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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训
发布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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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内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文秘、信访、信息、宣传、机要、档案、安全保密、行政后勤、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本局重点工作、行政重要事项和领导批示事项的协调、督办和督查工作;办理有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二)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工作。承担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的评估工作;组织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普法及相关法律咨询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和定期清理工作;组织行政权力的定期梳理、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扎口组织办理本局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服务项目,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下属单位的行政服务工作。指导局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工作。(三)规划和信息处牵头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综合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本局各类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审核确认和对外发布工作;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目标管理和重点任务考核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系统管理及本局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和社会保障卡等系统建设的规划、规范、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局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四)财务和基金监督处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实施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本局部门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财政性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受理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五)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与其合署)拟订统筹城乡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政策体系;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统筹就业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本市就业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对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承担市就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就业相关信息统计工作。(六)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办理军队转业干部的信访及有关事项;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配偶随调随迁及现役军官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七)职业能力建设处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型人才奖励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拟订全市技工院校以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规则并指导实施,负责市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全市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综合管理教育教学、招生、教师职称评审等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组织拟订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政策;指导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和继续教育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推行和指导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参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承担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九)人才开发处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引进和培养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市级拔尖人才等选拔、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的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才信息统计工作。承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公务员录用管理处依据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录用、登记、职务任免、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分类、竞争上岗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公务员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科级职数使用、职务晋升资格条件的审核;负责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流动和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按规定程序进行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科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指导检查;承担全市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十一)公务员考核培训处依据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机关公务员考核办法;协同负责全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检查,督促考核结果的运用;落实政府绩效考核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相关责任;拟订全市公务员在职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政策规定;指导和参与行政学院的公务员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惩戒制度的贯彻落实。(十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科教文卫等行业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市属事业单位、并指导辖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解聘辞聘等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政策规定;负责国家、省和本市特殊需要人员的选派、调配和有关人员政策性安置;承办市属事业单位人员调动、人才引进工作;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的信息统计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认定和恢复工作、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十三)工资福利处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办法和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驻常部省属单位工资总额和人员工资、津贴及退休(退职)费的核准;编制和管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工资计划;组织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活动;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劳模提高退休费比例的核准工作;负责市区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和延期退休的核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和人事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十四)养老保险处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完善全市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按上级规定拟订全市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拟订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和基金征缴政策,审核市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拟订全市参保人员死亡遗属待遇标准;依照规定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实行监督;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认定和退休审批工作;拟订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按上级规定,指导企业年金工作。