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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干部培训九条

发布时间:2023-04-11                       资料来源:老师                       点击次数:

中组部干部培训九条

杭州企业干部的培训内容一般有什么

一、政治素质
通过政治素质培训,提高企业干部人员的政治鉴别能力。
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战略思维、忠诚意识、必备的政治修养和理论素质、国家经济政策、集团及企业内部的发展战略。

二、专业知识
通过对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干部专业才干能力,知识的不断更新,信息的快速传递。
培训内容以浙大城院继续教育为例,是根据不同的岗位对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管理技能等进行系统的培训。

三、管理能力
①自我管理类:提高管理水平
企业干部人员角色分析:现代企业对企业干部人员的要求;企业干部人员的角色认知和定位。
时间管理:管理者时间资源与利用率分析;常见的时间管理问题以及对策。
高效沟通技巧:如何建立畅通沟通渠道;与上级沟通;与下级沟通;如何进行有效沟通。
职业素养:职业意识;职业行为;商务礼仪;社交礼仪;涉外礼仪。
②绩效管理类: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目标管理 :SMART原则;如何与下属设定目标;如何与上级设定目标;目标对话;工作追踪。
激励:掌握下属需求;双因素激励方法;激励的原则与激励环境的建立。
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的要素;企业干部人员在绩效评估中的角色与作用;绩效考核;绩效面谈技巧。
③团队管理类:提高团队管理水平
有效授权:授权类型;授权原则;授权技巧。
领导艺术:领导者个人营销的建设重点;领导风格;如何构建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
团队建设:员工正确选择与任用的关键;如何培养和维护员工的团队警示;如何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自信。

全 国干部教育培训 高校 基地有多少

中组部确定的首批13所大学为全国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等,目前在不断增长中
企业中层干部培训主要培训什么课程

很多的。
有系统的课程,也有单个方面提升的课程。
总的来说,中层干部的培训课程主要包括:角色认知、团队建设、沟通能力、执行力、领导力、目标与绩效管理、时间管理、员工培养与激励等等。
这些都是可以单独作为一门课程来做的。
你可以去 众卓咨询 了解下。
应该会帮到你。

中层干部沟通培训主要培训哪些内容

转载何岸老师博文:

不同老师做中层干部沟通培训,课程的设计是不一样的,各有自己套路,我认真研究了应用心理学、教练技术、NLP、九型人格等心理学方面的知识,也结合了企业管理中的实际经验,设计了自己的有效沟通课程,我的有效沟通培训课程包括如下的内容:

1. 认识沟通:了解沟通有哪些方式,影响沟通的主要因素是什么,人们喜欢和讨厌什么样的沟通,沟通中常见的误区是什么。

2. 沟通中应具备的心态:尊重理解接纳信任、换位思考、焦点在外等。

3. 沟通中应懂得的人性:了解人性中的一些智慧,包括,人的情绪和神经之间的关系,人的行为、情绪、动机之间的关系等,学习这些,可以让我们更了解人性,了解人性的沟通,一通百通,让沟通变得很容易。

