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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训与选拔任用

发布时间:2023-03-17                       资料来源:老师                       点击次数:

干部培训与选拔任用

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与选拔任用相结合,是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内在要求。中央提出“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战略任务。落实群众在干部选任监督工作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群众监督,这是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
一、从思想上进行沟通的途径
首先,干部教育培训与选拔任用有机结合,是现实的要求。尽管我党早就提出了干部教育培训与选拔任用有机结合的问题,而且用法规来进行规范,但在现实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干部队伍素质面临着严重的挑战。
其次,干部教育培训与选拔任用有机结合,是时代的要求。当今时代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任何人都面临着知识更新和能力提高问题。因此,选拔任用干部时,我们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摆在重要位置。
二、从细节上进行结合的途径
1.抓干部教育培训环节,服务选拔任用
一是明确培训目标,让干部教育培训为选拔任用服务、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服务;二是优化培训队伍,应对人员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进行优化。三是创新培训手段,推行创新培训教学方式;四是完善培训设施,适应培训要求。
2.抓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促进教育培训
建立选拔任用与干部教育培训挂钩的制度,通过提拔任用激励受训者积极参加培训,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升级,同时废止选拔任用与关系挂钩、与福利挂钩、与单位挂钩等做法。
3.抓培训选拔衔接环节,增强有机结合
将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职能与围观管理职能分开,在职报名主要负责“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规范制度”等宏观管理,党校主要负责干部的学习、考试、考勤、鉴定等微观管理。
三、从监督上相结合的途径
1.增强监督意识,强化监督与被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提高监督主体进行监督的内在动力,必须强化监督意识,这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明确监督责任,使监督主体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不断增强监督主体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拓宽监督渠道,扩大选人用人的民主化、公开化。
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监督和群众监督,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制度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搭建信息发布和反馈平台,制定选人用人公信度指数测评办法,围绕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满意度,科学运用测评结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监督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中。
3.创新监督形式,拓展监督视野和路径。
互联网具有信息传播快、辐射面广、多向流转、交流便捷等特点,已经快速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正在成为政治领域重要的执政手段。通过互联网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舆论优势越来越明显,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4.形成监督合力,科学分工齐抓共管。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是政治机制和法律机制的有机体。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努力,通过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建立两大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整合资源,强化职能部门监督,形成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合力。

哪些培训对干部提拔

如中青班培训。
目前干部培训的种类大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组织部门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高校等培训机构组织举办的主体班次和专题研讨班培训,如党校里就有中青班、任职班、专题研讨班等。第二类是各个单位自行组织举办的干部培训班,一般跟党校、干部学院和高校的在职培训学院合作办班,且培训时间不会太长,多以短训班为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干部培训班中含金量最高的当属中青班,也就是题主所说的青年干部班。以前,参加中青班的培训名额是组织部门分配给下级组织部门和同级党政部门,由各地各单位根据级别、年龄等要求,物色人选报送参训名单。现在,不少地方的组织部门都是提前掌握符合年龄条件要求的中青年干部名单,然后有计划分批次地安排这些干部参加中青班培训。在所有的培训班里面,唯独对参训人员的年龄有硬性要求的也就是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举办的中青班,这个班次的培训时间也是最长的,长达4个月,比其他培训班次的时间都要长。这也意味着,能够参加中青班培训的人员都是相对年轻且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在补齐培训经历这个短板之后,这些干部已经进入了单位党组(党委)和组织部门的视野,更容易获得提拔任用。事实也证明,参加过中青班培训的干部,高升的概率远远大于参加其他班次培训的干部。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能够参加中青班培训绝对是好事。当然,参加了中青班培训不等下马上就可以获得提拔,虽然也有干部在培训期间就获得了提拔的,但那毕竟是少数,多数参加了中青班培训的干部,只是意味着具备了提拔任用的基本资格之一,属于组织上看好又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实际上,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关于培训经历和培训时间的规定要求执行得并不非常严格,不属于“一票否决”事项,也不需要走破格提拔审批程序。特别是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干部参加培训的机会相比之前已少了很多,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干部,不少也照常提拔晋升了。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扩展资料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八条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参考资料:

人民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选拔培养年轻干部策划方案

选拔培养年轻干部是提高年轻干部知识水平、专业素养,提升年轻干部行政能力的重要环节,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选拔培养年轻干部方案,供大家学习和参阅。

选拔培养年轻干部方案

村居党支部、镇属各单位党支部:

