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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训
发布时间: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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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干部培养工作计划五篇模板
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定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以下是我整理的后备干部培养工作计划,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为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和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作为后备干部,进一步充实我村后备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结合我村的实际,制定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及措施:
一、推荐、培养对象的标准
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工作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政治思想坚定,业务本事强,有必须组织协调和领导本事,本职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较高,文化程度本科以上。
二、推荐、培养的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区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关于推荐、选拔后备干部的通知要求,每年定期选拔贴合条件的干部,经领导班子和党总支委会议讨论经过,填写推荐表,写出推荐考察材料,上报街道组织部。
实施“递进”培养,完善管理措施。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中的人才培养成为村两委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全面提高优秀人才的综合素质尤其是领导本事和工作水平上。全面提高后备干部在群众中的公认度。
三、培养计划和措施方法
1、加强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定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严格、高标准地要求,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做到政治上严要求,业务上多培养,生活上要关心。培养年青干部的正气、才气、灵气、锐气。
2、加强后备干部的业务技能学习。引导和培养后备干部广泛学习各种知识,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加强业务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世纪信息时代各项工作的需要。
3、加强后备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引导和培养后备干部广泛学习各种知识,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加强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世纪信息时代农村各项工作的需要。
4、注重培训和锻炼。做到“重点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优秀人才优先培养”,要把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放在必须岗位上压担子、给台阶、多锻炼。进取引导他们投身各种工作实践之中,在实践中提高素质,增强技能,增长才干。
5、健全干部谈话和教育管理制度。党总支负责人不定期找后备干部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情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多鼓励,让后备干部时时自重、自警、自省、自律,到达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目的,帮忙后备干部认识工作中的不足,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解决各种问题的本事.
一、培训思路
以培育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为主题,将现代人才测评的新理念——“无领导小组讨论”贯穿于培训全过程,课程设置、培训形式、活动安排、测评方式均围绕“无领导小组讨论”展开。讨论的主题主要围绕“理论武装的必要性”、“加强党性修养的途径办法”、“解决实际问题的本事”三个方面来设计,同时依据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综合测评学员的德才情景,以此起到夯实理论基储提高政治水平、锤炼党性修养、强化德才素质、推动科学发展的培训目的。
二、培训对象
中青年副处级后备干部58人。原则上40岁以下前学历大专以上。培训学员名单附后。
三、时间地点
1、时间:本期培训班从__年5月18日(星期二)开始至7月16日(星期五)结束,学制2个月。
2、地点:区委党校办公楼四楼远程教学厅。
四、课程设置
结合“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测试资料,按照“理论武装、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修养”的培训目标,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性教育、全区中心工作分别开设“理论课”、“党性课”、“专业课”,突出提高后备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素质和本事。培训实行单元式教学,突出每个单元主题。整个培训分为5个单元:理论学习、党性锻炼、本事提升、社会实践和素质测评单元。
五、培训形式
1、采取校内培训和社会实践两段式培训方式。
2、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培训资料,深化培训效果。
(1)开展“唱读讲传”活动(课前10分钟由支委组织);
(2)开展“联帮带”活动;
(3)开设“学员论坛”;
(4)开展文体活动(由支委适时组织);
(5)丰富支部活动(由支委适时组织);
(6)进行团队拓展训练;
(7)编发(学训动态)专刊(由各小组组织编发5期);
(8)安排学员挂职实践并撰写调研论文;
(9)发放学员自学书籍。
3、培训时间2个月左右,其中校内培训15天,社会实践45天。参加社会实践的办法是:由组织部和党校在参考学员校内培训期间的初步表现,及学员的个人特点和专长,并征求学员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以组织部发文,相应安排到有关区级部门、镇街、开发区(新城、风景区)或全区中心工作、重点项目等岗位,以“领导助理”的身份参加社会实践。学员社会实践结束后,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对学员参加社会实践期间的综合表现团体打分,并将得分情景送交组织部和党校。
六、组织管理
1、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党校具体实施。组建培训班工作机构,采取“项目化”的管理模式,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分管副校长全面负责,组织部干部科、干部监督教育科和党校培训科组织实施,党校派3员工作人员跟班管理,同时加大培训过程的宣传工作。
2、学员支委协助管理。培训班成立临时党支部,经过竞选产生前15名人选,前10名任临时党支部委员,设党支部书记1名(兼班长),副书记2名(兼副班长),学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纪律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生活委员1名,文娱委员1名,体育委员1名;另设5名学习小组长。
3、倡导学员自我管理。培训班划分5个学习小组,以小组名义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活动。培训班开班之初,围绕培训主题制发“无领导小组讨论”练习题目,供学员在学习期间练习使用。在开展“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试中,打破原有小组人员安排,随机组建4个小组参加测试。
七、测评方式