4. 沟通中应掌握的技能:双向沟通、5W2H、同频道方法、消除抗拒的五步骤。

沟通是个需要一生去研究的话题,让我们一同慢慢学习吧。

中层管理培训课程包括哪些内容

中层管理人员作为企业核心力量,直接影响企业正常运转。因为中层管理者直接影响着企业日常经营,其中包括计划、供应、技术、质量、设备、动力、财务、销售、人事、教育、情报、计量、后勤等各种职能的具体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工作。因此,对中层管理人员甄选、培养、培训至关重要,今天我们就先来谈谈如何开展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为什么要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企业中,中层管理人员对下属而言是管理者,对上级而言是被管理者,这种角色决定了中层管理者在组织中既要对上负责,又要对下发挥带动作用。在整个组织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中层管理者是高层与基层之间的桥梁。一方面中层管理者肩负将高层决策向基层管理者进行推行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具有在战略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高层管理者进行反馈的职责。因此,企业的战略目标能否顺利实施,中层管理人员作为战略执行者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技术迅速发展,市场环境高度复杂化以及竞争的不断加剧,迫使企业需要迅速、及时地实施和落实战略决策。因此,中层管理人员不仅要严格的执行和组织实施高层的决策方案,还要发挥其作为领导的影响力,通过有效的战术决策,提高战略实施的效率和效果。也就对中层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培训目标是什么,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与对高层管理者的培训相比,对中层管理人员主要应该侧重进行业务上的培训,同时也要向他们传递相关的管理知识理念,使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企业经营层的决策方针,更高效地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企业的日常经营职能,实现企业从理想的目标向现实的业务产出的顺利转换。
因此对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目标有:为其提供胜任未来工作所必需的经验、知识和技能,使他们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环境中复杂的问题;使企业的宗旨、使命、信念、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得到顺利传达,并真正在企业上下员工中发扬光大;培养个别骨干分子成为企业未来高层管理者的接班人。
基于这样的培训目标,对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可以围绕开发他们的任职能力,使他们具备关于企业内外形势的认识和发展观点,提高他们关于业务的决策能力、计划能力,提高他们对人的判断和评价能力以及人的沟通交流能力。因此,中层管理者培训课程可以选择管理者角色认知、领导力、战术布置、人才培养、下属指导、沟通、激励、授权、团队建设等核心管理课题展开。
可以采取哪些培训方式
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方式可以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进行。对企业组织的内部培训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式:
(1)列席高层会议
可以适当让重点培养的中层管理人员列席高层的会议,让其熟悉整体战略发展思想,了解整体战略目标制定的过程,便于在战略执行过程中,能够更加明确实施的方向和思路。
(2)岗位轮换
对于中层管理人员,不仅要熟悉自己部门的业务,最好能够熟悉与其配合的其他业务知识,在岗位轮换过程中,中层管理者能够了解配合部门的业务,对中层管理者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站在整体业务的角度上进行部门之间的配合和支持。
(3)多层次管理
让中层管理人员 *** ,进行小组讨论,让他们就高层次管理问题,如组织结构、经营管理人员的奖酬机制、部门之间冲突的协调等提出自己的建议,供总经理参考。这种方法为中层管理人员提供分析和处理整个企业范围内的高层决策问题的机会和经验。
在大多数企业,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企业都会选择进行外部培训,选取专门的培训机构来进行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例如参加一些中欧商学院、长江学院组织的一些中层管理者的关于领导力开发、团队管理、沟通技巧等课程。也可以由企业开发或者委托高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发培训课程,组织培训;或由中层管理人员根据能力提高需要,申请参加社会教育机构开展的有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外部培训的好处是针对性强,能够在短期内完成培训。但内部培训更能结合企业的实践,培训效果会更加明显。
