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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训
发布时间:202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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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毛泽东、朱德等老一代共产党人,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如今这个星星之火早已照亮整个中国,而“坚定信念,实事求是,敢闯新路,依靠群众,勇于胜利”的井冈山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后来者前仆后继,其中之精髓就是“实事求是”。当前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时期,更需要井冈山精神开拓创新,艰苦创业,求真务实。此次参加全市组织人事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感受颇深。通过听取市委组织部领导的亲自授课和深入讲解,特别是在井岗山党员教育培训中心考察学习后,深深地感到作为组织部门的一名领导,肩上的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学习新观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准则,才能把组织工作的各项任务做实做好。 当前,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央政治局有关XX年-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会议精神,结合参加这次全市组织人事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关于如何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我想谈以下两点体会: 一、把好三个“度”,有效推进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注重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度。在充分利用有关会议、主题教育活动等契机抓好干部面上思想教育的同时,着重结合各单位实际,紧贴干部思想工作现状,找准主要问题,运用面上教育与“一人一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真正触动干部的灵魂深处。制定出台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实施意见,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方式、程序、机制保障等做出全面细致的规定,为切实增强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意识提供制度依据。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定期分析制度,抓好定期分析结果的反馈和运用,为领导班子的配备提供基础依据。 二是注重作风教育的频度。持之以恒抓好主题教育,以正面典型激励干部,以反面事例督促干部警钟长鸣,使干部经常受教育、切实转作风。定期组织民主评议活动,对民主评议处于末两位或监察中发现作风存在问题的单位,在适当范围进行曝光,并与单位及个体考核情况挂钩。此外,花大力气解决历次专题教育活动“历经风雨,山河依旧”现象,做好各专题教育活动之间的衔接,运用“回头看”方法来检查原来的整改措施是否得到真正落实。 三是注重教育培训的力度。根据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抓住区管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和中青年干部这个重点,大规模培训干部,使各级各类干部五年受到一次普遍教育培训,进一步更新知识、提升技能。抓好素质培训和实践锻炼,每年安排部分区管干部参加市委党校、高等院校和国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分级分类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年轻干部到重点项目、综合部门和临时性机构挂职锻炼。严格实施领导干部述学、评学和考学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学分制考核,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以及理论素养、学习效果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作为领导干部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五优选”,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 一是优选培训时机。在每年春秋两季作为干部培训的最佳时间,培训做到不与全区性重点工作冲突、不与机构培训高峰时间冲突、不与干部本职工作冲突,坚持为选人用人做准备、为上岗就职做准备、为适应形势做准备的“三个不重叠”和“三个准备”选择干部培训时段,努力保证每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个月。同时,注重不分时段的日常培训,利用双休日、节假日、8小时之外等加强干部培训,适时举办科级及科以下干部“双休日”课堂,区管干部每人每年必须完成网上70学时课程任务,切实提高日常学习占总培训量的比重。 二是优选受训人员。高标准、高要求筛选培训对象,组织部根据中青年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每年初制定出年度培训计划,在人选对象选拔上注重“四个优先”,后备干部优先、年轻干部优先、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优先,合理决定参训人选,并提前下达到干部所在单位,对关键岗位的中青年骨干则直接调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干部,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培训工作的数量与质量的统一。坚持做到重点干部重点培养,优秀干部优先培养,紧缺干部加紧培养,年轻干部全面培养。 三是优选培训内容。在培训内容的安排上,针对中青年干部的特点,把理论基础、战略思维、党性锻炼、业务能力作为中青年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把帮助中青年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实际工作能力贯穿教育培训的全过程;采取菜单式选学,选择干部目前、近期或中期急需知识技能进行培训;针对干部培训的不同班次,不同对象和不同目的,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并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学内容。 四是优选培训方式、类型。采取选派年轻干部到高等院校进修,到外地考察学习,到国(境)外培训,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年轻干部。积极探索现代培训方法,利用电化教育、网络培训等多媒体手段,充分挖掘干部在线学习资源,并计划实现全区所有公务员上网学习,提高学员的参与程度,加快干部教育培训的现代化步伐;根据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多种教学方法,其中,针对村干部作风松散的实际,联系有关军事院校采取军事化培训模式,不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同时,强化实践教学,通过挂职锻炼,组织干部参与区重大活动等途径,提高干部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是优选施训单位、培训教师。在继续保持区委党校教学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合作范围,发挥西安市的高校资源优势,探索开拓高校培训渠道,通过理论学习与实地考察相结合,有效利用高校培训资源。在培训机构的选择和管理上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监督和检查,完善教育培训基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师资队伍的建设上,在依托区委党校教师的基础上,实行周期制试用办法,从承担上一周期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中,选择优秀者,作为这一期的授课教师。同时每年邀请省、市高校、党校的专家教授来讲学,邀请教师和党校教师在知识结构上形成优势互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教学管理水平。 这次培训学习,收获体会很多,感受最深的主要有以上两点。当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仅仅做到以上两点是远远不够的,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结合未央的实际,将外地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推广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创新,促进未央干部教育工作不断发展进步,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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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与选拔任用相结合,是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内在要求。中央提出“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战略任务。落实群众在干部选任监督工作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强化群众监督,这是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