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对学员的学习情景按照“德”、“才”两方面进行量化测评。采取双百分制,“德”和“才”各占100分,学员最终综合得分=“德”的分值×30%+“才”的分值×70%;设加分项目,最高分值6分。总分分为优(90分以上)、良(80—89分)、一般(79分以下)三等。
1、对德的测评(100分)
(1)出勤分(30分)
该项分值是对学员校内集中学习期间遵守出勤纪律情景的考评,包括课堂听课和参加培训班安排的各种学习、交流、考察、讨论、课外活动等的出勤情景。
实行点名考勤和公示制,跟班管理人员在第二天公布前一天的考勤情景。出勤分由跟班管理人员根据学员实际出勤情景作好记录并打分。全勤满分30分,采取扣分制扣完为止。迟到、早退1次或请假半天各扣2分,累计请假3天以上出勤分记零分,旷课半天扣10分。
(2)表现分(35分)
该项分值是对学员在校培训综合表现的考核。包括课堂听课纪律、交流研讨发言、协调配合服务、活动参与程度等情景。学员表现分由培训班跟班管理人员和支委成员共同打分,取平均值;支委成员的表现分由党校领导和跟班联络人员共同打分,取其平均值。
(3)实践分(35分)
该项分值是对学员参加社会实践期间的综合表现的考核。由学员社会实践部门党委班子团体打分。
2、对才的考评(100分)
(1)测试分(70分)
该项分值是经过“无领导小组讨论”对学员素质、本事、水平的综合测评,包括语言表达、分析确定、归纳概括、思维逻辑、局面掌控、临场反应等综合本事。考核方式按照“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测试程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拟定测试题目,区委常委担任评委,参照评审标准打分。培训学员抽签组建4个无领导讨论小组进行测试,并现场公布测试成绩。
(2)考试分(30分)
该项分值是对学员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分值。考试方式为申论测试,由区委组织部拟定考试题目,课堂集中限时独立闭卷答题,撰写答题文章,考试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党校共同评审答题得分,汇集成册。
3、加分项目(6分)
进入学员论坛的10名学员可加1-3分,由区委组织部和党校打分;调研论文前10名可加1-3分,由区委组织部和党校打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4、考评成绩的运用
(1)报送区级有关领导参阅。
(2)交区委组织部备案,作为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
(3)党校建立学员的学习档案。
(4)凡被测评为“一般”的学员,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八、培训安排表
(略)
一、培训对象
县教育局经过公开选拔产生的18名后备干部,其中小学(幼儿园)10人,中学8人。
二、培训原则
按需培训、突出重点、学以致用、提高质量。
三、培训目标
提高后备干部的理论素养、实践本事和创新本事,挖掘后备干部潜力,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本事的教育后备干部队伍。
1、掌握教育法规,熟悉管理艺术,提升管理本事。
2、把握教育规律,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提升执行本事。
3、提高教育科研本事,促进自我发展。
四、培训资料
具体培训安排见附件。
五、培训方式
1、读书学习。
2、外出考察。
3、挂职锻炼。
4、高层研修。
5、网络培训。
六、组织领导
1、县教育局成立教育后备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具体负责培训组织、考核等工作。同时,建立学员个性档案,构成后备干部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促进后备干部健康成长,为全县教育发展储备后备力量。
2、培训过程严格实施点名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如有特殊情景,直接向人事科请假。其他要求,按照《__县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意见》(莲教字〔__〕3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为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和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作为后备干部,进一步充实我校后备干部队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及措施:
一、推荐、培养对象的标准
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教育系统工作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政治思想坚定,业务本事强,有必须组织协调和领导本事,本职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较高,文化程度本科以上。
二、推荐、培养的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荐、选拔后备干部的通知要求,每年定期选拔贴合条件的干部,经领导班子和党支部支委会议讨论经过,在我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推荐表,写出推荐考察材料,上报区教育局组织部。
三、培养计划和措施方法
1、加强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真正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定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严格、高标准地要求,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做到政治上严要求,业务上多培养,生活上要关心。培养年青干部的正气、才气、灵气、锐气。
2、加强后备干部的业务技能学习。引导和培养后备干部广泛学习各种知识,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加强业务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世纪信息时代各项工作的需要。
3、注重培训和锻炼。做到“重点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优秀人才优先培养”,要把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放在必须岗位上压担子、给台阶、多锻炼。进取引导他们投身各种工作实践之中,在实践中提高素质,增强技能,增长才干。
4、健全干部谈话和教育管理制度。党支部负责人不定期找后备干部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情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多鼓励,让后备干部时时自重、自警、自盛自律,到达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目的,帮忙后备干部认识工作中的不足,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解决各种问题的本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拓宽村级干部选人渠道,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为村(居)“两委”班子储备人才,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供给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拔名额
全乡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男女不限),原则上每个村(居)委会选拔1名。
三、选拔条件及待遇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村级后备干部必须具备“五好”标准,即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好、带头作用好、工作作风好、群众评价好。
2、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
(2)事业心和职责感强,热衷于基层工作,有志于在本村建功立业,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奉献精神;
(3)有改革创新精神,善经营,懂管理,具有必须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有必须的组织和协调本事;
(4)年龄18--35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电脑操作熟练,身体健康;
