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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干部培训协作平台

发布时间:2023-06-24                       资料来源:老师                       点击次数:

教育干部培训协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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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 浙江省教育厅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项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结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按照“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深入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努力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公平优质教育的需求。

第三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的准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优化公共服务,建设创新型服务型部门,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打造“清廉教育”。

第二章 决策机制

第四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实行依法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重大事项决策要发挥专家、智库、专业机构的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坚持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统一领导相结合。省委教育工委实行工委会决策制度,省教育厅实行厅长办公会议决策制度。

第五条 工委会由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工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委托工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工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般每月召开2次。工委会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和教育部党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指示与重大决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2.加强对委厅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具体任务;

3.研究决定上报省委、教育部党组的重要请示、报告,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全省教育系统及委厅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重要制度和党内规范性文件;

5.研究涉及全省教育的重大问题、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

6.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公办高校省管领导人员、浙江树人学院、浙江万里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委厅机关在职在编干部和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不含省教育考试院副处级)干部选拔、培养、考核、奖惩、任免等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

7.按照纪律检查工作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有关事项,通报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等;

8.审议委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任免、职责分工、因公出国(境)计划、处级以上干部培训等;

9.研究确定全省教育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0.研究决定厅机关的人员调动和直属单位的用人计划管理、公务员招录、考核奖惩、政务处分、干部培训、职工福利等;

11.落实党管人才要求,研究决定全省教育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宏观意见和重要政策;

12.其他需由工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工委会参加人员为工委委员,非工委委员的厅级领导干部、办公室、法规处、机关党委、组织处、宣教处负责人和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等列席(干部议题除外)。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由工委会主持人确定。列席人员原则上为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工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工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研究干部任免事项,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工委委员参加。工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工委书记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工委会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如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回避。

第六条 厅长办公会议由厅长召集并主持。厅长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委托副厅长召集并主持。厅长办公会议实行厅长负责制,一般每月召开2次。厅长在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就讨论事项作出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厅长办公会议议事。厅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国务院及教育部、省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指示和重大决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决定上报省政府、教育部的重要请示、报告,下级单位请示、报告的教育行政方面的重要事项;

3.研究决定一般项目安排、经费预算安排、评优评先评估、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教育行政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厅机关重要合同协议、大型资产购置与处理等重要事项;

5.研究解决涉及学校和师生权益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研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对策措施;

6.其他需由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厅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厅长、副厅长、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巡视员、副巡视员,工委委员和办公室、法规处负责人和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可列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议题由厅长或会议主持人确定。列席人员原则上为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厅长或会议主持人请假。请假人员对会议所讨论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可以书面形式表达。

厅长办公会议讨论和决定问题时,如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回避。

第七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部门提请工委会、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由部门集体讨论,并经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和外单位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市、县(市、区)和高校的,应事先听取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容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还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经调查研究、集体讨论并充分论证,未充分征求各利益相关方意见或者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不得提交决策。

第八条 完善会议决策的落实机制。工委会、厅长办公会议之后,需形成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按照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要求,会议纪要在规定范围公开。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会和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议的决定,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九条 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应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会议。对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要及时跟踪、评估和反馈,必要时开展第三方评估。

第三章 公文规则

第十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应当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相关要求办理公文,遵守行文规则,规范公文格式。

第十一条 报送委厅领导审阅和批办的公文,统一由办公室按照领导分工拟办、呈送,处室和直属单位不得直接向领导个人送签公文。

第十二条 来文批办制度。所有来文均由办公室统一接收、登记、拟办、分送。推行电子收文和协同传阅机制,不断提高办文办事效率。主办部门要主动办理,会办部门要及时协办。无充足理由,各处室、直属单位不得推卸办文责任。主办部门要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协同办公系统。