为进一步培养年轻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促进和推动年轻干部快速、健康成长,努力打造一支思维敏捷、精力充沛、充满朝气的生力军,现就加强镇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新要求、新趋势、新任务,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把扶贫攻坚作为培养锻炼乡镇年轻干部的“主战场”,努力打造一支能吃苦、敢打拼、讲奉献的乡镇一流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实现乡镇年轻干部健康成长与扶贫攻坚行动的互促共赢,为我镇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援。

二、培养方式

实施镇、村双重挂职。一是把镇机关年轻干部安排到镇各办公室,在处理业务中加强工作经验。二是以村为单位,成立8个驻村帮户工作小组,年轻干部任小组组长,着重加强工作实践锻炼,促进年轻干部积累基层经验,丰富工作阅历,提高综合素质。

驻村帮户工作小组组长名单:

三、培养时间

四、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是我镇实施人才战略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事关大局,事关长远。各村、各部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高度重视,不断创造条件,支援和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和实践锻炼,同时对本单位管理的年轻干部制定有效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

二强化责任,积极参与。各村、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加快年轻干部成长成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每个年轻干部要珍惜培养机会,妥善处理好培训与工作、生活的关系,端正态度,积极参与,务求实效。

选拔培养年轻干部方案范文

局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 *** 无锡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组发[xx]8号和有关会议要求,现就做好局未来五年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 ***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改革创新、注重培养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十三五”及价格事业发展需要,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年轻价格干部队伍,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数量适中、素质优良、能担重任的年轻价格干部队伍。根据“市789”市级机关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计划,局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40岁以下正科职干部和35岁以下副科职干部的配备,应占相应职务层次干部的六分之一,80后正科职2-3名,85后副科职达到2-3名;90后乡科级1名”。

三、工作举措

1、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局党组要站在政治责任、政治担当、政治自觉和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无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到工作中。局党组每年要将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纳入局总体工作专题部署,纳入到科职干部选拔任用职位配备中,纳入到党建成工作责任制考核、“一报告两评议”监督中,努力营造关心、关爱年轻干部和有利于年轻干部成长和任用的良好环境。

2、结合选配,调整结构。结合局科职队伍调整的时机,注重年轻干部必要台阶和递进式培养,破除论资排辈的旧观念,大力提拔任用年轻干部。在干部调整之前,要落实职数预审和干部配备年龄结构的把关稽核。对看准了的年轻干部大胆使用,对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要敢于放到关键和重要岗位。统筹用好各个年龄段的干部,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力争达到“到2020年40岁以下正科职干部和35岁以下副科职干部的配备,应占相应职务层次干部的六分之一,80后正科职2-3名,85后副科职达到2-3名;90后乡科级1名”的目标任务。

3、搭好平台,注重培养。局党组要多种方式加强对年轻干部各方面能力素质的培养。一是结对培养。将新招录聘、安置及调入的新进人员与所在处室负责人结对,从平时工作生活中了解其为人、能力和素质,并加以引导。在此基础上,确定3—4名重点培养物件与分管局长挂钩结对培养,并将现实表现及能力素质情况作出年度鉴定,建档入库。二是理论教育。局党组、机关党委要加强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参加青干班、中青班、党性教育、理论教育、“三会一课”等形式,提升年轻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理论素养。三是实践锻炼。局党组主动与市委组织部搞好沟通对接,尽可能地让经历单一的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同时,局在内部交流轮岗的制度落实过程中,要安排年轻干部到多岗位锻炼、历练,在重大任务和突击性工作中,有目的地给年轻干部交任务、压担子,检验和锻炼年轻干部。四是清单管理。将从严管理年轻干部贯穿培养选拔的全过程。通过考察考核、部门之间了解、来信来访等途径,建立年轻干部缺点清单,并由党组分管负责同志对其开展工作点评和约谈提醒,提高年轻干部培养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4、拓宽渠道,储备人才。加强年轻干部来源方式探索,不断优化来源结构和专业知识结构。一是在有限的空缺编制资源内,加大新招录聘年轻干部,始终是年轻干部的比例保持在合理的区间。二是在接受 *** 干部的安置任务过程中,充分利用好我市单位与个人“双向选择”的政策,尽可能地挑选年龄和专业需要的人才。三是积极参加市组织的公务员遴选选调工作,拿出一定的职位和职数从基层和企业遴选选调急需的人才。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年轻干部是我们党的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军。不拘一格,任人唯贤,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管理年轻干部,是实现领导班子更替有序、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为切实做好新时期培养选拔和使用管理年轻干部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镇干部队伍存在青黄不接、中层断档现象,为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选干部、用干部,突出赛场选马,采取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我镇干部队伍建设,确保高效运转,实现年龄、知识、经验、气质等方面的优势互补,促进年轻干部的培养和成长。