(十五)农村社会保险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拟订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十六)医疗保险处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支付标准和调整办法;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支付范围及标准,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七)工伤保险处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工伤保险费用统筹办法、行业差别费率标准、基金管理政策和规则;拟订企业职工工伤停工治疗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组织拟订工伤医疗的药品、治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支付范围及标准;承担市本级工伤认定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相关法律事务工作;贯彻实施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和鉴定机构管理规则;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八)劳动关系处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和监督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职工安置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特殊工时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行业工资收入调节和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贯彻实施最低工资的有关政策;指导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依法监督检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综合指导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处理劳动关系方面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承担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工资等信息统计工作。(十九)调解仲裁管理处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则、程序、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处理工作,指导实体机构、基层工作网络建设和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并组织处理全市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行业、区域劳动人事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和协调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十)农民工工作处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推进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十一)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招录聘用、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教育培训、出国(境)选派审查及手续办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局计划生育工作。规划指导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的建设。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作用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参与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离退休政策;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和继续教育。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性质: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制定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的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四)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健全完善从就业到养老全程保障的服务体系。
(五)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收入分配改革和管理职责。
天策培训挺不错的。我2010年参加过。当时,江苏的军转有不少人都参加了。南京周边城市也有人参加。天策的培训搞了十几天。学习过后,确实有一定的效果,尤其是在公文写作和法律知识方面。
当然,必须提醒,江苏的军转考试还是以指定教材为主。
截至11月底,今年安置到我市的169名军队转业干部愉快地到地方各个工作岗位上报到。其中,37名师团干部走上了地方党政机关重要岗位。24名符合政策规定的师团干部安排了相应的实职领导岗位。至此,我市今年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圆满完成,这项工作连续6年走在全省的前列。
近年来,常州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做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作为支持部队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政治任务,不讲困难,不讲条件,带着感情做工作,使安置率始终保持在100%。针对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2004年,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规定:缺编或者有自然减员的党政群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条件接收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党政机关以及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带编接收军转干部;编制满员的履行行政职能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可以超编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并参照党政机关接收军转干部增加行政编制的办法执行;接收安置团职转业干部,不占所在单位非领导职数;接收转业干部,不影响所在单位节编率;重点充实政法和执法监管部门,这些部门调整充实人员时,优先从军转干部中选用;全市所有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接收安置军转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这七项政策规定的出台,为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对团以上军转干部,由市委组织部根据职务高低、任职时间、个人专长、立功受奖情况等要素,实行积分制安置,按1:1.2比例选岗,并允许地方非领导职数超编。对营以下干部采取“考核积分,按需分配”的安置办法,根据军转干部考核积分、个人特长和立功表现进行安置。对年轻转业干部优先向公安、政法和执法监管部门推荐。与此同时,市委、市政府还研究制定了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优惠政策措施,鼓励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安置过程中的人性化操作,得到了部队、军转干部和地方领导的普遍好评。6年来,我市圆满完成1486名军转干部和212名随军家属的安置任务,安置进程和安置质量均居全省前列。
针对退役士兵安置难问题,我市采取了就业安置、扶持安置、有偿转移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形式的办法,提高安置工作质量;在全省率先开展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5年来,共有3500多人参加各类培训,成为各个行业和企业生产一线的骨干力量。这一做法被江苏省推广。从2006年开始,我市对退役士兵实行城乡一体化安置,共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3963人,其中自谋职业3780人,发放安置补偿金11699万元,自谋职业货币补偿经费全省投入最多,补偿金标准全省最高。
针对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我市坚持行政调配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2006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常州市区驻军军官随军家属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在指令性安置飞行员配偶、正团以上干部配偶、荣立二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干部家属、被省政府或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及随军前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在职的随军家属等五类重点对象的基础上,对其余随军家属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会,实行双向选择。其中,给予接收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扶助金两项优惠政策属全省首创,自谋职业扶助金标准在全国也是最高的。3年来,共指令性安置随军家属187人,货币安置339人,发放自谋职业扶助金1538万元。
常州钟楼区社保中心位置: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新港大道88号,附近有钟楼区国税局第六分局,常州都喜天丽中航酒店等
办理内容:社保卡办理 养老保险办理 医疗保险办理 失业保险办理 工伤保险办理 生育保险办理 社保办理 失业证办理 失业险办理 生育险办理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扩展资料
常州市社保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综合管理来本市工作的外国专家。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参与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贯彻落实离退休政策;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和继续教育。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九)负责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等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我为大家准备了新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欢迎阅读!