(5)具有本村(居)户籍,且在辖范围内居住1年以上并有常住趋势。
3、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村级后备干部。
(1)长期外出不能保证至少每个月15天工作时间或身患疾病无法履行职责的;
(2)有计划外生育行为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理解纪检、司法部门立案审查的;
(4)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的。
4、经公开选拔确定为后备干部的人员:
(1)跟班学习6个月,期间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
(2)跟班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继续留村工作的,享受村级干部副职待遇(每年约3万元);
(3)经考核合格,除换届选举外,录用的后备干部必须在本村(居)委会服务3年以上。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1月18日—2月18日)
1、召开乡党政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此项工作;
2、制订印发具体的实施方案;
3、召开村(居)党组织书记工作会,进行安排部署;
4、充分利用宣传窗、村(党)务公开栏等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工作的目的意义、时间要求、方法步骤;
5、村(居)召开全体党员、村(居)民代表会议,传达乡会议精神,对本村(居)的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工作进行安排。
(二)公开选拔阶段(20__年2月19日—3月19日)
1、报名(2月20日—3月2日前):凡贴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必须填写好《__乡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个人报名表》,由其本人同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在3月2日前送交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处、乡党政办报名。
2、资格审查(3月2日—3月5日):乡党委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将各村(居)报名的人员送交计生、纪检、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小组全面考察初审经过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本事、带富帮富本事和在群众中的威信等,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3、笔试、面试(3月6日—20日):组织村级后备干部初步人选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由乡党委命题,人大监考,多人阅卷,各村(居)笔试成绩的前3名进行面试。
4、确定考察对象(3月21日—22日):总成绩的前两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之合)确定为考察对象。
5、考察(3月22—4月5日):乡党委成立考察专班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本事、带富帮富本事和在群众中的威信等进行考察,最终择优确定每村(居)委会1名后备干部。
(三)建章立制和总结阶段(4月5日至4月20日)
乡党委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村级后备干部有关报表和材料,并做好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
根据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按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模式,构建培养教育网络,搭建活动平台,对村(居)后备干部进行系统化的培养教育。
1、村级干部联系培养。确定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对村级后备干部实行“1+1”结对帮扶培养。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对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工作负有主要职责,乡党委每年要听取1次村(居)对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后备干部工作中的问题。
2、定期进行集中培训。乡组织办制定合理的教学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将后备干部送到上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乡党委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一次,重点对村级后备干部进行相关理论学习以及农村实用技术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3、大力鼓励学历提升。重视村(居)委会后备干部的学历提升,鼓励、支持后备干部参加各大专院校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进而提高科学文化知识。
4、推行“承诺”实践锻炼。加强村(居)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后备干部应进取参与村(居)各项工作,勇于担当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推行村级后备干部“承诺制”活动,按照“个人许诺、组织审诺、会议承诺、年终兑诺”的程序,每年年初为每名村级后备干部量身定制工作目标和承诺资料,在实际工作中理解锻炼、提高本事、增长才干、树立威信。
六、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村(居)委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居)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公开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公选工作。
2、做好宣传发动。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贴合条件的本村青年进取踊跃参与,为公开选拔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3、严肃组织纪律。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由乡人大、乡纪委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办事,理解干部群众的监督,严把资格审查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相关纪律的行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4、勇于探索创新。各村(居)党支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加大创新力度,进取探索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管理使用的新办法和新举措,不断提高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正式党员档案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综合材料、党校学员总结表、政审材料、调查材料、公示结果材料、《入党志愿书》、自传、转正申请书。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党类材料主要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恢复党籍,退党、脱党,保留组织关系、恢复组织生活等材料。
在前期开展的党员档案普查中,要求必须有的就是《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
扩展资料:
党员档案应有资料:
1、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的记录。
3、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党员(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5、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支委会会议记录、备案请示和批复。