第十三条 发文审批制度。除密件外,所有公文均通过电子政务处理。除存档外,尽量减少纸质文件印刷。正式公文一律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或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名义行文。内设处室不得对外行文,必要的工作沟通可以处室名义印发便函。制发公文时,应由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送办公室核稿;需要多个部门会签的公文,会签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告知主办部门,主办部门要知悉修改内容并认真研究是否吸纳。办公室核稿后,呈报委厅领导审签。办文各环节应签署经手人完整姓名和日期。

第十四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其他部门联合行文,应事先协商一致。上报省委、省政府或代拟省委、省政府的文件,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应事先协商一致;部门有不同意见的,由委厅主要领导出面沟通一次,仍有分歧的,说明情况和理由并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第十五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公文按照以下规则签发:

1.向省委、省政府、教育部报送的上行文;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的政策性文件;对地方、高校的批评通报;向上级主要领导报送的材料,由分管委厅领导审核,委厅主要领导签发。主要领导外出时,可授权相关领导签发。

2.回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及其他有关部门征询意见的文件,履行工作程序性的公文,已列入年度计划的各种专业性会议通知,以及其他常规性文件,可由分管领导签发。

3.外单位联合行文的文件,按照对等和分工由相关领导审签。

4.紧急公文如遇领导外出,可由主办处室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其他领导代签,或事后补签。

第十六条 委厅直属各单位依据部门职责以各自单位名义对外行文,委厅OA系统一般不分发直属单位文件,门户网站也不刊载直属单位文件。

第十七条 进一步减少文山会海。从严控制公文数量和发文规格,提倡简化文件,委厅下行文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提请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发布的公文,须执行发文立项制度,先报省委省政府批准。日常业务工作往来和简单的知照性信息,一般通过钉钉或OA工作快递直接发送,不再另外行文。

第十八条 领导批示件办理。省领导批示件按省委省政府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委厅领导的批示件,由办公室分送相关部门办理,15天内反馈批示领导。

第四章 学习制度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省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参加中心组学习的对象为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根据需要可扩大到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心组集体学习全年不少于8次,其中专题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研讨至少有2至3人作中心发言。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包括集体学习会、理论务虚会、专题读书会和论坛报告会等。委厅领导要做学习的表率,带动学习型机关建设。

第二十条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开设“处长讲堂”,定期由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宣讲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和发展趋势。

第五章 调查研究制度

第二十一条 完善调研制度。每年初确定一批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委厅领导每人至少领衔1项调研课题。省管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一年不少于2个月,委厅领导蹲点调研时间不少于1周。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调研时间不少于省管干部。重要政策出台之前,必须有相应的调查研究作为基础。

第二十二条 树立良好的调研作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调查研究,不得增加基层负担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坚持开门搞调研,倡导不打招呼、不听汇报调研。推进调查与研究相结合,既摸实情、找问题,又出实招、解难题。对调研时基层反映的问题要实行“回访”。

第六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三条 委厅建立实行党员大会、干部大会、民主生活会、务虚会、党风廉政分析会、意识形态形势分析会、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处长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

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工委书记召集和主持,每年至少召开1次。

务虚会由工委书记召集和主持,重点分析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研究推进工作的思路,每年至少召开1次。

党风廉政分析会由工委书记召集和主持,每季度召开1次。

意识形态形势分析会由工委书记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1次,集中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工委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1次意识形态情况,每半年向省委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由工委书记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1次。

第二十五条 处长例会由委厅主要领导或由其委托其他委厅领导主持。处长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等上级单位的重要指示、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

2.部署落实工委会议、厅长办公会议的有关重要工作;

3.交流布置有关工作任务;

4.通报相关问题;

5.其他事项。

处长例会由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第二十六条 专题会议由委厅领导根据工作需要,主持或会同相关领导共同召集相关处室、直属单位或教育局、高校参加,专题研究某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可以直接执行,重要事项需提交工委会或厅长办公会议审议。

第二十七条 党员大会、干部大会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召开。党员大会参加对象一般为:委厅机关全体党员,离退休支部书记,直属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干部大会参加对象一般为:委厅机关在职在编全体干部,离退休支部书记,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考试院正处以上干部。