一、从思想上进行沟通的途径
首先,干部教育培训与选拔任用有机结合,是现实的要求。尽管我党早就提出了干部教育培训与选拔任用有机结合的问题,而且用法规来进行规范,但在现实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干部队伍素质面临着严重的挑战。
其次,干部教育培训与选拔任用有机结合,是时代的要求。当今时代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任何人都面临着知识更新和能力提高问题。因此,选拔任用干部时,我们必须顺应时代的要求,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摆在重要位置。
二、从细节上进行结合的途径
1.抓干部教育培训环节,服务选拔任用
一是明确培训目标,让干部教育培训为选拔任用服务、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服务;二是优化培训队伍,应对人员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进行优化。三是创新培训手段,推行创新培训教学方式;四是完善培训设施,适应培训要求。
2.抓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促进教育培训
建立选拔任用与干部教育培训挂钩的制度,通过提拔任用激励受训者积极参加培训,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升级,同时废止选拔任用与关系挂钩、与福利挂钩、与单位挂钩等做法。
3.抓培训选拔衔接环节,增强有机结合
将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职能与围观管理职能分开,在职报名主要负责“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规范制度”等宏观管理,党校主要负责干部的学习、考试、考勤、鉴定等微观管理。
三、从监督上相结合的途径
1.增强监督意识,强化监督与被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提高监督主体进行监督的内在动力,必须强化监督意识,这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基础和前提。明确监督责任,使监督主体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不断增强监督主体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拓宽监督渠道,扩大选人用人的民主化、公开化。
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监督和群众监督,上级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制度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搭建信息发布和反馈平台,制定选人用人公信度指数测评办法,围绕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满意度,科学运用测评结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监督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中。
3.创新监督形式,拓展监督视野和路径。
互联网具有信息传播快、辐射面广、多向流转、交流便捷等特点,已经快速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正在成为政治领域重要的执政手段。通过互联网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舆论优势越来越明显,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4.形成监督合力,科学分工齐抓共管。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是政治机制和法律机制的有机体。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努力,通过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建立两大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多种途径和方法,整合资源,强化职能部门监督,形成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合力。
一、坚持培训内容实用化,增强针对性。
当前,影响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就是教需分离,主要表现为:培训内容滞后,每次培训办班的行业特点不突出,学员来自不同行业和岗位,授课的内容一般是政治理论等公共课较多,经常“炒剩饭”缺乏创新。对学员想解决、关心、急需和实用的新知识培训少,特别是联系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少,使学习内容显得空洞,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要提高培训质量必须结合实际,立足实用,突出实效性上下功夫。
1、针对干部学习求“新”的需求,转变观念,变“调训”干部为服务干部。随着政治民主化、文化多元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势必导致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的多元化,我们若仍坚持调训干部,这将不可避免的与当前干部的需求发生矛盾冲突。因此要在符合党管干部原则、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让我们的干部真正拥有“缺什么补什么”的自主权、选择权。干部教育培训部门应从干部的实际需求出发,着重做好相应的组织、服务工作。每次举办教育培训活动之前,要先专门组织召开干部座谈会,或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形式,开展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具体了解当前干部到底在想什么,最需要知道或了解什么,希望搞哪些内容的培训。在此基础上,再进行认真分析,针对培训对象的不同层次、不同需求,举办相应的培训活动,科学设置培训内容。要彻底改手枪门 手枪专卖 手枪消音器变过去那种先定下主题、设置好培训内容,然后再安排干部来培训的以“我”为主的培训模式。
2、针对干部学习求“专”的需求,实行分类施训。在实际培训中,要区别不同的干部,不同的培训需求,采取不同培训方式,设置不同的教学内容,实行“分餐制”培训,这样既促进了干部培训的质量,又做到了学以致用。对科级干部的培训突出“全”,重点抓好理论素养和领导艺术等有关知识的培训;对年轻干部的培训突出“用”,加大实用知识培训,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加其阅历,提高其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对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突出“专”,提高他们的致富能力和指导生产,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3、针对干部学习求“精”的需求,培训内容讲究点面结合。为进一步提高干部的理论修养,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采取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综合分析、比较研究等形式,摸透干部需求,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课程超市”,供干部好中选优,优中选项需,帮助他们进一步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眼界,更好地适应时代要求和胜任岗位需要,从而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培训形式多样化,增强灵活性。
灵活有效的培训形式对于提高干部培训质量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目前,那种“满堂灌”“我上什么菜,你吃什么菜”的教学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通过灵活的教学形式,活跃课堂气氛,提高教学效果。
1、变“封闭型”为“开放型”教学。 改进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突出培训对象的主体地位,要变以教师为中心的培训方式为以学员为中心,让教师“围着学员转”,突出培训对象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在教学中要把课堂、书本、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尽量避免传统教育中单一的灌输式、注入式和保姆式的方式,把“老师讲什么,学员听什么”变成“学员要什么,老师讲什么”,增强培训过程中“教”“学”双方之间的互动,提高教学感染力和吸引力,使学员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