企业中层干部培训的5大要点
中层干部团队是企业管理体系中的关键一环,是企业实际意义上的管理和执行主体。既要关注企业战略与目标,又要带领团队实现基于企业目标的团队目标。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关注中层干部,并加大对中层的管理与培训。
但是,不少企业的培训尤其是中层干部培训工作,仍停留在“引进一两个课,外出听一两个课程”这样的松散形式上,对中层干部的系统化、科学化培训没有多少认识。下面,我拟围绕中层干部究竟要怎么培训,培训什么,如何开展,如何与干部管理联结起来等问题谈谈我的看法,归纳起来即为做好中层干部培训要遵循五个要点:
1先要了解中层干部培训的特点
中层干部不是一个单纯的角色,在下属面前他代表着企业,在下司面前他代表基层,在同事面前,他是管理协作某一环节或职责范畴的代表,而中层干部自身还要面临岗位本职的挑战。这四个关键角色合为一体,要求中层干部培训具备充分的角色认知和管理意识,要能很好的权衡和理顺各种关系,要善于接收与分配工作,并承担应用的责任,更要懂得如何与企业中的各个利益群体形成良好共赢的格局。所有这些客观要求,都为企业中层干部培训提供了内容依据和参考。
当然,依据行业、企业、部门、入职时间、个性、是否新晋升甚至年龄、学历的不同,中层干部在培训上也有着差异,甚至是迥然不同。销售企业中层干部,较大一部分是销售精英,销售能力强,但团队意识和管理能力不强;财务干部,严谨细致但沟通与协调能力不足;管理职能干部的沟通和管理意识强,但职业困惑大于专业部门干部等;新晋升人员冲劲大干劲足,但岗位实操不足,经验欠缺……
了解了企业中层干部的特点,就可以将依据特点对中层干部进行分类。不同的特点反映不同的培训内容需求,反映不同的培训接受能力,也反映对培训形式、培训组织安排的具体要求。
2了解当前企业中层干部的状况
做中层干部培训必须有一个规划,而规划必须建立在对中层干部现状了解的基础之上,因此,盘点和了解中层干部现状很重要。
盘点:就是了解中层干部的客观信息。要知道,企业的中层干部群体包括哪些人,不同的企业规模大小行业不同都是不一样的,关键是他们必须具备共同的特点,不具有决策职能,并有2-3个下属或负责一定的管理职能,在职能下自己有决断权并承担责任。还要收集中层干部的各种必要的客观条件:学历、经验、是否晋升、岗位任职年限、年龄、绩效表现、奖惩状况、培训的情况等等,以表格化的形式进行汇总。
分析:通常就是对主客观信息的一个分析和掌握,说到底也就是一个主观的综合信息判断。通过汇总分析,了解中层干部团队是否是称职团队,是否人员流失严重,是否有很好的梯队,是否培训充分,最大的问题在哪里等等问题,这些可变量将为培训提供价值依据,也是中层干部培训开展的依据和参考。
培训通常是为了解决现有的问题并杜绝将发生的问题而存在的,不了解干部现状的干部培训通常很难。
3了解分析中层干部培训的需求
对所在企业的中层干部现状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接下来就需要收集分析中层干部的培训需求。中层干部培训的需求,科学地说应历经“分析——收集——再分析”的三个过程。
第一阶段:分析。第一次分析是依照经过对中层干部现状的了解,针对性的进行需求收集的规划,设计针对性的问卷和需求调查方法。
第二阶段:收集。进行培训需求收集的具体工作。
第三阶段:再分析:对收集到的需求材料进行整理、分析。一般来说,收集到的需求数据是很多样的:有反映不足和问题的,有期望培训内容的,有对过去培训提出批评和改正意见的……但无论如何,就是不能没有接下来的培训怎么做,做什么,为什么这么做的建议和看法,因为,这时接下来培训规划的基础。
需求数据多样化,就必须进行细致分析,去伪存真,去末求本,去现象求真相。得到整体关于中层干部的主客观培训需求,所谓主观是指他们认为有什么问题,认为该做什么培训,而客观是指他们的实际培训认知与现状,、部门、岗位的管理要求管理问题和管理需求等。
当然,最后不得忽略的是,培训需求必不可少的要考虑的企业经营发展的战略和目标。
4确定干部培训的目标和关键点
培训是个范围很大内容很广的用语,不同的时期由于中层干部的状况不同,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因此,培训的侧重点必然有差异。
已经清楚的了解到企业中层干部培训当下的培训需求,就应该确定当前干部培训的目标,有了目标,培训工作就有了着眼点,就要分解成几个关键的工作来突出完成。举例,根据需求的整体调整与分析,确认今年年度目标是培养中层干部梯队,那么相关的关键工作就出来(只针对培训来说),一是制定中层干部培训的规划和计划,二是确定不同梯队层级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三是如何评估培训目标达成。
5中层干部培训须获得多位高层支持及中层干部认同
看似与培训无关,其实这是很重要的工作。所有的管理工作都是这样,有必要得到相关人的支持和理解,也许有些工作别人并不能够接受,但是理解是必需的,如果他人不理解,工作就很难开展,这在现实的管理工作中不乏例证了。
得到直接上司的支持是肯定的,否则工作无法开始实施;其次,必须得到其他部门或领域高层的支持,这必须培训管理者掌握好高超的主动沟通技巧,还是那句话,即使短时期于对方不利,你也要让对方理解,你从全局考虑为考虑的用心,退而次之,即使不支持,也请不要反对;中层干部们的理解和认可,这是显然的,他们不情愿的培训工作会有什么效用呢?