第二十八条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定期上好党课。每月至少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织活动情况要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布。

第二十九条 加强会议管理。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严格办会审批,提高会议效率,节约会议开支。各类会议实行年度经费限额控制和计划管理制,年度会议计划和会议经费预算需经厅长办公会议审批同意。提倡运用视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召开视频会议。由各地各高校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

第七章 请示报告制度

第三十条 实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直属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执行,每年年初根据组织部门通知文件部署进行集中报告。

第三十一条 厅直属单位及时报告以下重大事项:

1.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决定和重大事项;

2.本单位房屋基本建设、修缮、改造等工程建设及其他大额资金安排,以及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转让、处置等经济活动;

3.本单位班子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调整,由本单位管理的中层以上干部集中调整,以及办公室、人事、财务等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调整;

4.本单位内部分配制度重大调整;

5.本单位以及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舆情,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可能影响稳定的重大隐患;

6.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凡重大事项要在正式决定前进行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前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重大事项采用书面报告,可专题行文上报,也可填写重大事项报告单。紧急重大突发事件、重大隐患,可先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补报。书面形式的报告统一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视情分送领导班子集体或相关委厅领导,并通报相关处室。口头形式的报告,可由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外出,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直接向委厅分管领导以至主要领导报告。

第三十二条 健全请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要按程序请假。

1.委厅主要领导出国(境)、出省,要按省有关规定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报备;其他委厅领导出国(境)、出省或休假,应向主要领导报告,由办公室通报其他领导同志。

2.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国(境)、出省或休假,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报告并报办公室、干部处备案,由办公室向其他领导同志通报。其他工作人员出国(境)、出省或休假,向分管领导报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或休假,应按程序确定临时负责人。

3.各部门外出组织集体活动,部门主要负责人应事前报分管领导批准。各部门应避免全体人员在工作时间同时外出,确保有人值守办公。

第三十三条 建立重要情况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参加上级重要会议之后,要及时报告会议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代替其他领导参加会议的,要及时把会议情况向被代会领导报告,重要的内容要向主要领导报告。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委厅重要事项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履行重大事项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的政治职责。统一报文出口,规范报告程序和形式,提高请示报告质量。

第八章 督促检查

第三十五条 严格落实《全省性督查检查活动审批备案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面向基层开展各类督查,努力减少各类不必要的督查检查,减轻基层负担。完善检查评比考核计划管理和清单管理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开展检查评比。进一步减少各类“进校园”活动。

第三十六条 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年初及时分解年度教育工作任务,并按季度督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加强工委会、厅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强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督查。督促好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加强教育督导。落实法定的教育督导职责,积极发挥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大职能。全面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工作。

第九章 依法治教

第三十八条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加强学法用法,强化依法行政保障和能力建设。通过“法治微课”等方式,每年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至少3次。全体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都要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第三十九条 加强教育立法。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及时向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制定、修改或废止地方性教育法规的建议,向省政府提出制定、修改或废止教育类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并根据程序代为拟定草案。拟订和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都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第四十条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应符合《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前应先填写《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立项申报表》报省政府办公厅立项;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起草代拟稿和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处室制订规范性文件,须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起草,并由法规处组织合法性审查;制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公开征求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都需提交厅长办公会议审议。提请审议行政规范性文件时,需同时提供起草说明、合法性审查意见、征求意见汇总表、政策解读等材料。

第四十一条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完善电子政务系统,推行“掌上办公”“掌上办事”。

第四十二条 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工作制度。推进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委厅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应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及时答复相关申请。

第十章 全面从严治党

第四十三条 教育工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教育工委定期对政治生态状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四十四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对课堂、网络、社团等教育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在学校活动的审核。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坚决维护国家与公民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四十六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委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服务群众,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健全新闻报道和文稿发表制度,厉行勤俭节约。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第四十八条 坚持廉洁从政,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四十九条 自觉接受监督。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完善舆情收集机制,主动收集新闻媒体、论坛、微博、微信等各方面反映的涉及教育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做好核查和指导工作。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认真核实信访举报事项,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建立健全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

第五十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中列明的主体责任事项以及省委、省政府廉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相关规定。教育工委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及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各直属单位党组织每年1月15日前向教育工委提交上一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二条 前期相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上级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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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国中小学继续教育网怎么样?