新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基固本促规范,改革创新谋发展”工作主题,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始终把握队伍素质全面优化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完善培训方式,提升培训质量,推进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继续探索构建多层次、分类别、规范化、高效益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
(一)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训
1、指导全系统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学习教育和专题培训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理解、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有计划地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脱产轮训、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服务建设现代化新上取得新成效。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培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局机关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力解决在地税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狠抓管理强基,激发创新动力,依法组织收入,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征管改革,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安全履职,为率先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为经济社会事业实现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集中业务培训
继续实施季度全员集中业务培训和考试制度。由市局基层处会商各相关业务处室,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地点和考试安排等,并共同组织实施。师资以外聘院校专家和市局业务处室人员为主,适当吸纳全系统高素质专业人才参与,以提高授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项业务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试人员年龄按省局统一年龄要求执行,即:闭卷考试人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开卷考试人员为50周岁(含)以上。
1、数据和风险管理业务培训
以市局各分局风险应对岗位的税收管理人员为培训主体,以分类风险应对、数据质量、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1天半;以数据管理处人员为培训主体,进行信息专业技术培训,培训时间7天。
2、依法行政培训
以市局各分局税收管理岗位的税收管理人员及机关各业务处室从事税政、征管等相关管理岗位的人员为培训主体,以税务行政处罚与行政执法证据采集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1天。
3、分税种业务培训
以市局各分局税收管理岗位的税收管理人员及机关各业务处室从事税政、征管等相关管理岗位的人员为培训主体,以营业税、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为学习内容,培训时间2天。
4、征管业务培训
以市局各分局税收管理岗位的税收管理人员及机关各业务处室从事税政、征管等相关管理岗位的人员为培训主体,针对大集中系统征、管、评分别实施操作培训,培训时间1天。
(三)专业技能培训
1、税务稽查业务培训
以全系统分管稽查的领导及稽查业务骨干人员为培训主体,以相关法律知识、稽查取证和检查询问技巧、稽查案头分析以及案件报告写作等为主要内容,培训计划分为1期,时间7天。
2、办税服务培训
以纳税服务厅人员、12366服务热线人员及各辖市、丹徒局相关业务骨干为培训主体,结合省局相关培训安排,以纳税服务规范,税务公共礼仪、沟通技巧,执法风险防范,应急事件处理等为内容,相对集中培训,时间半天。
3、督查内审业务培训
以各辖市(区)局、市区各分局和稽查局分管领导、对口督察内审工作的科室负责人、负责督察内审工作的人员;市局XX年督察内审人才库成员和参加XX执法督察的抽调人员为培训主体,以税收执法督察规则解读、执法督察相关业务、税务系统财务审计重点、省局XX年重点执法督察内容等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3天。
4、兼职教师培训
以全系统纳税人学校师资库人员为培训主体,以授课方法技巧、公众演说技能、课件制作方法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1天。
5、“三师”资格证书考前培训
组织“三师”参考人员进行部分专业考前培训,内容以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为主,采取外聘专家讲授、自学等方式,集中封闭学习30天。
6、纪检监察业务培训
以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为培训主体,培训时间2天。
7、重大行政决策系统培训
以市局各处室、辖市区局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税政法规科长为培训主体,培训时间1天。
(四)税务干部更新知识培训
市局将根据省局统一部署,适时组织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
1、举办全系统科级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计划时间7天,具体实施时间另定。
2、举办市局科(股)长更新知识培训班,计划时间7天,具体实施时间另定。
(五)其他教育培训
1、军转干部初任培训
组织当年分配到地税系统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省局组织的初任培训。
2、后备干部培训
以提高后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强化领导水平,履职能力为目标,以在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2天。
3、依托“在线学习中心”,认真执行每人每年脱产教育培训不少于12天的规定。
4、省局、市局部署的其他培训。
三、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分大类分岗位”培训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和不断优化现有培训方式和手段,大力实施全员培训工程,加快建设培训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地税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切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全系统各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新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二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紧紧围绕XX年上级各部门和县局党组提出的工作目标,以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为重点,把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培养不同层次专业人才贯穿于全年教育培训工作的始终,创新培训理念、培训机制和培训方法,不断提高培训能力和培训质量,为充分履行工商职能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一)抓好思想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一是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二是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继续深入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通过集中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在岗自学、业务研讨和挂职锻炼等多种教育培训方式,强化基层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三)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力培训。积极配合自治区工商局的教育培训工作,选派合格干部参加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科学领导的能力及业务工作水平。
(四)突出基层干部监管执法和服务发展能力的培训。围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职责,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为主线,以市场监管和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为突破点,培养熟悉市场经济规则、精通法律法规、有解决复杂疑难问题能力的专家型人才和紧缺人才。
(五)做好网络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完成国家工商总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工商局举办的各类公务员网络培训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三、班次安排
XX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技能培训,力争使我局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作风素质能够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同时使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探索创新,推进干部学习长效机制建设。
全年计划安排各股室举办的业务技能培训班19期,培训干部522人次(具体安排见附件)。培训对象主要为各部门的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基层工商所人员、青年志愿者。
(一)综合素质培训。
集中培训县局机关干部、正副股长、工商所长、青年干部志愿者。
通过道德讲堂建设的培训,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突出知行合一、服务社会的精神理念,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
(二)政务信息与宣传报道培训。
集中培训各部门宣传报道员和政务信息员。
主要内容是培训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写作技巧。通过政务信息与宣传报道培训,使系统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报道写作的基本知识、基本要素、分类和写作技巧要领有进一步掌握。
(三)市场主体登记与服务能力培训。
集中培训各工商所登记注册业务人员。
坚持严格审核市场主体准入资格和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科学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市场服务保障。