6、《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7、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8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前听取意见记录。
9、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支委会会议记录。
10确定为发展对象相关公示材料及备案请示、报告、批复。
11、综合性政审报告和相关材料。
12、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的结业证书。
13、支委会拟接收预备党员审查会议记录和上报的预审请示。
14、基层党委预审会议记录及预审批复。
15、发展党员工作有关工作部门征求意见情况。
16、《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7、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和票决结果。
18、接收中共预备审批请示。
19、基层党委审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批复。
20、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备案报告和批复。
21、《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教育登记表》22转正申请书。
23、预备期思想汇报。
24、预备党员转正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谈话记录。
25、转为正式党员支部大会会议记录和票决结果。
26、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审批请示。27基层党委审批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批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根据中组部1991年颁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及1996年颁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其内容一般分为十大类:
1、履历材料:包括各个时期的干部履历表、简历表、个人简历、各类人员登记表。
2、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鉴定、考察、考核材料:
(1)民主评议综合材料,由组织上出具的鉴定性质的材料;
(2)年度考核登记表、各种鉴定登记表;
(3)干部提拔、调动时依据的考察综合材料;
(4)涉及个人的审计意见和考核材料等。
4、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材料:
(1)学生(学员)登记表、报考各类院校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材料、授予学位材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聘任或解聘审批表、套改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业务自传;
(3)个人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论文的目录和评价材料。
5、政审材料:
(1)审查干部政治历史情况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证明材料、证据材料;
(2)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主要依据材料;
(3)入党、入团、入伍、出国的政审材料;
(4)干部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国籍、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意见、上级批复等。
6、参加党团的材料:
(1)入党志愿书、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2)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依据材料;
(3)整党工作中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依据材料;
(4)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
(5)入团志愿书、申请书、登记表、退团材料;
(6)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7、奖励材料:各种先进人物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先进模范事迹登记表。
8、处分材料:
(1)处分决定或免予处分的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处分的意见和检查交代材料;
(2)通报批评材料;
(3)甄别、复查报告、决定、上级批复及本人意见;
(4)法院审判工作中形成的判决书等。
9、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工资变动审批表、定级、升级、调级和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奖励工资及享受特殊津贴的审批材料,有调资项目的军警(衔)审批材料;
(2)干部任免审批表;
(3)公务员过渡审批表,招工、录用和聘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入伍审批表(兵役登记表)、军人转业(退伍)审批表,军警(衔)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
(4)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
(5)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工青妇等群团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政绩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1)独生子女登记材料,军人结婚审批材料;
(2)各种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
(3)干部逝世后在报纸上刊载的消息或讣告、悼词(生平);
(4)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说明、遗书等。另外,在实际分类时,遇到一些难以把握的材料,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登记表和简历表以自传为主的归第二类,以鉴定为主的归第三类;
(2)后备干部登记表及考察材料在提拔使用后归到第三类;
(3)入党、入团申请书有多份的,一般只归较为系统的首尾两份;未批准或未转正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不归档;
(4)奖励工作中形成的决定、通报及证书一般不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只归审批表);
(5)政审与违纪错误混在一起给予处分的决定、报告、结论等归第八类。只有批复或结论而未给予处分的,以政审为主的归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归第八类;
(6)学生入学、毕业、军人入伍体检表归入第十类。
这是国家机构三类机密信息,不得公开的,我们也查不到,非常抱歉。
干部档案审查一般审查档案是否齐全,最基本的迹象是不能缺的,如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政审材料,尤其是入党志愿书中转正一栏看看填写是否完整,如果不完整要抓紧时间补齐!完整的党员材料有以下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考察表
3.思想汇报
4.党员和群众座谈会记录
5.政审材料
6.公示材料
7.培训成绩和有关资料
8.入党志愿书
9.转正申请
10.其他有关材料(团员入党的推荐表等)
入党基本程序 :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党委审批。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县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一、严格选拔,调整充实后备干部队伍