企业管理培训有哪些课程

时下,市面上的各类企业管理培训课程及企业内训种类繁多,对于亟待实现能力提升的管理者个体及企业而言,如何从中选择,成了他们自我提升之路所面临的第一道难题。

这样的情景反复出现,我想,是因为大多数管理培训课程都太过功利了。大多数组织方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根本或者说很少会花时间真正聚焦在课程质量本身上。

当然,笔者并不是要将所有的管理培训及企业内训课程一棒子打死,相信市面上也确有一些优秀的培训课程等待我们发现。但在这之前,我想,当下一次有人提高到管理培训课程时,我的建议仍然将会是:去读读12Reads系列的书吧!

高小平秘书长指出,现代党政干部培训课程体系有哪项

高小平,1956年7月生, *** 党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博士,研究员。回 曾任国务院办公答厅机关党委干部、宣传部副部长、部长;1994年至今,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兼《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社长主编、秘书长、副会长兼秘书长。兼...

王一恒的干部培训课程怎么样

我在8月1号,参加了一场在江苏省仪征市,由扬子举办2020年员工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现场各全体员工近300人参加培训。
在现场王一恒先生从“职场启迪·寻根缘为谁而作”、“凝心聚力·建目标与企共行”、“心灵觉醒·铸责任持久以恒”、“循循渐进·深度挖掘潜能”、“企业文化·同心同力同频”等五个方面对员工进行辅导和启迪。整场授课内容丰富、干货十足,有深度、有特色,对员工职业发展中面临的很多困惑和不解作出了回应和解答,一针见血地指出症结所在,并给出了“治愈良方”,帮助员工进一步明晰了职业发展规划,确立了个人学习计划。
在干部培养方面我选择的是:王一恒老师,我参加过很多的课程,王一恒老师的干部培训最让我受益匪浅,员工开始主动自动自发的工作。可以针对的企业或产品的具体情况策划、设计非常具有针对性的教材、案例、情景游戏等,这样效果非常明显。传统的听课、培训不等于内训,甚至不是内训,那只是学习,真正的内训是绝对的针对企业需求以及特性,针对性的开发设计并针对性实施培训或训练。这样才是有的放矢,才不会花一分冤枉钱。并且员工越学越有劲,而不是越学越不想学。
我一直很疑惑王一恒老师到底为何这么厉害,后来我查询他的背景之后我明白了:
王一恒老师
华人500强专家讲师
著名企业员工培训导师
一恒干部效能研究院院长
国内企事业管理干部骨干培训首选专家
阿里干部培养体系《三把斧》长期研究和落地专家

专业资历: 清华工商班、上海复旦经管班、香港财经学院、山东财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著名大学的经理人课题主讲专家,先后担任中国职业经理人认证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家协会,陕西企业家协会、宁波企业家协会等国务院企业扶持项目特邀专家,从业15年来长期致力于对领导力和执行力的前瞻性研究和常规问题分析和解决; 曾为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 、河南、河北、陕西等 *** 单位提供干部培训服务,为知名企业如阿里巴巴、英特尔、西门子、正大集团、中石化、中石油、招商局、农行、中行、工行、电信、联通、移动、邮政、民生、一汽、吉利、奇瑞、雷诺、丰田、蒙牛、伊利、中核、中车、日立、恒大、平煤、富力、中交建、国药、哈药、石药、银泰等国内多达2500企业培训辅导服务 ,以前沿的视野、哲学的思维、工匠的精神为致力于经营管理提升的管理者提供最前沿的资讯碰撞和最有价值的智慧分享,用嬉笑深刻入木三分的授课风格让学员醍醐灌顶,认清自我,用互动分享体验的课堂氛围让学员在动手中成长自己;从而破解企业将帅核心层的秘诀 ,大幅度提升组织的高绩效。被誉为国内中高层干部培训第一人,是国内企事业单位管理干部培训首选专家之一。
授课风格:前沿、睿智、犀利、系统、幽默、 *** 、实战、互动、活跃 、干货、好用
出版书籍:《中国式经理人》、《企业合伙人运营工具库》、《这样沟通最有效》、《小米口碑化的背后》等畅销书籍。
爆品课程:《落地“阿里三把斧”——价值型管理者成长模型》、《撸起袖子加油干——卓有成效管理者6个干法 》、《360度沟通智慧》、《打破部门墙——跨部门沟通与协作》、《管理实践——结果导向的执行力新解码 》、《引爆全员撸起袖子顶格干》、《重在责任、赢在执行》