二、工作原则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好的年轻干部是教育培养出来的,也是管理监督出来的,要坚持从严管理,用战略眼光培养干部,加强监督约束,引导年轻干部强化规矩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清白做官、踏实做事。

三、方法路径

一健全培养机制。年轻干部正处于学习的“黄金期”,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要通过党校主阵地加强教育培训,鼓励单位年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自考提升学历,考取从业资格证书和提高职称。采取举办主题班、专题讲座、远端培训等形式轮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培养年轻干部终身学习、自觉学习,让年轻干部敢于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在实际工作中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开展建立“学习型机关”活动,建立完善《学习制度》,每周一利用职工例会时间,认真组织全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掌握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现代管理和市场经济等知识。每个人汇报自己本职、驻村工作和需解决问题,从而不断增强思辨能力、洞察能力、分析能力,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注重在实践中识别、锻炼、培养干部,有目的、有计划地让年轻干部到工作任务重、村情复杂的村接受考验,同时加大岗位交流、驻村交流制,使年轻干部体现专长和提升综合素质。

二严格考核机制。广泛使用个人自荐、年度考核会议推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多形式的方式方法跟踪考核推荐股所级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切实提高优秀年轻干部的群众公认度和组织认可度,增强优秀年轻干部产生的民主性、科学性和主动性。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按照“优胜劣汰”原则,适时将其列入拟提拔重用的后备干部库,对表现一般的,及时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整改的方向。

三完善管理机制。坚持重实践、重公认的原则,实行年轻干部的动态跟踪考核管理,注重日常考察、专项督查、问效督查,切实把约束管理、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和年底目标绩效考核与作风廉洁结合起来,把素养高、潜力大、表现好的充实到后备干部库。不定期采取思想、工作、学习汇报制和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他们的缺点和问题,贯彻优秀人才奖励鼓励措施,对那些踏实肯干、成绩突出的年轻干部,积极提供培训和学习的机会,让年轻干部感到只要努力工作,干出成绩,就能得到褒奖和重用。通过对年轻干部实行多视角、全方位的考核,促进年轻干部的健康成长。

四健全帮教机制。尽管年轻干部具有较高学历,年富力强,精力充沛,思想活跃,接受新生事物比较快。但从工作实践看,缺乏基层经历,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比较欠缺;从现实表现看,年轻干部农村经验不足、不成熟,担不起重担,镇不住堂子。日常工作和驻村工作中注重“一带一”开展工作,在工作上注重新老搭配,以老带新,言传身教,有效起到“传帮带”作用。通过对工作实效的检验,老干部帮助年轻干部查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加以克服,着力培养年轻干部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顶得住压力、经得起考验的优秀品质,引导年轻干部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为今后的成才之路打下坚实基础。

五建立谈心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经常性利用日常工作安排、空闲时间交流聚会等与单位年轻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对年轻干部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重点对年轻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让年轻干部随时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关怀。通过加强思想引导和工作指导,考察他们的政治态度、思想倾向、能力素质,及时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

相关文章: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什么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任用原则和任职资格

条例要求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条例明确提出,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条例强调,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碰模荐。

扩展资料:

1、六种情形不予考察

条例特别规定,弯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条例对党政领导任职作出具体规定:实行选任制、委任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同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提拔担任一些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条例规定,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拔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一般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

2、实行免、辞、降职制度

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

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

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辞职或者调出的;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

3、用人失察将被追责

条例要求,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笑闹缓、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4、条例明确提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如何加强对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

干部队伍新老交替与合作是一个永无完结的历史过程,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事关党的执政根基和事业的长远发展,是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需要,是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抉择。如何培养选拔经得起群众、舆论、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年轻干部,这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带有根本性的战略问题,也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结合工作实际,笔者浅谈新形势下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几点看法。

一、注重“四有”强培训,提高素质夯“基石”

当前,培养选拔发展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各级组织部门建设发展型党组的轴心,是服务于各级党委中心工作的核心任务,尤其是培养选拔发展型年轻干部队伍的任务尤为突出。然而,一些年轻干部特别是“三门”干部受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影响,不注重党性锻炼,政治敏锐性不够,对待困难和挫折的承受力较差。针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强对年轻干部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提高他们“坚持科学发展有韧劲、谋划科学发展有激情、推动科学发展有思路、实现科学发展有贡献”的整体素质。一要注重培养要始终如一坚持科学发展的观念,长期坚持贯彻落实,实实在在地为民谋福利,不动摇,不懈怠,切实体现锲而不舍、坚忍不拔、持之以恒、百折不挠的精神面貌,做到坚持科学发展有韧劲;二要注重培养勇于解放思想观念,敢于开拓创新,善于谋化新的发展思路,善于在发展方式的转变上做文章,有计划,有步骤、有策略,切实体现思路开阔、思路清晰、深思熟虑、三思而行的精神面貌,做到谋划科学发展有激情;三要注重培养坚持爱岗敬业、具有蓬勃的朝气和昂扬的锐气,满怀激情地去面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有精神,有斗志,有创新,有力量,体现激情昂扬、激昂慷慨、满怀激情的精神面貌,做到推动科学发展有思路;四要注重培养勤勤恳恳、脚踏实地,有所作为,求真务实,勇于创造一流业绩,有显绩,有潜绩,有实效,切实体现献计献策、无私奉献与讲求实效的精神面貌,做到实现科学发展有贡献。