2、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如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实施视听教学和网上教学,引进案例分析、情境模拟、角色扮演等教学手段,增强对学员的全局性、应变性、敏感性、拓展性训练。
3、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培训期间开展党性锻炼、专题研讨和辩论,尽量多组织一些社会考察、社会调查、实践锻炼等活动,力求达到理论教学与指导实践相统一的目的,以实现“进门是课堂,出门是现场”的培训效果。
三、坚持培训渠道多元化,增强创新性。
1、发挥媒介作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当前,对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些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抓经济工作上,轻视抓干部学习,忽视干部素质的提高,认为只要抓好中心工作就万事大吉,干部学习可有可无,有的甚至以工作忙、人员少、任务重、无经费等种种理由应付培训工作。经常是选调学习的总是那么几位,而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单位的主要领导多年来一直未参加过培训,致使干部教育工作开展不平衡出现了“调闲人易,训贤人难”的问题。同时也存在一些参训人员对参加学习培训的目的认识比较模糊,认为不经过培训一样能干好工作,特别是对短期培训表现尤为明显,学习积极性不高。有的是被组织选调上来的,不得不来,参加学习是被动的,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有的参训人员不是把精力放在钻研理论、运用理论,解决思想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上,而是用在交朋友、拉关系上,为以后办事开辟新的门路。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学习政治理论的重要性,在各级领导和干部中树立“大教育、大培训、大认识”的观念、树立终身教育观念、树立素质教育观念、树立培训出生产力的观念,积极宣传重视这方面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的事迹,使全社会逐步形成重视理论学习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优化干部教育培训的工作环境。
2、以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为主阵地,搞好主阵地班次培训。党校是轮训和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阵地,是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就要充分发挥党校(县行政学校)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坚持定期培训制度,采取点名培训的方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从根本上杜绝把党校当是“读几页书,养几天神,请几次客,交几个人”的“休闲场”、“娱乐场”、“交友场”的现象,提高培训效果。
3、创建外训基地,注重实践锻炼。对干部的集中培训,一般都是以理论学习为主,始终未能走出听讲座、看电教、讨论交流的模式,为干部提供的实践机会太少。这些纯理论的培训,对于一些未从事过相关工作、没有感性认识的同志来说掌握起来比较困难,听起来也比较枯燥,以致出现了“学习理论多,接触实践少”、“纸上谈兵的多,参与实践的少”以及“眼高手低”的现象。要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就要创建外训基地,在具体的培训过程中,根据不同的主体班次,组织不同形式参观考察,或是把参训学员分别派到有关部门进行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在经济一线接受锻炼,既磨练了他们的意志,丰富了其工作经验,又增加了其阅历,实现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
四、坚持培训管理制度化,增强规范性。
干部教育培训质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干部教育工作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够严格,致使 “学与不学、学好学孬一个样”,基本上是只要参加就能及格,干部参训的热情不高,动力不足。这就要求我们各级组织部门及培训单位要严格执行《干部教育条例》,完善干部培训管理制度化,增强规范性。
1、各级党委必须贯彻落实《干部教育条例》,切实担负起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条例,关键在领导。各级党委(党组)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认真研究制定条例的配套制度,逐步建立以条例为主体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推进干部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凡未参加过培训、未达到规定时间或未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的干部,一般不予提拔使用。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贯彻实施条例的成效,作为检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标准,要将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表现及成绩,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努力使落实条例的过程成为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上新台阶的过程。
2、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遵守《干部教育条例》,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明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根本指针、基本要求、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正确方向,深刻理解“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全面发展、注重能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等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条例的精神落实到深化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中,落实到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目标上,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培训期间,始终坚持“从高、从紧、从严”(目标从高、时间从紧、管理从严)的原则,认真执行《干部教育条例》中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坚决杜绝干部“假学”现象,采取多种教学模式,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培训质量。
3、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须熟悉《干部教育条例》,自觉落实条例的规定和要求。
干部所在的单位必须增强政治意识,真正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事业发展的高度,全面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具体内容,下功夫抓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真正把干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保障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权利的落实。各单位要推行干部督学制度,建立查学、述学、评学、考学“四位一体”的理论学习督学制度,使理论学习由“虚”变为“实”。干部本人要珍惜自身享有的权利,自觉履行接受教育培训的义务,自觉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实现干部学习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迫切需要解决任务,我们要从发展战略的高度认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首先,干部参加培训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在前进、在变化,政治体制在完善,干部的工作岗位也会不断变化。