杭州企业干部培训一般包括哪些课程

看分为什么专题的课程了,如浙大城院就分为了以下几个专题,分别是企业党建专题、新生代企业传承专题、企业定制化内训项目、国企混改专题等

企业中层干部培训主要培训什么课程

很多的。有系统的课程,也有单个方面提升的课程。总的来说,中层干部的培训课程主要包括:角色认知、团队建设、沟通能力、执行力、领导力、目标与绩效管理、时间管理、员工培养与激励等等。这些都是可以单独作为一门课程来做的。
你可以去 众卓咨询 了解下。应该会帮到你。

简述我国公务员培训的原则

关于印发《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现将《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08年6月27日

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培训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按照职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特点进行。
第三条公务员培训应当遵循理论联系实际、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注重能力、学以致用、改革创新、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中共中央组织部主管全国公务员培训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中央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公务员业务培训。
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主管本辖区公务员培训工作。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本辖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公务员培训工作。 [2]

培训对象
第六条公务员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公务员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公务员。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和职业发展需要安排公务员参加相应的培训。
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
其他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实行公务员培训学时学分制。
第八条公务员应当服从组织调训,遵守培训的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公务员参加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培训结业证书。
第九条公务员按规定参加脱产培训期间,其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与在岗人员相同。
第十条法律法规对领导成员、后备领导人员和法官、检察官培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培训分类
第十一条公务员培训分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
第十二条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重点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的能力。
初任培训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性较强的机关按照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要求,可自行组织初任培训。
初任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时间不少于12天。
第十三条任职培训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政策法规、廉政教育及所任职务相关业务知识等,重点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
任职培训应当在公务员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
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
调入机关任职以及在机关晋升为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依照前款规定参加任职培训。
第十四条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
专门业务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五条在职培训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
在职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要求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六条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七条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没有参加任职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应及时进行补训。
专门业务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不得从事专门业务工作。
在职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公务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培训方式
第十八条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公务员脱产培训计划,选调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公务员所在机关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
第十九条推行公务员自主选学。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公务员个性化、差别化的培训需求,定期公布专题讲座等培训项目和相关要求。
鼓励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参加培训。
第二十条 建立健全公务员在职自学制度。
鼓励公务员本着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和其他学习。
公务员所在机关应当为公务员在职自学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推广应用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提高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公务员境外培训工作。

培训保障
第二十三条国家根据公务员培训工作需要加强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公务员培训机构体系。
第二十四条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应当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
部门和系统的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本部门和本系统的公务员培训任务。
其他培训机构经市(地)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可承担机关委托的公务员培训任务。
第二十五条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省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公务员培训师资库,实现资源共享。
从事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教师应当根据学员特点,有针对性地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第二十六条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实用、各具特色的教材体系,适应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公务员培训的需要。
第二十七条通过培训、交流等措施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
第二十八条公务员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对重要培训项目予以重点保证。
加强对公务员培训经费的管理,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培训登记
第二十九条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
公务员所在机关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培训档案,对公务员参加培训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登记。
第三十条公务员的培训情况一般由公务员培训机构或培训主办单位记载,并及时反馈公务员所在机关。
公务员自学情况由公务员所在机关认可后予以登记。
第三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公务员培训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培训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
公务员培训主办单位要对培训班进行评估,也可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培训方案、培训教学、培训保障和培训效果等。
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的重要依据。

监督纪律
第三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对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公务员所在机关未按规定履行公务员培训职责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三十四条公务员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公务员培训名义组织公费旅游或进行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用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培训证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务员在参加培训期间违反培训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附则
第三十六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6月5日印发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人发〔1996〕52号)同时废止。