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公开选拔干部等工作,按照领导班子正职1:2、副职2:1的比例选拔了120多名科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建立后备干部专项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后备干部简要情况登记表、考察材料及培养方案、民主推荐情况、民主评议情况、考核情况、培养和奖惩情况等,实行一人一档统一管理。实行后备干部动态管理制度,对出现缺额、结构明显不合理,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的;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群众意见较大、威信不高的;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的;年龄偏大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的。通过这些措施,使后备干部队伍始终保持充足的数量、合理的结构和最佳备用状态。
二、加强培训,提高后备干部理论素质
坚持以市委党校为依托,有组织、有计划、持续不断地加强后备干部培训工作。在培训内容上,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培训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年轻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思想。坚持理论武装与能力建设相结合,加大金融、法律知识、外贸、国际惯例、现代科技、现代管理等知识培训的力度,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在培训方式上,针对年轻干部的特点和需求,不断拓展培训形式,改进培训手段,整合培训资源,大力推进以研究式和互动式学习为主要形式的现代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与现场教学、调查研究、社会实践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了学时学分制度和述学、评学、考学制度,保证了学习效果和质量。建立了干部“在职兼学”培训制度,每月举行一次专题讲座,邀请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教授来枣讲学,帮助干部加深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重大问题的理解与思考。去年以来,枣阳先后举办后备干部培训班4期,培训干部120人次;举行专题讲座10期,受到广大干部的欢迎和好评。
三、强化锻炼,促进后备干部尽快成才
在实践中接受锻炼,是后备干部成长最快捷、最有效的途径。我们根据考察掌握的后备干部发展潜力、熟悉领域、个性特点和主要不足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规划,主要采取四种锻炼方式:一是将基层经验不足的后备干部重点选派到乡镇、企业和基层对口单位挂职,增强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先后从市直机关选派两批63名后备干部到市内规模以上重点企业挂职锻炼,角色定位是当好“五员”:政企联络员、政策宣传员、产业调研员、全程办事员、党建指导员。这些干部主动融入企业,认真学习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发挥人员熟、信息灵、懂政策的优势,围绕企业需求开展服务,比如:办理证照、协调矛盾、帮助招工、清收债务等,解决了一大批企业自身一时办不了办不好的问题。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从全市选派了15名30岁以下年轻干部到乡镇、办事处挂职担任党委委员、副镇长(副主任),让他们在基层领导岗位上接受磨练,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将缺少经济工作经验的后备干部选派去沿海招商锻炼,增强经济工作和协调沟通能力。先后抽调130多名年轻干部组成专班,分期分批到“长三角”、“珠三角”等产业转移重点区域驻点招商锻炼。这些干部在沿海发达地区考察企业、拜访商会、联系机关、结识老乡、推介枣阳、引进项目,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搏击风浪、经受磨练,进一步增强了开放意识、发展意识。三是将工作经历单一的后备干部调整轮岗,增加工作阅历和实践经验。去年来我们对40多个市直单位、300多名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轮岗面达到80%以上,使后备干部在多岗位锻炼中丰富阅历,增长见识,加快成长。四是将缺乏宏观视野的后备干部分类安排到上级机关上挂学习,提高大局意识和宏观管理能力。近年来选派了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到省直机关上挂锻炼,从乡镇选拔了20多名年轻后备干部到市政府办、市纪委、组织部、信访局、商务局等单位参与重大活动和中心工作,让他们熟悉了解全局情况。
四、完善制度,加强后备干部日常管理
为了保证后备干部健康成长,我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后备干部全程化监督管理。一是传帮带制度。各单位党组织对后备干部都明确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作风扎实的领导班子成员为帮带责任人,实行帮带责任制,通过言传身教、交心谈心,为后备干部教方法、指路子、解疑惑。在他们取得成绩和进步时,积极给予肯定和鼓励,遇到实际困难时,认真帮助解决,出现缺点和错误时,及时予以指出,帮助改正。二是思想汇报制度。要求后备干部每季度向帮带责任人汇报一次思想,半年向单位党组织进行一次书面汇报,一年向市委组织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体会。党组织根据后备的心理动态及个人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措施,有效提高了培养效果。三是跟踪考察制度。市委组织部建立了后备干部信息库,将干部的简历、健康状况、年度考核结果、参加各种选拔考试的情况以及奖励等信息整理建档入库,建立动态管理台帐,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定期采取分片、分单位的形式召开后备干部座谈会,听取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汇报,与干部进行思想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表现情况。
六、备用结合,大力选拔使用后备干部
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中,培养管理是途径,提拔使用是目标。对在实践中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后备干部,我们积极创造条件,大胆提拔使用。一是树立选拔任用后备干部的正确导向。用好后备干部,不但为各级领导班子补充了新鲜血液,而且能够发挥带动效应的作用。我市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大力提倡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坚持走群众路线,把那些在培养锻炼中作风扎实、政绩突出、群众信任、廉洁奉公的优秀后备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绝不因为后备干部而降低标准、降格以求,形成选拔任用干部的正确导向。二是创新观念,大胆启用后备干部。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摒弃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等陈旧观念,注重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潜力,把握好最佳使用期,提拔使用干部首先要考虑从后备干部队伍中选人,大胆启用符合条件的优秀后备干部担任各级领导职务。三是实施适度的倾斜政策。坚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后备干部,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敢于破格提拔,及时启用。能胜任实职的,不安排虚职;能安排重要岗位、主职岗位的,不安排一般岗位;能担任“一把手”的,不安排副职。近年来,先后有4名年轻后备干部被襄阳市委选拔为副县级领导干部。
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详细流程: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rdq uo;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 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总支>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新党员宣誓;
4、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5、党员代表讲话;