要适应新形势、新时代、新岗位的现实需要,我们必须要不断学习、不断参加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才能适用不同的工作岗位,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广大干部担负着现代化建设的重任,他们的素质如何,关系到政府形象,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的实现。他们必须要不断地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的知识水平,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次,干部参加培训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政府职能已逐步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更多地成为“掌舵者”而不是“划桨人”。作为政府形象代表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在政府职能转变和角色已重新定位的时候,就必须通过学习和培训全方位地掌握和运用新的管理理念、管理思想、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以发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集体作用,实现政府工作的高效率。最后,干部参加培训是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的需要。干部是政府行为主体,加强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必须对广大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他们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通过培训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廉政勤政教育、世界观教育、人生观教育、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一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培训要与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普通干部、基层干部、村组干部等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群体,科学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培训课程,不断丰富培训内容。为了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要做到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二要明确培训的强制性。学习要精心,需要专心致志,要克服懒惰型,提升教育培训的实效,必须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措施。将党员干部参加培训与平时的绩效考核挂钩,通过强制性的交培养,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要突出培训的严肃性。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有规矩和行为制度。党员干部培训需有切实可行的考勤制度,并要求参训党员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学员迟到20分钟作旷课处理,早退作旷课处理,迟到3次(含3次)以上取消培训资格。学员有事,有病不能坚持上课时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党支部批准,报上级党组织审批,需参加下一期的党校培训。
四要坚持培训的长期性。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学习中感到枯燥在所难免,很多人都因半途而废,而最终一无所获或收益甚少究其根本,就是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学习需要恒心,需要持之以恒。在任何条件下,都向着自己的奋斗目标坚持不懈地努力,永不退缩。如果在学习中总是知难而退,半途而废,那么就永远不会取得好成绩。学习要有一个长期的计划,定期开展培训,并运用不同的授课模式进行教学,增加长期的学习教育灵活性和趣味性。
中共古交市委党校 王烨 党校是培训轮训党员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党员培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充分发挥党校的主渠道作用,扎实办好各类培训班 根据市委干教领导组的安排,党校每年都要承担对全市党员干部的统一培训工作,培训班类型多种多样,包括科级干部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村居干部培训班、妇女干部培训班、纪检干部培训班、组宣干部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外人士培训班等。在培训内容上,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战略思想为主为主,着力在解放思想,创造性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下功夫;在培训目标上,要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为主,着力在解决政治立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奉献精神、先锋模范作用、执政能力等问题上下功夫。 二、以“走出去”的形式,广泛开展“送课下乡”活动 针对农村基层党校办学困难,基层党员干部培训教育受到影响的客观实际,党校应该走出校门,组织以市委党校教师为主要成员,同时从市直相关单位抽调一批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一定实用技术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开展“送课下基层、送教到一线”活动。这样既充分发挥了党校教师的作用,也使基层的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很好的教育。 三、采取请进来的办法,实现资源共享为了让学员不出家门就能听到专家教授的声音,我们要加大与实际工作部门和省市政策研究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把专家教授请来为我们讲课,这种教学方法,既经济又实惠,既学到了知识又开拓了视野,既管用又解渴。可谓一举多得。 四、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能否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治学严谨、师德高尚”的师资队伍,是办好新形势下党校的根本。针对目前党校的师资力量薄弱,再加上老龄化和管理人员多,拔尖人才少的现状,为适应培训形势,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要不时地派出教师去学习、深造;二是要进一步疏通教师的“进口”和“出口”,选调有真才实学、工作急需的人才到党校任教;三是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避免“讲好讲坏一个样、讲和不讲一个样”,营造一个在理论研究和教学方式方法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的宽松环境。 五、坚持以创新为主手段,切实加强党校教学管理党校要走出当前举步维艰的困境,唯有改革和创新才有出路。一是要创新教学内容。要将党校教学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高教学的针对性,认真研究和努力解决学员在实践工作中的遇到的各种难点、疑点、热点问题。要把干部急需、紧缺的知识和提高工作技能作为培训重点,真正做到“学精管用”。如针对农村党员干部工作无所适从的问题,应着重强化转换思想观念的教育和农村实用技能的培训,以增强其为民服务的理念和带领群众创业致富的本领。二是要创新教学方式。为增强教学的实效性,要区别不同类型的不同班次,采取不同培训方式。在教学方法上,提倡和鼓励菜单式、互动式教学,如采取课堂讲授与学员讨论相结合,辅以专题调研、参观考察、案例分析、模拟作业、实践锻炼等形式,努力使学员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同时,还可以采取主要领导讲形势课、教授专家讲专业课、一线同志讲实践课、外出考察上经验课等形式,以增强教学效果。三是要创新管理机制。要切实加强党校内部管理,把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贯穿于党校建设的全过程,从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后勤保障、奖惩激励、日常管理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事,用机制调动人;要切实加强在校学员管理,严格执行校规校纪,并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强对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的监督管理和考察考核。我们对党校学员的学习成绩实行了百分制考核。其中学员的学习态度、考勤记载和在校表现占百分制考核比例的30%;学员结业时的综合试卷考试成绩占40%;学员所做笔记和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进行社会调查所撰写的论文占30%。 