关于加强化工干部培训管理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化工干部培训工作的管理,保证化工干部培训规划的实施,逐步实现化工干部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化工干部培训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应以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为依据,结合化工实际,力求做到整体配套、运行有效、可行适用。第三条 化工行业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的管理,应按各单位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第四条 接受培训是干部的权利和义务。各级主管部门应保障干部参加培训的权利;干部应当履行接受培训的义务。
  干部经组织安排,按计划参加短期脱产培训,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变。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化学工业部主管干部培训的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干部培训的方针、政策,结合化工实际,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办法、措施;
  (二)对化工干部培训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包括编制规划、制定规范、编写教材、培训师资、组织区域协作、建章建制、经验交流等;
  (三)负责组织和协调大中型化工企业厂长(经理)、党委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领导职务(以下简称“五种领导职务”)和后备干部的任职资格培训;
  (四)负责组织和指导部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
  (五)负责协调和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计划单列市化工局()处以上干部的培训;
  (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和全行业指导性技术、业务短训班;
  (七)组织检查、评估培训质量,做好部颁培训证书的审查、发放工作。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计划单列市化工局(),部直属局、总、总院主管干部培训的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服务;
  (二)协助上级主管干部培训的部门做好本地区大中型化工企业五种领导职务和后备干部的任职资格培训;
  (三)负责本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
  (四)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系统各类专业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五)受部、省委托,做好本系统干部培训质量的检查和评估,以及办班的资格审查、审批发证和备案等工作。第七条 各化工事业单位主管干部培训的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培训规划和实施计划;
  (二)负责本单位干部培训机构、培训基地、师资队伍的建设;
  (三)制定本单位干部培训的有关实施办法和措施;
  (四)负责组织本单位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五)组织检查、评估本单位干部培训的教学质量。第八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主管干部培训的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对干部培训共同负责,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第三章 登记建档第九条 各级主管干部培训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干部培训登记制度,健全干部培训档案。第十条 主管干部培训的部门要制定干部培训登记凡接受二个月以上党校学习、岗位培训、业务进修、出国培训的干部,均应填写培训登记表。
  干部培训登记表须具备下列内容:
  (一)干部基本情况;
  (二)参加培训班的名称、时间、科目、成绩;
  (三)个人总结;
  (四)办学单位的鉴定意见。
  干部培训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培训部门保存,另一份转交组织、人事部门。弟十二条 健全干部培训档案,干部档案应包括培训部分,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将“干部培训登记表”和“干部培训情况综合登记表”归入干部本人档案。

深圳市干部培训暂行规定(199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培训制度,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干部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培训对象的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文化道德素质、职业素质、技能素质及其他素质,以提高干部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发展对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求。第三条 干部培训工作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第四条 干部培训工作的管理实行统一规划指导、分级分类实施和考培分离的原则。第五条 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培训登记制度。个人培训成绩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其任职与晋升的依据。第二章 培训对象第六条 本规定所指的培训对象包括下列人员。
  (一)市、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国家公务员。
  (二)市、区、镇(街道)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群团等机关及下属机构和派出机关(以下统称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
  (三)市、区、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市、区、镇(街道)属国有企业(含资产经营和政府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市、区、镇(街道)属国有企业派驻境外人员。第七条 培训的重点对象是局级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人员、市管杰出专家以及上述三支队伍的后备人才。第八条 接受培训是每个干部的权利和义务。每个干部每年接受脱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第三章 培训类型与内容第九条 干部培训包括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离岗培训四种基本类型。
  (一)初任培训是对新录用干部的就职前培训。培训对象是:新录用到市、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机关的人员,聘任到市、区、镇(街道)属国有企业的人员和派驻境外的人员。
  (二)任职培训是对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能力资格培训。培训对象是:拟晋升领导职务的中青年后备干部和晋升职务后在试用期内的领导干部。
  (三)专业知识培训是对干部进行的创新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培训对象是:所有干部。
  (四)离岗培训是对符合离岗但尚未达到辞退条件干部进行的培训。培训对象是: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十条 不同类型的培训在内容上各有侧重。
  (一)初任培训侧重职业道德、基本业务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的培训。
  (二)任职培训根据职务级别和部门工作要求,侧重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深圳的发展趋势,研究工作规律,研究领导艺术,提高职业素质和领导水平。
  (三)专业知识培训根据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专业性质和业务需要,侧重学习新的知识,掌握现代工作技能,研究国内外同行的先进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离岗培训侧重干部的勤政与廉政、权力与义务、纪律与操守、现代管理知识与技能及其他内容。第四章 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分工第十一条 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干部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按照市委的要求,根据深圳发展的客观需要,负责制订和修订全市干部培训的制度性规定以及中长期培训规划、计划或纲要。具体负责全市副局级以上干部、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处级以上干部、各区处级以上干部、市属资产经营及二类以上企业领导人员、国有企业驻境外人员、市管杰出专家和市管三支队伍的后备干部的调训;负责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初任培训和离岗培训的调训;会同市外事办负责全市干部的涉外培训;负责全市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第十二条 市人事局负责市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正副处级公务员(干部)的调训;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处级以下公务员初任培训和离岗培训的调训;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第十三条 市企业高级经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以下简称市评荐中心)会同市属各资产经营负责市属一、二类企业中层和三类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培训;市属各企业分别负责本企业基层员工的培训。