二、搭建“平台”重实践,积累经验炼“能力”

加强对发展型年轻干部的培养工作要强化实践锻炼,通过采取不同的培养锻炼方法,使年轻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增长才干,积累经验,缩短成长期,尽快成熟起来,不断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能力,使其具有“四有”发展型年轻干部的素质。一要在轮岗交流中锻炼。不仅要从机关选拔一些经历单一、有培养前途、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历练;更要给从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机关综合、协调性较强的部门任职的机会,让他们在不同的岗位,开阔视野,激发工作热情,积累工作经验。二要在艰苦环境中锻炼。对年轻、素质较好的,进行压担子培养;对有发展潜力但缺乏全面工作经验的,选派到艰苦、复杂的环境中,特别在当前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化解基层群众矛盾、带领群众致富等工作中经受摔打磨练,让其唱“主角”尽其发挥才干,提高其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要在下派挂职中锻炼。让年轻干部到农村基层中挂职锻炼,经受多方面的考验,在挂职期限内制定工作责任目标和量化考核标准,对完成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管理,督促他们树立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养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四要在企业挂职中锻炼。有计划、有目的选派一些综合素质较好、管理能力缺乏的年轻干部到企业中挂职锻炼,学习企业的经营理念、管理模式、效率意识,培养年轻干部的开拓进取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增强年轻干部的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

三、创新“机制”优选拔,能上能下给“位置”

选拔任用发展年轻干部不能因循守旧,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着眼于未来,切实营造有利于年轻干部快速成长、健康成长的选人用人的工作氛围。一要打破传统观念,不拘一格选拔发展型年轻干部。对年轻干部的选拔不能论资排辈,不能求全责备,要敢于打破常规惯例,破除按年龄大小、资历深浅的顺序,善于看工作主流,注重人才的综合素质方面的考察,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委以重任。二要创新选拔方式,让发展型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不能搞平衡照顾,要根据每个人不同情况,制定近期、中期、长期培养计划,适时调整目标要求,在学习培训、实践锻炼、提拔使用上要特事特办,在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上要创新选拔方式,如采用“公开选拔”、“公开提名、多轮推荐、差额选拔”、“多轮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等选拔方式,变原来的“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使有韧劲、有思路、有激情、有贡献的发展型年轻干部脱颖而出。三要加大实绩考核力度,畅通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渠道。对那些长期呆在领导工作岗位上,工作实绩平平或无所作为的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实绩考核这个“指挥棒”,实行实绩考核末位淘汰制或问责制,腾出应有的领导干部岗位,为有激情、敢担当、善团结、谋发展的优秀年轻干部创造选拔条件,充分发挥优秀年轻干部的才能。

四、完善“制度”严监督,及时预防出“问题”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用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以不断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作为干部工作的主抓手,进一步配齐配强发展型年轻干部,推动年轻干部的交流,规范年轻干部的行为,使各项规章制度成年轻干部成长、成才、成功路上的有力保障。一要完善汇报制度。年轻干部要多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和今后努力的方面,以便使组织对年轻干部的思想动态得以了解,并及时纠正。二要完善谈话制度。对社会评价不好和存在问题的年轻干部,组织部门要与其谈话,讲明群众反映,指出存在问题,提出训诫意见,限期整改。三要完善函询制度。对道德品质、经济交往、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年轻干部,要以书面形式对其进行询问,被询问者对其发生的原因、过程及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内容进行书面报告。四要完善诫勉制度。对工作懈怠又不构成处分的年轻干部,要进行诫勉。诫勉期满,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干群认可的年轻干部解除诫勉;对改进不明显的年轻干部继续进行诫勉或免职。五要完善回访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的年轻干部,组织部门要定期与不定期到所任职单位了解其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及其服务对象对其评价,督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六要完善考评制度。包括实践锻炼考核、理论培训考核、政绩考核、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采取动态考核办法,随时掌握年轻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并作出综合性评价,为组织部门选拔使用年轻干部提供依据。