(四)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能力培训。
集中培训县局分管领导、工商所所长、基层办案人员。
全面提升全县工商系统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更好地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同时,规范工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把“法治工商”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培训。培训对象为工商所、大队外勤执法人员。
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夯实群众对工商行政部门的支持根基为目标,开展消费者申诉、举报和权益保护等方面工作的业务培训,重点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应对消费投诉、举报、纠纷时的自动化流程处理和应急能力培养。
(六)纪检监察培训。培训对象为基层执法办案人员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探讨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重点、规律、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加强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
(七)财务管理能力培训。培训对象为各工商所、大队持收费证人员、持会计证人员、财务人员。
推进系统财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实现科学理财,提高经费管理和保障能力,提高遵守财经纪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
(八)离退休工作和工会工作能力培训。培训对象为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及各级工会委员。
通过学习掌握离退休工作和工会工作的相关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关于离退休工作和工会工作的一系列方针和政策,突出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认真踏实做好老干部工作和工会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目标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和人事部门统一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制度,加强培训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培训,归口负责”原则,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股室负责具体落实,并及时将培训情况报人事科备案。
(三)统筹安排,加强经费管理。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确保干部培训经费落到实处。
(四)按照绩效考评的要求,建立公务员培训情况登记台账,做好在职公务员的培训统计工作,年底指导和督促在职公务员及时完成年度培训情况网上登记。
(五)按时上报材料。各部门要根据今年工作重点认真制定本年度的干部培训计划,并报人事股备案,年底绩效考评开始前报干部培训 工作总结 。
新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三
一、培训目标
以提高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年轻干部的整体素质为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理论为基础,开展综合教育、班子建设、组织协调、党风党纪、自身素养等培训,更新全镇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团队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建设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模范作用好,作风正派、干事创业、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类型和方式
根据各个时期的任务和岗位职责,有计划的分类别、分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全镇干部理论政策水平和科学领导能力。
(一)培训类型及对象
1、基础培训:主要对村(社区)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进行培训。
2、任职培训:对于新任职的村(社区)干部、新聘用的大学生村官、新聘用的事业人员和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任职培训。
3、提高培训:对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包括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进行培训以及镇、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训。
4、专题培训:对全体工作干部、大学生村官、村(社区)三职干部进行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和任务进行相应的专题辅导和培训,如十八大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学习培训等。
(二)培训方式
1、理论培训:主要通过组织领导讲课、集中学习、专家讲座、个人自学等形式进行。
2、实践培训:主要通过拓展训练、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双向交流任职等为干部持续职业发展和工作经验交流搭建平台。
三、培训内容
1、基础培训。着眼于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能力、重品德的基层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村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实施基础培训主要以学习中省市县文件精神,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公共危机应对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时间定于每季度一次。
2、任职培训。着眼于增强团结意识、配合意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主要以思想政治、执行力建设、机关礼仪、管理技能、公共危机应对、拒腐防变和组织协调技巧等为主要内容。时间定于每年两次。
3、提高培训。加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实施干部队伍战略储备工程,备用结合。通过培训、重要岗位挂职、轮岗锻炼等提升后备干部能力素质。实施基层后备干部培训主要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明礼仪、能力素质和中省市县文件等成长成才规律为主要内容。对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时间定于每周一次。对镇、村级后备干部每半年一次。
4、专题培训。对新时期干部的培养,主要培训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等。时间定于每半年一次。
5、外出参观学习。利用“五一”劳动节、“七一” 建党 节,组织镇部分中层干部和领导干部在周边的市县进行参观学习,主要内容看党的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小城镇建设和招商引资等情况。
四、培训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镇党委非常重视基层干部的培养,分层、分类加强基层干部培训,也是镇党委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需要,加强干部素质教育,大力构筑干部队伍优势而采取的重大举措。参加培训班的每位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要结合培训计划的内容和要求,通盘考虑,科学安排,确保培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做到工作与学习培训“两不误、两促进”。
3、加大考核力度。镇纪委对干部参加情况严格进行考勤,培训记录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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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培训学员中,成绩名列前茅。多年研发预测,精准命中,机构学习模仿的领袖,吸引更多团体报名。军转考试培训,首选中公教育。
3.我是广东的,今年转业,要怎么准备呢?
①确定转业期(1月——2月)
了解2015广东军转干转业政策,包括转业安置政策信息、随军家属安置政策信息、确定转业名单消息、确定安置名单之后的离队报道手续及相关注意事项等,调整好转业心态。
②正式下达转业命令期(2月——3月)
总政批复,下达通知,单位整理档案,发往安置地
了解军转干部报到须知、所转地方单位的情况;调整军转考试复习心态,着手考试备考。读阅中公军转干针对性复习教材,做有准备的人,当人生的赢家。
③准备考试期(3月——6月中旬)
清楚地方军转安置的工作程序和地方单位的详情,随时关注军转考试报名开始时间、清楚考试公告发布的有效信息、笔试时间等信息。
同时,不断积累考试知识,逐个突破知识难题,与老转和新转多交流讨论,查漏补缺,争取考个优异的成绩,转个好单位。
④.考试结束(6月下旬——7月下旬)
留意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关注各单位录用军转干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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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转干部在参加各省统一考试前对其考试资格进行审核(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2、根据各用人单位的编制情况,将预分计划张榜公布。营职以下军转干部采取“定向报名,定向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安置。
3、各省统一时间考试后一周时间,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成绩,各用人单位到军转安置部门进行协商、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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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流程如下:
1、移交接收档案(预计4-5月份)
2、确定安置去向(所在部队)
3、安置资格认定/查验证件(地方军转办)
4、考试现场报名(地方军转办)
5、参加考试(地方军转办)
6、确认功绩分签字(地方军转办)
7、参加地方适应性培训(地方军转办组织,获得教育培训分5分)
8、选岗(培训期间)
9、办理报到手续
预祝您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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