6、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预备期潢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十七、预备期满
考察合格。
转正。
手续: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中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及时上交县委组织部,存入本人干部档案中。
一、强化学习,夯实理论基础,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学习永远是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必要条件,也是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为了让自己能够更胜任在美术与艺术设计系的工作,让自己对工作更游刃有余,我始终不忘学习,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把它看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基层首先要了解基层,在学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同时,我还自觉学习与美术与艺术设计专业相关的材料,以及与艺术相关的各种书籍。只有了解基层才能理解基层,才能更好的与基层沟通。二、扎根基层,深化服务理念,切实完成挂职锻炼工作任务在挂职期间,我始终脚踏实地,一丝不苟地严格要求自己,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于艺术学院刚刚分成美术与艺术设计系和音乐系两个系不久,原有党总支的工作计划、相关制度、学生培养方案等一系列的材料都需要重新调整和制定,因此加大了党务秘书的工作任务量。在党建工作方面,我协助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完善了《2012年大庆师范学院艺术学院党总支工作计划》,并结合艺术学院自身的实际情况,协助书记调整了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细则。多次参加学院支部大会、党员大会等,参与教师发展党员的全部流程,找出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艺术学院党员的教育与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看法和意见。在学生管理方面,协助党总支书记及学生党支部书记抓好学生发展党员的教育管理及发展党员材料的规范化工作,并结合创先争优、"三基"工作等主题活动初步制定了适合艺术学院学生的党课及先进性教育的方案。在与学生交流谈话中,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反馈给学院领导,使学院领导第一时间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等方面问题。在教学管理方面,始终坚持参加教学例会,深入课堂,由于自身的专业就是美术学的关系,所以对美术设计方面相对较为了解,多次与前辈、同事探讨美术设计方面的教学管理,并参与到他们的科研立项等工作中,对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有了全面深入的了解。三、锻炼提高,在反思中成长,注重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机关工作人员要在懂管理的基础上做好服务。懂管理就是要更加熟知自身从事的业务,熟悉各项政策文件,熟悉各项工作流程。工作中更要不断加强学习,通过向书本学、向同行学、向同事学、向领导学,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提高为基层单位服务的本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管理,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级干部管理包括:提拔调整、交流轮岗、备案、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等。
第三条 科级干部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主管,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二章 提拔调整
第四条 提拔调整科级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能力、注重实绩、注重公认,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第五条 提拔科级干部除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提拔任科长等正科级领导职务,应当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或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拔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应当任副科级职务三年以上;提拔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3、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
5、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6、其他应具备的资格。
干部应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或越级提拔,但必须事先征得市委组织部同意。
第六条 提拔调整科级干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 除涉及重要机密和国家安全的职位,科级领导职位拟任人选,一般在本机关、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采取竞争上岗方式产生。需要改善结构或充实紧缺型人才或暂无合适人选的也可面向社会公开选拔。
第八条 采取竞争上岗方式提拔科级干部的,按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要求,主要程序有制定方案、公开职位及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备案等。
笔试、面试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应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总分,依照竞争上岗总分高低按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第九条 采取民主推荐等方式提拔科级干部的,主要程序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备案等。民主推荐同时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会议投票推荐一般应由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人数较多的可由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个别谈话推荐应由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本单位人数较少的可由全体人员参加。
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由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同时,要全面、历史地看待干部,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十条 组织考察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一般采取个别谈话、书面征求意见、查阅档案、廉洁自律鉴定等方式,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由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根据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综合成绩以及组织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第十一条 公开选拔科级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提拔调整科级干部必须事先与市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沟通有关情况,包括提拔调整的理由、掌握的原则、空缺职位及数量、职位标准条件、程序步骤等,经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科级干部拟任人选,在组织考察前,集体讨论决定前,都应根据人选情况在单位领导班子有关成员中充分酝酿。