总之,党校姓党,培训和轮训党员干部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总结和探索,为党校事业做出更大的努力,为古交的转型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各级组织部门要积极转变管理职能,由办培训向管培训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管具体事务向管方向、管政策转变,适度减少直接举办的培训班次,切实加强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规范;要统筹安排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切实解决有的干部重复培训、有的干部多年不训和重要岗位干部调训难的问题;要理顺管理关系,进一步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与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和干部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调动各方面支持和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二)建立开放竞争、优化统筹的办学体制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科学制定准入标准,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优质培训资源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大教育、大培训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中央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选定一批全国重点高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各地区各部门也可结合实际,选择一批高等学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适度利用境外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合作培训。引入竞争择优机制,鼓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之间开展适度、有序的竞争。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根据培训需要,定期确定培训项目,向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开放,择优选定承办机构。干部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机构,自主安排干部培训。改进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经费跟着项目走”、“经费跟着干部走”。(三)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改革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的理念,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深入研究推动科学发展对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需求,干部履职和成长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把培训需求分析作为制定培训计划的科学依据。改进培训计划生成方式,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与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干部所在单位的培训计划协调会商机制,重要班次的培训计划要征询党委常委会意见。改革班次设置方式,实现由按级别设置为主向按类别设置为主转变,由一般性轮训为主向专题培训为主转变,由中长期学制为主向短期学制为主转变。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加强对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针对理论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完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培训课程,更新现代知识培训课程,开发特色课程。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从课堂讲授式教学为主转向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教学为主,进一步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和资源利用率。(四)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大力推行干部自主选学,把党和国家对干部的学习要求与干部的培训需求结合起来,建立自主选学与组织调训相结合的干部参训机制。对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类培训,逐步加大干部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的力度,政治理论培训也可给干部提供一定的选择空间。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在培训需求调研的基础上精心设计班次和课程,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培训对象根据公布的信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干部中进行自主选学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行。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完善和推广干部自主选学。(五)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坚持客观公正、突出重点、重在激励、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情况的考核。各级组织部门要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考核工作。对领导班子教育培训情况考核的内容,重点是所在单位开展脱产培训、中心组学习、在职自学等干部教育培训总体情况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基础工作、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等综合情况。要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领导班子要根据考核结果,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情况考核的内容,重点是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的表现、学习成绩和党性锻炼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情况。要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健全干部培训与干部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干部,应该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六)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稳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制定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5年内将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的教学质量评估一遍。(七)形成专兼结合、对外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切实加强对培训者的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学科研骨干。继续实行骨干教师培训计划,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建立业务进修、实地调研、挂职锻炼相结合的知识更新机制,提高教师培训设计、组织和管理能力,培养适应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的专业培训设计师。中央组织部每年安排600名左右省(区、市)党校、行政学院和部门、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国内著名高校、国外著名培训机构学习培训。各地区也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教师队伍的培训。建立开放式的教学人才库,加大聘请优秀领导干部、成功企业家、科技专家、优秀专业人才和基层一线优秀干部担任兼职教师的力度,鼓励主要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讲课或作报告。探索建立中央和省(区、市)两级师资库。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和职称评聘体系。