党选拔干部的标准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章,党选拔干部的标准如下:

一.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政治标准是干部选拔第一标准。1929年6月,党的六届二中全会提出要以“政治认识、纪律性及对工人阶级利益的牺牲性”为主要标准选拔干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党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进一步提出了“又红又专”的标准;

1979年7月,邓小平在青岛视察时指出:“选干部,标准有好多条,主要是两条,一条是拥护三中全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一条是讲党性,不搞派性。”虽然在不同时期我党选拔干部的标准有不同的表述方式和时代内涵,但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始终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

“正确的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政治上旗帜鲜明跟党走,行动上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阔步前进,才能凝聚成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磅礴力量。

这就要求我们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干部选拔的第一标准,始终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始终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形势下“好干部”五条标准选贤任能,真正把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突出政治标准选拔干部,需要全方位、立体化、多维度考察干部。要多方面听取民意,锁定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通过谈心谈话、调研走访、函询电话等形式,全面了解干部的所言所行;

要近距离接触了解,从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作风状态、在困难问题前的思想想法、在服务群众时的基本态度等多方面了解干部,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切实把干部考准考实,突出政治标准,选出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好干部,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政治素养、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人力支撑。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参考资料:共产党员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我国干部任用的方式主要包括

我国干部任用的方式主要包括考任,委任,聘任,选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干部人事管理体制、原则、机构,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培训、工资、福利、退职退休、离休、回避、申诉、控告监督等内容的总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干部”是一外来语,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干部”指在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及革命团体中担负一定领导责任的人员,以及在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政府、边区政府、工农民主政府中担任一定公职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干部”一词的含义变化不大,主要指国家机关,中国共产党组织、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国营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如何开展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淘汰,监督和激励管理机制

