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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干部培训

发布时间:2023-07-05                       资料来源:老师                       点击次数:

司法系统干部培训

广西警官学校

中等专业学校 公办

官方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 官方网址: - 官方电话: 电子邮箱: -

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始建于1980年,前身是1953年在柳州成立的“广西劳改工作干部训练班”,1998年,正式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学校地处南宁市长堽路三里3号,是一所自治区直属公办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也是广西唯一一所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专业培训机构,承担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主要是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的培训教育工作,同时承担司法相关专业的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工作。 学校培训工作秉承“厚德尚法、铸魂强警”的宗旨,以建设广西司法行政系统“培训基地、警训基地、交流基地”为目标,积极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中职学历教育秉承“德才育人、强健体魄、塑造警魂”的教育理念,坚持德育教学和“警”字特色教育相结合,兼顾基础知识教学,创新课堂教学模式,规范教学管理,促进学生良好行为养成。 2011年,学校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广西司法厅授予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先进集体;2013年,学校荣获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18年,学校荣获“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称号;2019年,获“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还先后荣获南宁市“花园式”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称号。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哪

龙洞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245号;

石井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石井石潭西路30号;

学校简介;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省司法厅管理,在教学及专业建设等方面受教育厅、教育部指导。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

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实训教学基地,总部设在龙洞。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学院占地面积308.8亩。学院现有教职工308人。教师总数194人,其中在编教师179人(高级职称教师71人),外聘教师15人。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哪里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地址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腾路245号,该校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1996]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批复》(粤府函[2002]146号)精神,2002年4月19日,在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它是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和增城实训教学基地,总部设在龙洞。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省司法厅管理,在教学及专业建设等方面受教育厅、教育部指导。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学院占地面积308.8亩。学院现有教职工308人。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司法专门人才。以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文塑造为基础,以法律、司法警察职业养成教育为核心,以就业能力培养为导向,锻造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充分利用学院的教育资源,发挥行业办学的优势,遵循高等职业教育规律,努力探索警学结合的发展道路,以创新促发展,努力实践教育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和教学手段创新,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服务。

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做好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警衔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警衔晋升培训,是为了提高人民警察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提高指挥和管理能力,更好地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第三条 在职人民警察由警司晋升警督,警督晋升警监,必须经过晋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第四条 在职的人民警察,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可不参加培训。第五条 警衔晋升培训实行离岗培训,培训时间为三个月。在培训期间,奖金、福利待遇不变。第六条 警司晋升警督的培训内容:政治理论、警察科学基本技能、劳动劳教业务知识;警督晋升警监的培训内容:政治理论、管理学与领导科学、劳改劳教管理工作理论。第七条 警衔晋升培训实行统一组织,集中管理的办法,坚持按需教学、学用一致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第八条 警衔晋升培训实行考试制度。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的方式。警督晋升警监的考试工作,由司法部政治部负责;警司晋升警督的考试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政治部负责。第九条 考试成绩合格的,培训院校应当作出政治表现、学习成绩方面的鉴定,由司法部政治部颁发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合格证书;考试成绩不合格的,限期补考一次,经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须再次参加培训。
  警衔晋升培训成绩和鉴定材料要记入本人档案。第十条 警衔晋升培训所需经费应按现行财政体制申请专项经费,不足部分在劳改劳教业务费中按一定比例划拨。第十一条 警衔晋升培训分别由下列劳改劳教工作警察院校承担:
  (1)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承担警督晋升警监和司法部机关及直属单位警司晋升警督的培训;
  (2)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劳教警察学校,承担本地区警司晋升警督的培训;
  (3)经司法部审定的地、市司法干警学校、劳改劳教系统具备条件的干校及常设培训班,也可承担部分警司晋升警督的培训任务。第十二条 司法部政治部主管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工作,负责制定教学计划;组织编写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组织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负责组织警督晋升警监和司法部机关及部直属单位警司晋升警督的培训工作;组织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等。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政治部主管全省、(区、市)警司晋升警督的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培训规划;向所属单位下达年度培训计划;审定培训院校的教学实施方案;检查培训工作,评估教学质量;管理所属干部警衔晋升培训档案等。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大专吗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大专。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羡仔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归省司法厅管理,在教学及专业建设等方面受教育厅、教育部指导。学院是棚肢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

2002年4月19日,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组建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和增城实训教学基地,占地面积308.8亩。学院现有教职工308人。2002年4月19日,在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它是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和增城实训教学基地,总部设在龙洞。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学院占地面积308.8亩。学院现有教职工308人兄和汪。教师总数194人,其中在编教师179人(高级职称教师71人),外聘教师15人。

江西司法警官学校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江西省司法厅并保留江西省政法干校职能的江西省唯一一所政法类大专(高职)院校。

一、简介:

1、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创于1958年,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江西政法学院(后分为三个学校,即江西省公安专科学校、江西省劳改警察学校和江西省司法学校)。

2、2000年,江西省司法学校和江西省司法警官学校成建制合并为江西司法警官学校;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

二、历史延革:

1、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江西政法学院(后分为三个学校,即江西省公安专科学校、江西省劳改警察学校和江西省司法学校)。

2、2000年江西省司法学校和江西省司法警官学校成建制合并为江西司法警官学校。

3、2002年4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并保留江西省政法干校的职能。

4、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15部委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同年底,省司法厅决定自2010年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由学院承担。

5、2013年5月,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学院增挂“江西省司法厅警察训练总队”牌子。

三、学术研究:学院教学科研设备完善,拥有现代化教学监控系统,建有国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汽车驾驶训练场、警务技能训练中心、法律职业技能实训中心、多媒体教室、刑侦实验室、语音室、计算机中心、塑胶田径场、篮球场等教学、生活配套设施,馆藏图书60余万册。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好不好?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后就业主要是监狱警察和司法警察。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和增城实训教学基地,总部设在龙洞。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廉江校区(中职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汕头校区(中职部),校舍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拥有功能齐全的教学大楼、办公大楼、实验实训大楼,高标准学生公寓和餐饮中心,各类大型的体育场所。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就业前景如何?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就业前景:毕业后主要从事于监狱警察、司法警察、劳改所、社区矫正等单位工作,就业方向广,就业率高,而且待遇也很好。

主要岗位有:

1、监狱劳教机关每年定向招录我院毕业生,毕业生被录用后从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

2、向公检法司等机关推荐报考人民警察,毕业生参加上述机关的公务员考试,经过规定的程序,录用为人民警察或公务员岗位。

3、向检察、审判机关推荐,从事法警和法庭记录等工作。

4、向机场、民航、公路路政、保险公估、安全顾问等单位推荐毕业生,分别从事民航安全、机场安检、路政执法、企业安全顾问和法律服务岗位工作。

5、向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推荐毕业生,从事法律服务、法律文秘、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近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逐年上升,达90%以上。经过学院和毕业生的努力,大多数毕业生能在上述行业中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工作稳定性高,就业质量好。

学校简介:

1、发展史: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是于2002年4月19日,在广东司法学校和广东省司法警察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的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此外,学院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高等法学教育基地、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基地和监狱、劳教工作理论研究基地。

2、办学条件:

学院设龙洞、石井两校区和增城实训教学基地,总部设在龙洞。占地面积308.8亩,校舍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拥有功能齐全的教学大楼、办公大楼、实验实训大楼,高标准学生公寓和餐饮中心,各类大型的体育场所。教学设备先进,基础设施完善,办学条件优越,是广大学子们学习、生活的理想之所。

3、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308人。教师总数194人,其中在编教师179人(高级职称教师71人),外聘教师15人。

4、院系及专业设置:

目前,学院内设党政群机构5个,教学、教辅机构10个,后勤服务机构1个。并开设有法律事务、司法警察、公安保卫等专业。

关于沈阳市司法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学校性质:民办 咨询电话: 22705105

在校生人数:0-100 邮编:110002

合计培养人次:1000 传真:

所在省份:辽宁 邮箱:

所在城市:沈阳 学校网址:

所在区:和平 教职工人数:0 (单位:人)

通信地址: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3号(八一公园对面)

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管理法学教育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加强法学教育的管理工作,结合司法行政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是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第三条至第十二条的各项工作。第三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教委、司法部制定的有关教育规章和管理制度。第四条 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政法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协助政治部(处)制定本地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第五条 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地区普通高等法学教育、成人法学教育、中等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专业布点、办学层次、招生规模、招生地区和教学计划提出意见;组织和参加本地区法律人才预测工作。第六条 组织实施本地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第七条 管理本地区司法行政系统所属政法院校和各办学机构的教学业务工作,指导地、市(州、盟)的法学教育工作。第八条 同教育、计划、人事、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联系,解决本地区所属院校在招生、分配和办学中的问题及困难;协调与用人部门的关系,组织落实教育培训规划。第九条 负责做好部直属院校在本地区的招生宣传、考试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部直属院校本专科学生的毕业分配工作。第十条 负责组织填报《司法干部培训统计表》。第十一条 负责对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政法干校)、司法学校、劳改警察学校及函授总站、律师函授辅导总站、电大分校、培训中心等办学机构的招生、分配,教学管理,学员管理,统一抽考,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第十二条 统一管理各类证书的考核、发证和验印工作;受部委托,负责有关干部培训、师资培训的审批、录取和选送工作。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教育处(宣教处)是司法厅(局)管理法学教育的职能机构。第十四条 本地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工作主要由人事部门负责,教育处予以协助。教育处负责审核本司法厅(局)各业务处(室)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班的计划。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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