一 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是否骗人

反正继续教育就是不严格不正式,可是有些人为了文凭还是要在那里会的

二 中国知网里能否找到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发表的论文吗

题目是文章的眼睛,是文章传递显要信息的重要部分。由于它位居文章结构之专首,所以文章题目的优劣也会直属接影响阅卷者对文章的第一印象。议论文拟题的基本要求是: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醒目、舒畅。具体而言,可鲜明,可形象,可简洁,可别致,可整齐,不一而足。总之,以能激发阅卷者阅读兴趣或使之有耳目一新之感为最佳。
议论文的题目要求符合文体特征,要求鲜明,使人见其题而知其旨。观点鲜明的文章最受阅卷者的欢迎,因为它具有清澈感和透明感,能够传达出文章内容之大概,便于把握整篇文章的基本内容。

三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属于继续教育吗

你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不属于继续教育
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简称:NTET)是由教育部主管、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测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的水平考试。分为教学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三类。其中教学人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分为初级、高级两个级别。考试采用全国统考模式,即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发证。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简称“继教网”)是经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批准,由东北师范大学主办,牵头联合全国十八个省级师范院校、省级教育学院共同成立的面向全国中小学教师、校长开展继续教育的大型专业网站, 2002 年 12 月 28 日 由教育部袁贵仁副部长点击开通。
截止到 2009 年 5 月,承担国家级培训项目 7 个,承担省级培训项目 35 个,在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 18 个省级总站,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600 多个,为地方提供特色网站 60 多个, 在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组织管理下,近 10 万所中小学校利用继教网平台开展了校本培训,累计 远程培训教师 200 万人。在 2006 年教育部办公厅下文组织的 “ 全国教师教育优秀课程资源评审 ” 中,继教网被评为 “ 优秀中小学教师培训网站 ” ,排名第一。

