉访分离、诉访相济,法院理诉、多元疏访,依靠当地、息诉息访”的“理诉疏访”工作机制,着力解除涉诉信访难题。省法院多次研究部署涉诉信访工作,对每一起重信重访案件进行梳理、分工。去年3月起,全省法院以领导包案为龙头,落实“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工作责任制,健全下访约谈、督查督导、责任倒查等制度,开展涉诉重信重访大清理专项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没有发生进京非正常访。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集中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案件会上,我院就“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突破难题”作了经验介绍。同时,进一步做好日常信访申诉工作,共接待来访3.62万人次、处理来信1.74万件,不断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坚持群众路线,落实司法为民。不断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司法的渠道和方式。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省1609名陪审员参与审判25081人次、参审案件17550件。在各地培训的基础上,省法院首次举办了全省人民陪审员培训班。选任基层干部群众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聘任调解员,或委托基层组织调解、邀请群众协助调解等,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调解工作。推广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已有80个法院在乡镇、村居聘请7000多名执行联络员,协助提供执行线索、寻找被执行人、开展执行和解等,促进案件执行。继承和发扬“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调解为主,就地解决”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司法进社区、到农村、上海岛等巡回审判活动,全省193个人民法庭设立586个巡回审判点,巡回审判案件9858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6198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093.37万元。推进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和执行救助制度建设,为603名刑事被害人和执行案件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420.93万元。
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按照“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强化基层”的工作思路,努力把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成服务群众、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第一防线”。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深化省级优秀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开展跨地区基层法院“结 对子 ”帮扶活动。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对基层法院经费保障力度,将新增人员编制更多安排给基层,将集中选调的54名法律专业 毕业 生分配给基层,将集中采购的111辆警车配备给人民法庭,做到力量向基层加强、政策向基层倾斜、工作向基层贴近。同时,加强司法技术工作,加快科技法庭、电子签章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在全国首次开展对死刑案件被告人的远程提讯工作,提高审判工作的现代科技含量。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塑造人民法院的良好司法形象
全省法院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着力建设一支“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高素质”的法院队伍,为法院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广大法院干警头脑,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思潮的影响。先后组织宣讲团巡回全省法院宣讲,举办全省法院院长专题研讨班,运用三级视频网络进行学习辅导,深化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司法人民性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全省法院干警进一步增强了高举旗帜、把握方向的坚定性,服从大局、科学发展的责任心,依法履职、司法为民的使命感,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中,全省法院及广大干警踊跃捐款830多万元,自愿交纳“特殊党费”220多万元。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把好政治方向、抓好执法为民、守好公正底线、带好法官队伍”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省法院党组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党组成员作出了廉洁自律“十项承诺”,建立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巡视制度。举办全省法院新任领导干部培训班,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参与审理案件84089件,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和“奉献海西先锋行动”,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以及善于做群众工作为重点,加强法院队伍能力建设。全省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84期,培训9107人次,并选派295人到国家法官学院进修学习。其中,省法院举办全省性培训班19期2365人次。组织开展审判技能竞赛、案件质量评查、精品案例评析、经验总结交流等活动,提高判断事实、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调解案件、判决说理的本领。发挥资深法官传帮带作用,开展学术讨论、法官讲坛、 社会实践 、民俗调研等,使广大法官既懂法律又懂民俗、既会说法言法语又会说群众语言。全省法院干警现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8.4%。2002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以来,共有1261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其中去年通过296人。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从理想信念、法治意识、群众观念、纪律作风、司法水平等方面进行“五查五看”,并组织自查、抽查案件21036件。建立健全院长接访、投诉举报、法院网站等民意表达和沟通机制,多方听取群众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作风、好绩效、好形象”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树立“零差错”、“问责制”等岗位履职理念。整肃机关作风,规范各项管理。从按时开庭、庭审规范、法官仪态、保障当事人诉权等方面改进庭审作风,营造“庄重、规范、公正、文明”的法庭形象。组织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弘扬法院队伍的良好风气。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方案”,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抓好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坚持每周廉政例会制度,完善向当事人及律师发监督卡制度,出台廉政承诺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等。开展反腐倡廉书画展等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着力建立健全符合司法审判规律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对队伍中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全省法院共立案查处29起31人,已结案处理13人。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省法院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要工作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党性观念和坚定的政治立场,确保司法权在党的领导下正确行使。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认真贯彻监督法,严格执行法院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法官任免等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的监督。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后,省法院专门梳理汇总出6大项33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制定办理方案,逐条分解落实。先后就加强诉讼调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向省人大会作了专项报告,并按会审议意见认真抓好整改与落实。不断完善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省法院办复省人大代表建议8件、来信33件;全省法院办复各级人大代表建议129件、来信216件。继续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参与调解案件,通过走访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寄送工作简报等,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及时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作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的依据,省法院根据省人大代表建议,专门发文要求全省法院在裁判文书后附注引用的主要法律条文及执行申请提示。全省法院还十分重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按期办复政协委员提案45件,其中省法院办复4件,促进了公正司法。
2008年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打下的坚实基础,得益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重视和理解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院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差距,司法观念、能力素质、体制机制、基层基础等与日益繁重的司法审判任务、日益增长的群众司法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二是审判质量效率效果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有差距,有的法院工作人员司法水平不高,执法方式简单,不注意化解与案件相关的矛盾,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影响执法效果。三是解决长期困扰法院的执行难、涉诉信访等难题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有差距,一些胜诉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化解涉诉信访问题难度较大。四是队伍整体素质与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的要求有差距,有的干警宗旨意识薄弱、作风不正,个别人员违法违纪、贪赃受贿,损害了法院队伍形象。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9年的主要任务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全面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全省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三次、五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四求先行”、“四个重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全省法院学习实践活动,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的思想观念,全面提高各级法院和全体干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夯实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基础。
(二)全力服务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紧紧围绕省委关于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保民生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涉农案件审判工作,保障农村改革发展。强化涉台、涉侨、知识产权、林业、少年审判和海事海商等特色审判工作,增创具有海西特色的司法品牌。坚决惩治各类严重犯罪,推进平安建设,确保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形象,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切实解决好法院工作中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 热点 问题。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完善“理诉疏访”工作机制,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坚持调解优先,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有效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
(四)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积极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加强司法经费保障等方面深化改革。坚持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进一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坚持依法依规持续运作,不断健全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司法求先行”等服务海西先行的体制机制。
(五)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继续抓好思想政治、领导班子、司法能力、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加强理想信念、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以提高把握全局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为重点,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水平。加大重点部位反腐败力度和权力制约监督,推进全省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省委领导、省人大及其会监督下,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振奋精神,依法履职,勇于先行,扎实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服务保障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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