  如果说我国的管理体系是一座金字塔,那么基层干部就是金字塔的地基与底座,是国家管理运行强而有力的保障,他们工作在一线,与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等各项事务的执行者。党的核心地位能否确立,关键在于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切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对基层干部的培养选拔的激励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激励机制创新日益受到重视,各地组织部门都在积极进行相关研究和探索,力求建立科学系统的培养选拔激励机制,促进基层干部健康成长。
  一、目前基层干部培养选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一)行政编制有限,来源不足和“出口” 不畅并存
  目前,培养、推荐、选拔干部的制度仍然不适应新时代发展的需要,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和弹性空间。干部人事制度的不完善,影响了培养选拔基层干部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和制度化。如:干部能上能下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干部能下渠道不畅通,基层干部上行的渠道就必然受到阻碍;一些优秀的基层干部由于受身份、学历等因素的影响,难以进入更高一级领导干部队伍。
2005年以来,由于各地乡镇机构改革、地方党政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和《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的行政编制调整等,基层党政机关领导班子职数以及县直局委和乡镇公务员编制均大幅减少。近年来,企业改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分离,加之需要消化原有的干部,各级党政机关严格控制编制,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公开选拔充实到各级行政单位,致使基层优秀的干部得到提拔任用的机会减少。而另一方面,由于淘汰机制不够健全,一些不称职的干部长期占位,也导致基层干部很难提拔使用。
  (二)交流力度不大,客观条件阻碍基层干部进步
  尽管不断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的互动性,但从总体来看,存在缺乏后劲的现象。从纵向来看,特别注重“选派下派”,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选拔上挂”,使真正投身于基层的人才比较难于脱颖而出。从横向来看,由于认识问题、专业素养和职业差异等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干部交流难、人数交流少的情况。
另外,基层由于条件相对艰苦、任务重、待遇低、发展空间受限制、远离组织视线等因素的影响,一部分基层干部思想不够稳定,容易受影响,个人利益大于集体利益;学习不够积极主动,流于形式,对于国内外发生的时事政治不够关注,局限于自身的圈子中;专业知识缺乏,执行能力不足,有些干部对于本部门的基础业务知识匮乏,不熟悉业务操作流程,致使工作效率低,领导交办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又由于各级组织的培训太少或大多流于形式,不注重实际,提高不了基层干部参与培训的积极性,造成基层干部整体素质偏低。
(三)年轻化、高学历、高素质成基层干部提拔晋位的瓶颈
  年轻化、高学历、高素质作为中央用人的一项重要原则,近年来在各地得到大力推行。应当说,干部队伍年轻化、高学历、高素质对于培育后备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都有积极作用,也是我国人事制度的巨大进步,但是,由于拘囿于基层工作的条件,一些干部从事本部门工作时间过长,干部结构老龄化,即使有坚实的基层工作经验,有雄心壮志也年富力强,可是在年龄关、学历关、高素质关面前只能灰心丧气,“一杯茶,一根烟,网上猎艳聊半天”,对前途悲观失望,早早地退出领导岗位,既不利于干部队伍的团结,也是在浪费人才。同时,又因为基层年轻干部所占比例较小,部分干部又不懂电脑操作,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发展理念,只凭原有经验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地工作,不能很好地服务群众。
  还有些地方,基层干部中男女比例失调,虽有工作性质的原因,但也不能因此放松培养选拔优秀女性干部,我们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女性的政治参与权利,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发展。
   (四)专业素质所限,部分基层干部业绩不突出、成长不快
  近年来,基层行政单位新进干部来源单一,主要以部队转业干部、大学毕业生或者部分农村基层干部为主,或因业务知识水平所限,或因阅历经验所限,对工作的适应期较长,难以在短期内做出突出业绩。还有些基层干部思想教育工作能力不成熟,不善于调解,大部分问题都留给上级部门去处理,将问题提升化,而且,有些干部官僚主义意识较强,不能很好地服务群众,站在群众的角度去看问题,致使干群关系紧张,既不利于干部队伍团结,也不利于激励基层干部的培养选拔。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资历深、懂专业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相对欠缺。
  (五)评价标准和方式不够全面,培养选拔不够系统规范
   近年来,一些地方虽然通过文化素质考试提拔了一些基层干部,但是在基层干部思想素质考察、能力素质的评价和工作实绩的认定上有待完善。在基层干部的选拔上,因选拔对象的特定性、局限性和利益的关联性,存在着揠苗助长的现象,而在测评范围较窄、人际关系复杂的单位则存在着求全责备的现象,两者都可能导致民主测评结果的“失真”。
  此外,不仅机制不够健全,一些优秀的基层干部,大多被县直部门 “抢走”,再加上县直单位条件相对优越,一些人才不愿留在乡镇工作,造成优秀人才县直部门多、乡镇少的现象。乡镇有行政事业单位有大量空缺编制,但每年公开招考的名额太少,形成出多进少,乡镇干部老化严重,往往出现在选拔干部时没有人选的现象。
  二、完善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激励机制的对策建议
  近年来,各地组织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的精神,按照“能力在基层一线培养、业绩在基层一线创造、干部在基层一线选拔”的思路,着力构建从基层来到基层去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为改善党政机关干部来源和经历结构、激励基层和机关两方面干部活力发挥了重要的示范效应,在推进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促进基层干部的成长晋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现有的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还不能够真正反映出基层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社会工作水平,而且培养选拔的方式时间长,成本高,往往缺乏连续性,因此,要解决培养选拔干部工作的问题,有必要改变过去重使用、轻培养和激励的做法,杜绝任人唯亲,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任人唯贤,以科学的培养选拔方法和客观的态度,建立完善的科学的干部培养选拔激励机制。
  (一)注重实践锻炼,切实增强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要完善基层干部实践锻炼的长效机制,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有利于复合型干部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不断提高实践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努力营造有利于基层一线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保证基层一线干部培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历练干部,提升素质。一个干部的成长,需要多方锻炼。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当具有全面的良好素质。干部交流是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二是提供干部锻炼成长的平台和机会,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各类培训,针对不同层次请专家、学者进行辅导,提升业务能力。
  突出岗位特色,注重实绩能力,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基层选拔使用干部,变“桌面提名选拔”为“赛场选拔”,为基层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发展的平台。坚持把年轻的干部放在其适合的岗位进行培养锻炼,并有意识地让年轻干部在现职岗位上多承担一些工作任务。在遇到问题和困难时,先不对其进行引导,而是看他们有何新方法,这样更有利于工作创新,从而推动其独立自主创新的能力提高。加大基层干部的培养、培训力度,使那些德才兼备、扎根基层、乐于奉献的基层优秀干部脱颖而出,选拔到领导岗位,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党委选人用人工作的信任度和被任用干部的公认度。此外,在工作中帮助基层扬长避短,解决问题如何趋利避害。通过教育和引导基层干部,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在什么岗位,都要干一行、爱一行,努力钻研业务,一步一个脚印,尽职尽责,不断进取,在工作实践中磨练自己。
  (二)引入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科学合理定岗定编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干部选拨任用制度,坚决杜绝和制止用人唯亲,用人唯情的不正之风。在选拔干部时,要做到如胡锦涛同志所说的“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以严格的“入口”保证干部队伍精干、廉洁、高效。