四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的构建体系

在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培训机构的支持配合下,继教网致力于创建先进平台,整合优质资源,以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为切入点,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培训机构分工协作,大力建设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逐步构建起以全国继教网公共服务平台、省级区域教师网联、市县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中小学校四级上下一体的远程教师培训体系。
有关项目
(一)国家级培训项目
——高中教师新课程国家级培训
根据教育部培训要求,以教育部“ 2008 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的优质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借鉴其先进组织与管理模式,面向全国进入高中新课程改革地区的高中教师开展的国家级远程培训。
——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培训
根据教育部培训要求,以教育部“ 2007 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项目”的优质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应用本次培训的先进组织与管理模式,面向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开展的国家级远程培训。
——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国家级专题培训
根据教育部培训要求,以教育部“ 2007 年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项目”的优质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借鉴该次培训的先进组织与管理模式,面向全国中小学校长、主管安全的管理干部开展培训,旨在使全国中小学校长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的国家级专题培训。
(二)中小学教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项目
2009 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 的通知》(考委 [2009]2 号),决定与继教网共同实施中小学教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项目,由继教网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远程助学及组织管理,由东北师范大学担任主考学校,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开辟新渠道,同步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教育教学能力。 2009 年 5 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的通知》,支持该项目的开展,并要求各地做好学分互认工作。
(三)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
——教师全员培训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 [2004]4 号)精神,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以 “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项目。
——新教师培训
根据 1999 年教育部第 7 号部长令颁布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定》要求, 结合新教师在教学工作的特点,面向 新任教师或任教时间较短的幼儿园、中小学教师, 以一系列针对性强的优秀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的培训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新课程培训
该项目面向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使用继教网已开发的大量新课程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开展培训,旨在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对新课程理念的认识以及课堂教学水平等方面的能力。
——教师基本功培训
该项目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使中小学教师练就能够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的基本功,并通过教育教学活动转化为有效的教学行为,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的业务素质,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专题培训
该项目面向中小学一线教师、从事一线教育的相关工作者,通过八个模块的教学,采取“知识构建 + 活动 + 理论指导 + 应用案例 + 评价”的形式,使受训教师对未来的教育技术形成理论上的重新认识,从而能在实际教育工作中享受高科技带来的惊奇体验。
——教师心理健康培训
该项目面向 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针对中小学心理健康培训的需求,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编排了教师心理健康培训课程。
——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培训
根据 *** 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要求, 为贯彻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该项目 面向广大农村中小学教师,针对其整体素质不高、数量不足、培训提高难度较大的问题,探索大规模、低成本、高质量的培训模式,旨在提高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英语教师专业提高培训
该项目是由继教网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合作,依托继教网的先进技术平台以及北外的优质外语课程资源,针对中小学英语基础教师及骨干教师开展的专业提高培训项目。
(四)中小学校长专题培训项目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精神,按照《全国教育系统干部远程培训实施方案》提出的培训目标,该项目面向 在职的中小学校长,以及拟任校长的中小学校中层干部,以 23 个相对独立的专题,构建了中小学校长现代远程专题培训的课程资源库,充分满足各地全面开展远程校长专题培训的需求。
(五)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项目
为适应基础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学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 [2004]4 号)文件精神,该项目是由继教网与东北师范大学合作,依托各自优势资源,以开展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方式,为广大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提供专业提高和研修机会。
(六)面授班培训项目
——校长培训(高级研修班
该项目是根据教育部大力创新校长培训模式的要求,面向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学校管理干部等人员,以 23 个相对独立的专题为主要课程内容,采用面授方式进行的校长高级研修培训。
——班主任培训班
该项目是按照教育部对于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的培训要求,以案例为引导,分六大模块,采用面授方式进行的班主任高级研修培训。
——骨干教师教育教学高级研讨班
该项目是针对全国各个中小学的各科骨干教师、教科研领导、学校领导干部以及即将成为骨干教师的教师, 采用“专家报告、名师示范、专家点评、教学交流”的面授培训方式进行的高级研讨培训。

五 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是什么级别的

国家级别一级

六 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教研指导 >> 发表的论文可打印吗

没听说这个机构,也没听说这种论文评选活动,目前只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在晋升职称时有用。另外,在正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也可以,但是现在假刊太多,防不胜防。希望能帮到你。