坚持教师竞争上讲台制度,通过实行师资联聘、动态管理等办法,优化师资配置。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集聚和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学人才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八)推进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加大对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优化整合力度。鼓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协作办学关系,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围绕提高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县级党校等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体制改革和资源整合。清理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对有必要单独设置的,要进行培训资格认证;对不具备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将其职能和可用资源并入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对名为培训中心,实为宾馆、度假村,不其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取消其办学资格。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
2006年3月27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握干部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干部教育培训面向全体干部,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中央组织部履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职能。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业务培训。
第七条地方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部署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主管本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干部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九条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经协商,也可由协管方负责组织。
第三章 教育培训对象
第十条干部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
第十二条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
(一)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
(二)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
(四)新录(聘)用的初任培训;
(五)其他培训。
第十三条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其他干部参加脱产教育培训的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十四条干部必须遵守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教育培训任务。
第十五条干部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教育培训期间,一般应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第四章 内容与方式
第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结合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并以政治理论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境内培训与境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十七条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对党外干部,应当根据其特点,开展相应的政治理论培训。
第十八条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第十九条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十条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应当按照完善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一条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干部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干部参加脱产培训。干部所在单位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被抽调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调训。
实行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参加培训,必须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避免多头调训和重复培训。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
干部所在单位应当对干部在职自学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三条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干部可以自主选择参加教育培训的机构、内容和时间。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或者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公布供干部自主选学的教育培训项目,明确要求,加强管理。
第二十四条加强和改进境外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境外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严格培训过程的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五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干部的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五章 教育培训机构
第二十七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
第二十八条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突出办学特色,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和本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发挥自身优势,承担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和境外培训机构承担干部培训项目。
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通过联合办学等方式,促进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优化配置。
第二十九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干部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需求,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完善学科结构和课程设计,提高教学水平。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深化人事制度、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改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点扶持条件较好、优势明显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调整、整顿不具备办学能力和条件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培训机构承担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必须获得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可。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公布相应的准入标准。