深圳市干部培训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干部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干部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培训对象的思想素质和工作技能,以提高干部工作效率。第三条 干部培训工作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第四条 干部培训工作的管理实行统一规划指导、分级分类实施的原则。第五条 建立培训登记制度,个人培训成绩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其任职与晋升的依据。第二章 培训对象第六条 本规定所指的干部是:
  (一)市、区、镇政府国家公务员;
  (二)市、区、镇党委、人大、政协、政府、法院、检察、群团等机关及下属机构和派出机关(以下统称非政府系统机关)的工作人员;
  (三)市、区、镇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市、区、镇属国有企业(含政府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市、区、镇属国有企业派驻境外人员。第七条 接受培训是每个干部的权利和义务,每个干部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第三章 培训类型与内容第八条 干部培训包括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和提高培训五种基本类型。
  (一)初任培训的对象是:新录用到市、区、镇政府机关的公务员、非政府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聘任到市、区、镇属国有企业的人员和派驻境外人员。
  (二)任职培训的对象是:晋升领导职务的人员和调换领导岗位的人员。
  (三)专业培训的对象是:所有干部。
  (四)知识更新培训的对象是:所有干部。
  (五)提高培训的对象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挑选的处以上干部和市、区属企业的领导人员及年轻后备干部。第九条 不同类型培训在内容上各有侧重:
  (一)初任培训侧重职业道德、基本业务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的培训;
  (二)任职培训根据职务级别和部门工作要求,侧重运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深圳的发展趋势,研究工作规律;
  (三)专业培训根据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专业性质和业务需要侧重部门规范知识和岗位技能的训练;
  (四)知识更新培训侧重于了解重大社会信息(包括新的政策、法律、理论和社会动向)、掌握新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手段以及个人的自修提高。
  (五)提高培训侧重于境外培训和硕士生、博士生的培养。第四章 培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第十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市人事局、投资管理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干部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召集,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的决定应及时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各有关单位在干部培训工作中应认真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并按分工要求做好各自的工作。第十一条 市委组织部负责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处以上干部(市政府机关正副处级公务员除外)、市属一、二类企业领导人员及备案管理人员、市管后备干部、各区正处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业派驻境外人员的培训,负责市、区、镇非政府系统机关、市属一、二类企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第十二条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各系统宣传、理论骨干的培训。第十三条 市人事局负责市政府机关正副处级公务员的培训和市政府机关各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第十四条 市投资管理负责市属三类企业领导人员及备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市属三类企业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第十五条 市城管办、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局、卫生局应认真承担起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培训的管理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订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工作,由所挂靠的机构负责管理。第十六条 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区委组织部、各区人事局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的培训和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市属一、二、三类企业负责本企业中层及中层以下干部的培训和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上述机关和企业均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主管部门的培训计划,做好送训安排;
  (二)根据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业务需要和人员素质情况,制订各级人员五类培训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培训计划和委托有关培训机构实施教学;
  (四)指导和协调下属单位的培训工作。

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是不是一定要经过中青班干部培训?