文化宣传、政法系统科级干部职务的任免,应事先分别征求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的意见。有关单位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的任免,应事先征求市纪委的意见。
第十四条 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干部)科科长实行重点管理。单位调整人事(干部)科科长前应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在单位提出初步人选后集体讨论决定前,应向市委组织部汇报人选情况。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单位方可研究决定。
第三章 交流轮岗
第十五条 按照培养锻炼、盘活资源、激发活力、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大科级干部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轮岗力度,推进市直单位之间、市直单位与县乡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
交流轮岗形式主要包括转任、调任和挂职锻炼。
第十六条 交流轮岗的重点对象:
1、长期担任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以及办公室等行政综合科室主要负责人的;
2、需要通过交流轮岗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
3、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岗位经历单一的;
4、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轮岗的。
第十七条 交流轮岗一般结合单位科级干部调整进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或与其他机关间转任m
第十九条 按照鲁组发[2009]48号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任科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不包括聘用制干部、工人等身份人员。
第二十条 调入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任科级领导职务的,须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按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进行。
调任程序主要包括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提出调任人选,征求调出单位意见,组织考察,集体讨论决定,调任公示,报批或备案,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等。
对拟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调入单位按规定的程序报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审批后,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有计划地选派科级干部到重点项目建设、维护稳定的一线,艰苦困难和复杂环境中,以及国有企业进行一年以上的挂职锻炼,开展实践培训,开阔视野,丰富经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
第四章 备案
第二十二条 市委组织部备案的范围包括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的科级干部,以及市直机关下属副县级单位副职。
教育、卫生系统的县级事业单位提拔调整的科级干部,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必须在单位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经公示不影响任职的,及时将干部调整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备案,经同意后下发任命文件。
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除选举产生或经人大、政协决定任命的干部外,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经市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科级干部由党组(党委、党工委)决定任职的,其任职时间自党组(党委、党工委)决定之日起计算;由选举或人大、政协决定任命的,任职时间自当选或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备案时应报送干部任免通知;备案报告,并附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会议纪要和记录、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科级干部备案登记表、领导职数编制文件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各呈报一式三份。由一般干部提拔为副科级职务的,同时报送干部本人档案。
备案重点审查干部调整工作程序、配备职数、提拔重用干部的民意、任职资格条件、现实表现、集体研究讨论情况和公示情况等。
第五章 教育培训
第二十五条 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全面发展、注重能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教育培训工作由干部所在单位负责。主要职责是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执行上级调训任务、分期分批选派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脱产培训、动员干部搞好自学等,并按规定实行培训登记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根据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开展岗位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晋升领导职务时,必须按照晋升职位的要求,进行任职培训。对于新考选的干部,试用期内必须进行初任培训。
第二十八条 科级干部一般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脱产培训期间,应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第二十九条 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要按照上级要求选派干部参加培训,对不按规定落实培训任务的,由市委组织部责令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第六章 纪律监督
第三十条 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市直单位要按照规定做好科级干部任免工作,严格标准条件和任职资格,严格按职数配备,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和备案工作规定。对违反“十不准”纪律和未与市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沟通同意动议干部,或未经备案公布科级职务的,一律不予承认,并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立即纠正,对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交流轮岗决定的,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
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视情况轻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及组织人事干部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实行科级干部管理工作监督责任制。凡是本部门、本单位科级干部管理混乱、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追究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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