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引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服务,提高质量,逐步形成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公开平等、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机制。
第三十二条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直接委托、招标投标等方式,确定承担培训项目的教育培训机构,加强项目实施的管理,提高培训绩效。
第三十三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注重培训,促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
第六章 师资、教材、经费
第三十四条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第三十五条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通过考核、奖惩和教育培训,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逐步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
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
建立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十七条干部培训教材建设应当适应不同类别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逐步建立开放的、形式多样的、具有时代特色的教材体系。
第三十八条坚持干部培训教材的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做到一纲多本、编审分开。全国干部培训教材编审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干部培训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大纲,审定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有关地方、部门和机构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可以编写符合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并可选用国内外优秀出版物。
第三十九条加强干部培训教材的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十条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
第七章 考核与评估
第四十一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十二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知识和技能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第四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应当区分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分别实施。组织调训和干部自主选学的考核,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干部在职自学的考核,由干部所在单位实施;境外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或者干部所在单位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
第四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十五条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规范简便的评估办法,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评估。
第四十六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第四十七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第四十八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章 监督与纪律
第四十九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五十条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一条干部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教育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干部在参加教育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干部弄虚作假获取学历或者学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十二条干部所在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干部教育培训职责的,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五十三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干部所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干部教育培训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干部教育培训费用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教育培训办法,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制定。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全员监督、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执行,高度重视,接受监督。同时责任到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让群众监督、让目标明确,督促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真正做到干部“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是严查案件,绝不手软。乡纪委重点查处农村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非法使用支农资金、征地补偿款和社保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案件,破坏农村选举案件和参与赌博、欺辱群众、作风粗暴等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三是廉洁自律,,狠抓落实。所有干部职工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特别是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带好自己的队伍、管好身边工作人员,用规范的制度去管人、管事。用扎实的作风,找准问题的关键和突破口,细化工作目标和职责,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突破难点,率先垂范。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在解决难点问题上多用脑思考、少用嘴去吵,讲求方式方法,围绕主要矛盾,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大的收获。严格要求领导挂帅当好“指挥员”,出征当好“战斗员”。既要带领大家干,又要以身作则带头干,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
一)加强领导,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摆上重要议程