不是,但除了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外,都是需要经过培训。

根据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

第八条第五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干部在提拔前都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拔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拔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如何准确考核评价干部教育培训效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市局的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根据自治区、集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局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干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的目标和任务,是通过培训效果评价的实施,督促各方在培训工作中,把好项目立项审批关,落实好培训计划,做好项目的效果跟踪反馈工作,及时对量化考核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和总结,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第三条 干部教育培训效果评价的对象,是市局举办的各类干部培训班。采用量化考核、累计得分法,实施培训项目效果评价。

第二章 评价内容

第四条 培训立项
1、培训目的是否符合市局人才发展规划的要求和经营管理、生产科研对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需要;
2、培训内容是否符合培训目的的要求,与实际工作联系紧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
3、培训方式是否符合培训目的和内容的要求,体现节俭、务实的原则,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
第五条 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
1、课程设置是否切合实际,既符合培训立项的要求,又能被参训人员所接受;
2、培训教材是否适用、符合教学和参训人员的需要;
3、师资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教学方法及教学活动是否适合参训人员;
4、教学设施能否满足教学的需要;
5、参训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成绩是否达到培训立项的要求;
6、教学管理是否正规、严格,后勤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第六条 培训项目的参训人员学习考核
1、参训人员能否积极主动地配合教学工作,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2、参训人员能否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院校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培训承办单位的管理,注重自身形象,维护集体荣誉;
3、参训人员培训成绩是否达到预期的标准。
第七条 培训项目的效果跟踪反馈
1、参训人员知识水平的提高,包括知识的更新、知识结构的改善、知识面的扩宽等,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2、参训人员工作能力的提高,包括掌握新方法、新技能等,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3、参训人员在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是否有较大收获;
  4、参训人员培训成果汇报(包括论文、学习体会、学习收获报告等)是否对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有指导意义。

第三章 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

第八条 培训项目评价指标采用量化考核。考核内容分为三大项,分别为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参训人员学习情况、效果跟踪反馈,各大项根据实际需要,划分成若干子项。
第九条 培训项目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的大项采用累计得分法,子项采用好、中、差三个等级。评价内容根据不同的权重赋予不同分值,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为35分,参训人员学习情况为15分,效果跟踪反馈为50分,通过累计各项打分确定评价效果。

第四章 评价程序

第十条 培训立项的评价。各单位、市局机关各部门拟定的培训项目,根据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评价。
1、市局各单位副总师以上干部及其中青年后备干部、市局级以上专家及学科技术带头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对外合作人才及有关重点岗位骨干人员的培训项目,由市局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教育等部门负责评价。通过评价的培训项目,作为指令性计划列入市局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由市局党委组织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培训费由市局统一支付;未通过评价的培训项目,作为各系统重要岗位干部业务培训项目进行立项评价。
2、各系统重要岗位干部业务培训项目,由各单位、市局机关各部门负责评价。按照自主培训和市场化培训管理模式,评价采取公布培训项目,由各单位、市局机关各部门根据需求情况进行选择,拟定培训人数的方式进行。符合各单位、市局机关各部门需求的培训项目,作为指导性计划列入市局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由相应单位或部门组织实施,培训费用由参训单位支付;不符合各单位、市局机关各部门需求或需求较少的培训项目,作为一般性干部业务培训项目进行立项评价。
3、一般性干部业务培训项目,按市场机制运作,由培训院校、培训中心组织评价和实施,培训费用由参训单位或参训人员支付。
第十一条 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评价,通过参训人员填写《培训项目组织实施评价单》和培训承办单位填写《参训人员学习情况评价单》,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 培训项目的效果跟踪评价,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领导通过填写《培训项目效果跟踪评价单》,进行综合评价。

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修订过程中,修订工作组先后实地调研了多少个省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九条
垂直管理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部门负责,也可以由协管方负责;经协商。

团干部双重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根据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共青团的干部管理,以党委管理为主,团组织协助管理;团的地方委员会领导班子及成员接受上级团委协管;团的地方委员会成立党组的,党组成员职务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八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的党龄要求。

职级公务员担任领导职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 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干部培训方案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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