  一是狠抓干部选拔。选拔干部要着重把好“四关”:一是学历专业关。在选拔任用基层干部时必须把好学历关,一般要求应达到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同时还要考虑专业,学历结构要尽可能的宽泛,尤其要多考虑法律类、管理类、文秘类专业。二是年龄阅历关。要兼顾年轻人年富力强,但阅历浅、缺乏经验,年长一点的阅历、经验丰富,但精力不足这两个方面。三是思想政治关。须严把思想政治关,确保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四是考试考察关。按照程序严格进行组织考试考察,同时还要坚持上岗试用制度,待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达到相应要求和标准,正式录用。
  二是做好干部管理。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将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引入干部管理,安排工作岗位要从每个干部自身最擅长的领域着手,让他们发挥最大潜能。结合工作实际因人而异建立和实行目标责任制,挖掘人的潜力,做到量才适用,加强沟通,鼓励干部发表意见,献计献策,行政决策透明化、民主化。对工作人员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人员职责,只有这样才能建立相对公平的干部激励机制。
  三是科学定岗定编。从坚守岗位入手,有利于解决有人办事问题,设置占编制1/5的岗位;从遵纪守法入手,有利于解决办事不出问题,设置占编制1/5的岗位;从完成工作任务入手,有利于解决会办事问题,设置占编制3/5的岗位;从激励机制的完善入手,解决份外工作不愿干问题,实行聘用制等方式。
  四是拓展选拔任用渠道。加大基层干部与上级单位的干部交流提拔力度,改变能上不能下的局面。突出实绩选拔,积极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在提拔使用干部时,要敢于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大胆把基层优秀干部选拔任用到重要岗位。让工作实绩、工作能力、群众认可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激发广大基层干部的创业热情。对优秀的基层干部,要加大提拔力度,对县直单位表现较差的干部,让他们下基层锻炼,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多设置岗位,让基层的干部有机会担任乡镇或县直单位的领导班子,对特别优秀的,可以破除因循守旧的观念,破格提拔。
  (三)加强素质教育培训,完善竞争上岗机制
  1、注重干部素质教育培训
  干部教育培训应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党和国家的要求、岗位的需要和干部自身的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按需施教,有的放矢。
  一是要发挥培训机构职能。行政管理学院、党校等干部教育机构要采用多种形式,在不同层面、不同阶段进行培训。要由“单一型”向“多元化”转变,坚持重点培训与干部轮训相结合、系统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中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干部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不断拓展干部内培、外训、自学的外延;要有重点、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参加高层次培训;要采取上挂、下派、外派、交流等方式,寓教育培训于干部培养锻炼中,使干部通过实践锻炼,丰富阅历,增长才干。
  二是要抓好不同类别干部的教育培训。对党政干部,要以加强党性教育、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着力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党政干部队伍;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有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培训,努力培养一支善于推动理论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和管理创新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三是要结合干部工作实际做好教育培训。当前,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科学发展观放在突出位置,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干部教育培训;要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为核心,加强对重大理论问题、现实问题的研究,把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作为生动教材,把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课程;要把党性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强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教育,尽职尽责干工作的教育,道德情操和拒腐防变的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根据干部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开发科学决策、危机处理、心理调适、行为训练、传媒运用等方面的特色课程,进一步充实科学素养、人文素养、信息技术、公务礼仪等方面的选学内容,全面提高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严把选拔干部关,进一步完善竞争上岗机制
  在政府机关各项工作中,正确地倡导人与人之间比德、比才、比勤奋、比实绩,开展评比竞赛活动。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干部之间开展适度、有序的竞争,以实绩求生存,以竞争求发展。准确把握轮岗交流竞争上岗的原则和要求,统筹安排方案制定、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精心组织,确保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选拔干部要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一是思想政治。严把思想政治关,确保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作风优良,在生产和工作中成绩显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二是学历专业关。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必须把好学历关,学历不达标无特殊情况的坚决不聘用,按需引进管理类、经营类、法律类、文秘类等专业的人才。三是经验能力关。一方面要考虑到年轻人思维活跃,勇于创新,年富力壮,而年长的阅历深、经验丰富,另一方面是年轻人社会阅历浅、经验少,而年长者思维守旧,缺乏创新能力,精力不足等。四是考核公示关。按照程序严格进行各方面的考核,考核过关后,还要进行公示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另外,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尽量避免出现“空降兵”,这样非但不利于机关内部和谐,还会大大打击年轻干部的积极性,产生消极影响。
  (四)注重实绩监督考核,完善干部奖惩制度
  要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基层干部处在生产第一线,肩负的任务重,面临的矛盾多,事无巨细全都管,非常辛苦,因此,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二者是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的,偏向任何一方都会将效果大大折扣。
  一方面加大对干部的监督力度,实行实绩问效。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建立上级监督约束制度,突出上级约束,建立科学业绩奖励制度、定期点评工作制度,健全社会评议制度,加强舆论约束,实行定期自查整改制度,突出自我约束。运用量化指标对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地分析测量,多角度多层次的进行考核,采取先分项评分,再综合评语,最后评定等级,使考核结果简洁明了,可感性强。
  另一方面树立正反典型,严格奖惩。树立先进典型,实行榜样激励。要始终注意培养、树立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宣扬先进事迹和工作精神,用典型导向,先进引路,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标兵,激励大家的工作进取心和荣誉意识。对那些长期在基层工作,公正清廉、奋力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实现重用提拔,解决基层干部政治成长问题,使基层干部感到工作有奔头。有效利用反面典型,实行惩戒激励。在进行正面激励的同时,还必须注意抓反面典型,实行惩戒激励。即对只安于现状、不求上进、无所事事以及违法乱纪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惩戒。惩戒包括给予党纪、政纪、降职降薪处分和末位淘汰,下岗等措施。此外,对不适合做机关工作的人员,还可以进行合理地交流,作适当地调整,更好地发挥其特长。
  此外,还可以在每年的干部调整中,各单位拿出一定的领导岗位,在基层干部中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备用结合,消除基层干部任用中的隐性台阶,及时选拔业绩突出的后备基层干部直接担任实质领导干部。
  例如企业对干部进行公开表扬和颁发证书,增强了干部的荣誉感,使干部产生了升职或加薪愿望,大大激发了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但如果企业没有下一步的举措,不久这种精神激励就会慢慢消失殆尽。因此,精神激励是需要物质激励来巩固加强的。一个好的领导者应懂得如何去激发干部的潜能,让干部能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并激励自己不断提升。这就需要领导者能立足干部需求,了解干部的实际困难,根据情况适当满足干部的需要,激发干部的归属感,达到激励的效果。
转载  