领导重视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这是因为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对党组织工作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组织在党员干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关系到单位党建工作的好坏,也关系到党务干部受尊重、受重用的程度。加强单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实际上已经成为“一把手工程”。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妥善解决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办事经费等问题的同时,要切实为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交流和使用创造必要的条件。二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要提升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坚持领导带头抓、带头干,带头参加各项党建活动,为党务干部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严格党务干部的“选配”,增强党务干部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切实解决党务干部队伍中的进出口问题,是时代和现实赋予党务干部重大使命,他们必须具备作风正、能力强、业务精的高素质。严格党务干部的选配,必须抓住“三个口子”。选拔配备好专兼职机关党务干部,是单位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精干高效、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干部调配,切实解决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中的进出问题。一要抓充实,严把入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党务干部,把热爱机关党务工作,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懂政策、会管理,一专多能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中来。逐步建立竞争上岗、定期考核等措施,确实把群众威信高,自身形象好、作风过得硬的党员干部选拔到党务岗位上来。二要抓交流,多口锻炼。按照“相对稳定、合理流动、逐步推进、有利工作”的原则,在保留一定骨干的前提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步有计划推进交流任职。安排党务干部在党务系统内不同岗位间的“内部交流”,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使党务干部全面掌握党建业务;安排部分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双向交流”,使党务干部系统掌握本部门的业务知识,提高党务干部围绕业务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三要抓调整,敞开出口。改变传统的“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孬干好一个样”的状况,对那些不想干或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党务干部要通过轮岗转岗、换届选举等措施及时调整,切实铺就党务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路子,增强党务干部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
(三)抓好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全方位提高党务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增强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对象、培训重点等方面的针对性,通过科学安排和严格培训,切实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综合素质优秀的复合型人才,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在知识结构上,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在能力素养上,由“经验型”向“创新型”转变,在本职工作上,由“粗通型”向“专家型”转变。一是要抓好政治理论培训。政治理论是党务干部的基本功,要采取举办政治理论学习班、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定期组织党务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培养哲学头脑,提高理论素质。二是要组织外出考察学习。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务干部到先进地区、优秀基层党组织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长知识。三是要鼓励参加在职培训。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到高校进修深造,学习现代科学知识,提高做好党务工作的水平。鼓励党务干部参加自学考试、函授、学历教育等在职培训的党务干部。四是要加强实践培训.要敢于、善于给年轻党务干部布任务、压担子,要吸收他们参加单位组织的重大经济、业务活动,使他们在工作中锻炼、提高。
(四)坚持以人为本,加大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服务的力度
党务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各级党组织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充分体量基层党务干部的辛苦,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机关党务干部,坚持以人为本,加大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服务的力度,要突出“三个关心”。一是政治上关心。对从事党务工作时间长、德才兼备、工作能力强的,要大胆提拔重用;党代会、人代会代表应优先考虑党务干部方面的人选;评选劳模、先进工作者时,要给予党务干部队伍一定的比例。二是工作上关心。要把机关党务工作岗位,当作培养锻炼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的舞台,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充分的信任、尊重和关心,敢于放手让他们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处理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特别是遇到挫折时及时给予支持和鼓励,当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要为他们主持公道。三是生活上关心。要切实为党务干部解决一些生活难题,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奉献精神。四、健全激励机制,切实为党务干部解决一些经费补助问题,如我校将党务干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在州直党工委、校党委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为党务干部的核算工作量: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每周记0.5个课时,支部委员每周记0.3个课时。
(五)推行监管结合,建立健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科学的岗位管理制度。党务干部是“管党员的党员”,“打铁先得自身硬”,党务干部没有良好的素质和形象,是做不好党务工作的。因此,要根据党务工作需要,从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务岗位,在职位分析的基础上,科学界定各类党务干部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任职资格条件,建立科学的党务干部管理制度。既要明确党务干部的责任、义务及工作要求,又要根据每个党务干部的才能、知识、兴趣、品德、资格、身体等条件,合理安排使用,使他们的专长和能力与承担的任务和职位相一致,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各自优点,扬长避短。二是要科学制定党务干部履职的“考评”标准。把党务干部的考评指标量化为经常性工作和随机性工作两大类进行,以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和“不干又能怎么样”的问题,提高党务干部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要以文件形式明确党务干部的作用、地位和待遇等,规定党员行政主要领导必须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尤其要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党员主要领导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是建立和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要求的党务干部考核机制,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在考核指标设置上,要全面反映党建工作发展情况,不能片面地用单项工作考核党务干部的政绩。突出考核结果的利用,对考核优秀的党务干部,要列入选拔任用的范围,原则上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对考核不称职或难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党务干部,分别做出诫勉、调离等安排。四是要建立监督保障体系。加大“阳光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上级组织纵向监督、党员群众横向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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