七 继教网的继教网大事记

2009年度大事记
2月19日 继教网与华东师范大学签署全面合作协议,成立了继教网华东中心。此举为继教网带来更多的优质资源,进一步增强了继教网服务广大中小学教师的能力
4月8日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09]2号),决定与继教网共同实施中小学教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项目
5月4日 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09]1号),支持中小学教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开展
7月10日 承担教育部“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长预算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项目”(教人司[2009]88号),培训西部12省200个项目县6000名中小学校长
2008年度大事记
2月26日 经教育部人事司和全国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研究会理事会同意,批准继教网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研究会正式会员
3月13日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研究院在北京成立
4月28日 北师大社区党总支继教网党支部成立
5月14日 组织“灾难前众志成城危难中凝聚爱心”抗震救灾捐款活动
7月11日 承担“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教师司[2008]22号),培训河南、山西、江西和新疆四省区8万多名高中教师
8月8日 举行博客有奖主题活动——我的奥运 我参与
9月10日 推出第二十四个教师节主题活动——我们因您而感动
2007年度大事记
4月16日 在教育部组织的 2006 年全国教师教育优秀课程资源评选中获推荐中小学教师培训网站第一名
4月18日 召开教育部“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课程开发项目”结题验收会议
6月13日 召开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项目结题验收会议
8月15日 参与主办“教育部2007年暑期西部农村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8月16日 举行“忆往昔?师恩难忘”――庆祝第二十三个教师节专题活动
9月5日 开通继教网资源共享平台
11月19日 主办教育部2007年万名中小学班主任国家级远程培训
11月19日 教育部陈小娅副部长视察继教网工作
12月19日 主办教育部 2007 年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
12月28日 举办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开通5周年庆典
2006年度大事记
1月17日 全国继教网教学课件展示平台开通
2月18日 开展“新课程与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论文评选活动
4月12日 召开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项目复审会
4月18日 举行首届教师博客大赛
6月12日 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项目答辩会先后在武汉、四川、上海、北京等四地举行,并最终确立首批开发的课程名单
7月3日 全国继教网研究生教育项目正式启动
8月5日 参与组织实施教育部2006暑期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国家级远程培训
10月29日 参与主办首届“中国教师培训论坛”
11月23日 全国继教网在中文教育网站最受欢迎( Most Popular )、用户浏览回顾率 ( User Review )排名中均列第三位
12月31日 举行“迎新年,逢庆典”教师博客系列活动:评选2006年度优秀博客管理员,竞聘2007年度博客管理员,开展“我与继教网”主题征文,并诚邀名师加盟
2005年度大事记
5月13日 全国继教网第一次改版完成
6月6日 召开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开发研讨会
7月8日 全国继教网“教师博客”频道正式开通
7月22日 在长春召开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项目工作会议
7月22日 成立教师远程教育研究院
9月19日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下发[2005]33号文件,支持教师网联依托全国继教网和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开发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
11月11日 全国继教网“校长博客”频道正式开通
12月9日 全国继教网辅导教师工作平台投入使用
2004年度大事记
2月10日 教育部授权全国继教网使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源
2月16日 教育部人事司下发教人司[2004]36号文件,支持全国继教网组织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课程开发
7月14日 召开“中小学校长远程培训课程开发项目”立项评审会
8月16日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下发[2004]24号通知,支持全国继教网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试点工作
9月7日 教育部下发教师[2004]4号文件,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2003年度大事记
9月9日 教育部启动“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
10月26日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管培俊司长等专程视察继教网
11月18日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第三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12月19日 “中小学校长现代远程培训课程开发项目”通过专家论证
2002年度大事记
1月16日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下发文件,支持东北师范大学牵头成立“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10月30日 成立北京继教网教育科技发展,任东杰出任总编辑兼首席执行官
12月28日 12月28日,继教网在北京香格里拉饭店举行开通仪式,继教网正式开通

八 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学习课程要学几个小时

一共是10个学时,每个学时在半小时左右。每个视频是6分钟需要点击继续播放视频按版钮,给你个小秘权诀,用一枚一元的硬币按在回车键上,这样就可以在不在电脑前时连续学习了。祝您学习愉快,考试过关哈。。。考试是一个半小时,答案网上是有的,但是有部分答案是不正确的哦。

九 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有广告,怎么删除呀

你自己删除不了的,得让网站的人删,但问题人家不会删的,还指望这个挣钱呢

十 20分求!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选课怎么添加我已经选了必修课!

很简单,进入学习界面,点必修课上蓝色框里课堂列表后的“选修表”,然后选中“拓展课”,保存就可以了。

教育系统财务干部网络培训平台登录能加快么

能。利用网络加速器软件。
其实加速软件原理很简单,就是利用VPN技术,用户通过一台登陆服务器用加速软件商提供的账号密码拨号登陆到一台具有双线带宽的服务器上(专业术语叫:节点服务器)并与之建立连接并改变当前(即本机的上网环境)网络环境。在访问的时候,将本机访问的目标(例如:一个网址)通过节点服务器转发一次,从而完成加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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