深圳市干部培训暂行规定(199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培训制度,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干部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文化道德素质、职业素质、技能素质及其他素质,以提高干部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发展对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求。第三条 干部培训工作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第四条 干部培训工作的管理实行统一规划指导、分级分类实施和考培分离的原则。第五条 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培训登记制度。个人培训成绩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其任职与晋升的依据。第二章 培训对象第六条 本规定所指的培训对象包括下列人员。
  (一)市、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国家公务员。
  (二)市、区、镇(街道)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群团等机关及下属机构和派出机关(以下统称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
  (三)市、区、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市、区、镇(街道)属国有企业(含资产经营和政府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市、区、镇(街道)属国有企业派驻境外人员。第七条 培训的重点对象是局级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人员、市管杰出专家以及上述三支队伍的后备人才。第八条 接受培训是每个干部的权利和义务。每个干部每年接受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第三章 培训类型与内容第九条 干部培训包括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离岗培训四种基本类型。
  (一)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干部的就职前培训。培训对象是:新录用到市、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机关的人员,聘任到市、区、镇(街道)属国有企业的人员和派驻境外的人员。
  (二)任职培训是对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能力资格培训。培训对象是:拟晋升领导职务的中青年后备干部和晋升职务后在试用期内的领导干部。
  (三)专业知识培训是对干部进行的创新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培训对象是:所有干部。
  (四)离岗培训是对符合离岗但尚未达到辞退条件干部进行的培训。培训对象是: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十条 不同类型的培训在内容上各有侧重。
  (一)初任培训侧重职业道德、基本业务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的培训。
  (二)任职培训根据职务级别和部门工作要求,侧重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深圳的发展趋势,研究工作规律,研究领导艺术,提高职业素质和领导水平。
  (三)专业知识培训根据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专业性质和业务需要,侧重学习新的知识,掌握现代工作技能,研究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离岗培训侧重干部的勤政与廉政、权力与义务、纪律与操守、现代管理知识与技能及其他内容。第四章 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分工第十一条 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干部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按照市委的要求,根据深圳发展的客观需要,负责制订和修订全市干部培训的制度性规定以及中长期培训规划、计划或纲要。具体负责全市副局级以上干部、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处级以上干部、各区处级以上干部、市属资产经营及二类以上企业领导人员、国有企业驻境外人员、市管杰出专家和市管三支队伍的后备干部的调训;负责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初任培训和离岗培训的调训;会同市外事办负责全市干部的涉外培训;负责全市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第十二条 市人事局负责市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正副处级公务员(干部)的调训;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处级以下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离岗培训的调训;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第十三条 市企业高级经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以下简称市评荐中心)会同市属各资产经营负责市属一、二类企业中层和三类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市属各企业分别负责本企业基层员工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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